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春节期间服务保障企业稳岗留工有序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连政办发〔2023〕1 号)文件精神,对2023年1—2月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

1. 个人自行申请的,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市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表。

2. 企业代为申请的,需提供企业与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市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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