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租房网上申请指南

申请入口

申请人可以通过“佛山通APP”进行在线申请佛山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APP)

申请流程

1、下载佛山通APP,搜索“住房保障”,点击进入。

2、点击“租赁补贴在线申请”,进入申请页面。

3、点击“公租房申请”,在线填报公租房申请表。

4、按照页面要求,完成相关信息的填写、上传材料附件,最新完成申请。

5、等待工作人员受理审核即可。

PS:完成申请后,可返回“住房保障服务”页面点击“住房保障进度查询”查询业务申请进度。

佛山公租房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本市户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的家庭。符合上述条件且已年满30周岁以上的单身(包括离异、丧偶或配偶被宣布失踪等)人士,可单独申请。户籍在村委会的家庭,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在本市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
(二)在本市常年生活或工作,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且申请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该类申请纳入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体系,在新市民积分制窗口受理申请。
(三)达到积分制入户条件并已申领《入户卡》,申请当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市人员。
(四)园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租住产业园区内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具体申请条件由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产权单位按“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的原则制定,报所属区住建部批准后,报市住建管理局备案。
(五)企事业单位可利用自有土地自建公共租赁住房用于安置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及家庭入住。具体申请条件由企业按“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的原则制定,报所属区住建部批准后,报市住建管理局备案。
一、法定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条件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申请主体条件;
2、申请人的收入必须符合申请的标准;
3、外来人员需要申请公租房的,还需要满足就业达到申请要求规定的年限;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法律依据
《佛山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我市住房保障对象主要包括本市户籍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相应类别和渠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符合多个类别申请条件的,可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条件进行申请:
(一)具有本市户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的家庭。符合上述条件且已年满30周岁以上的单身(包括离异、丧偶或配偶被宣布失踪等)人士,可单独申请。户籍在村委会的家庭,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在本市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
(二)在本市常年生活或工作,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且申请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该类申请纳入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体系,在新市民积分制窗口受理申请。
(三)达到积分制入户条件并已申领《入户卡》,申请当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市人员。
(四)园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租住产业园区内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具体申请条件由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产权单位按“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的原则制定,报所属区住建部门批准后,报市住建管理局备案。
(五)企事业单位可利用自有土地自建公共租赁住房用于安置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及家庭入住。具体申请条件由企业按“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的原则制定,报所属区住建部门批准后,报市住建管理局备案。

佛山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法律主观:

佛山申请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的各项详细信息是:(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网上申请公租房流程


网上申请公租房流程
点开本市公共租赁网站,登陆了官方网站。
登录网站之后,必须要注册一个帐号,然后才能登录。
注册完毕,登陆,首先要做的就是填写自己的资料。
填好了之后会有一段时间的审查,不同的城市会有不同的时间,然后会发一条信息。
审核通过之后,就是一个楼盘的确认页面,在这个页面上,你可以选择你想要的房子。
最后一次摇到的时候,可以提交信息来选择房子。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申请材料和申报资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的,可以受理。如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格式不符合要求,须一次通知申请人所需要的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资料完整地提供给申请人。
2、区住房保障部门在接到或接受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申报材料、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调查可以采用查档、取证、走访邻居、入户调查等方法。有关单位、组织、个人均应主动、真实地提供有关信息。
3、经审核通过的,将在区住房保障局公布,公示期限不得低于15日。在公告期间,如果对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可以通过书面方式进行。对有异议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的结果公布。
4、拒不审查、审查不通过、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经核实后认定为事实的,由区住房保障局受理其申请,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可以到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5、区住房保障局将经审核通过的住房保障申请书和相关材料,提交市政府住房保障局,并与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公安、规划、国土、民政、人力资源、社保、市场、税务、金融等部门、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等部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