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3月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共有十条具体内容如下

一、支持新市民、新就业、外来人才在锡刚性购房需求

对在无锡工作、但社保和个税缴纳在外地的居民,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证明,可以在本市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二、精准支持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家庭改善性购房需求

对长期在无锡居住生活、且已具备落户无锡市区条件,但因子女教育、宅基地资格等原因未办理落户手续的购房户可参照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区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用于改善居住条件。

三、优化住房限购范围适当调整限购区域

梁溪区、滨湖区、新吴区的部分街道,以及锡山区的锡东新城,惠山区的惠山新城等商品住房库存偏高、去化周期较长的限购区域,调整为非限购区域。

四、根据国家和省要求优化调整商品房资金监管政策,在保障商品房预使用安全和项目正常交付的前提下,合理释放监管额度内的资金促进房地产企业加快资金回笼

在原有五个节点基础上,再增加一个节点(领取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之后),预售监管重点资金留存比例调整为60%、50%、40%、30%、20%、5%。

五、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

自2月8日(含)起,无锡市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进行调整,最低可执行3.8%

六、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对于新建商品房项目给予企业在价格申报备案上一定的自主性

企业可在不超过有关限定条件范围内,自主申报备案价格

七、支持改善性产品供应对高品质住宅项目给予在项目认定、价格备案上更多的灵活性

对符合《无锡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试行)》《无锡市高品质住区实施导则(试行)》《无锡市高品质住区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项目,享受以下政策:

(一)对于已拿地的新项目,原地块未定性为高品质地块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经评审后符合高品质住宅设计导则的,可对该项目认定为高品质住宅,享受相关政策

(二)高品质住宅项目按“指导价+企业自主申报”备案,企业可在不高于指导价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均价申报“一房一价”并进行公示

八、完善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式加大拆迁安置货币化力度推进“房票”购房

九、认真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

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号)规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按规定条件申请退还相关个人所得税

十、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重点推进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理展期落地见效

除首套房利率调整措施已经实施外,其余各项措施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实施。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用足用好房地产长效机制政策措施,2022年已实施的调控政策措施除本通知调整的,其余仍继续执行。

而针对市民关心的热点措施,相关部门也作出了具体解释

措施一

支持新市民、新就业、外来人才在锡刚性购房需求。

将原执行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申请购买住房时,应提供6个月(含)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对依据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非本市户籍人才除外)”进行修改,按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区别如下: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申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应提供6个月(含)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证明或者居住证明(对依据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非本市户籍人才除外)。半年及以上居住证明以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为准。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申请购买二手住房时,仍按原政策提供6个月(含)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对依据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非本市户籍人才除外)。

措施二

精准支持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家庭改善性购房需求。

执行范围为市辖区。

具备落户无锡市区的条件,以公安部门的落户条件为准;目前的要求如下:

(一)在本市有所有权住宅、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二)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即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下同),或者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放宽至毕业3年内)、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

(三)在本市有租赁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参军进入城市人员、新生代农民工、举家迁徙农业转移人口等来锡就业人员。

措施三

优化住房限购范围,适当调整限购区域。

将梁溪区的崇安寺街道、惠山街道、北大街街道、清名桥街道、扬名街道,滨湖区的河埒街道、荣巷街道、蠡园街道、蠡湖街道、雪浪街道,新吴区的江溪街道、旺庄街道、梅村街道、新安街道,锡山区的锡东新城,惠山区的惠山新城,以上原限购区域调整为非限购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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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房住不炒” 助力“住有所居”

近日,南昌市因楼市调控政策“一日游”引爆舆论。
3月24日,南昌市发布了《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有的条款与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不符。政策发布次日,便被要求撤回,相关负责人被约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江西省和南昌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房住不炒”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努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南昌市列入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名单,并立即派出督导组赴南昌市现场督导。南昌也成为今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督导的第七城。
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已带队接连赴上海、深圳、北京、杭州、无锡、成都、西安等地调研督导房地产工作。
多名受访专家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罕见地公开表态再次昭示了“房住不炒”底线不容触碰。接连赴东、中、西部热点城市密集调研督导,体现了国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定力和决心。
调研督导后,各地迅速反应,紧锣密鼓出台调控政策,给“过热”苗头泼“冷水”,有力打击了楼市乱象,维护了“房住不炒”总基调。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21年以来各地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已累计超百次。从加码限购、限售,到严查资金来源等,各种调控手段对楼市乱象进行精准打击,多地调控政策的实际效果正在市场上逐渐显现。
密集调研督导
3月中旬,“两会”刚刚结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即带队赴成都、西安调研督导房地产工作,要求两地深入贯彻落实“两会”精神,保持房地产调控定力,确保实现“三稳”目标,着力解决新市民住房突出问题。
事实上,自今年1月下旬起,倪虹已经带队接连赴上海、深圳、北京、杭州、无锡市调研督导房地产市场情况。
1月下旬在上海、深圳调研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及时出手,采取针对性措施,引导好预期,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要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月上旬在北京调研时,敦促北京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采取更加有效有力的措施,巩固好平稳势头,确保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月下旬在杭州、无锡调研时,要求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引导好预期,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完善调控机制,加强住房和人口、土地、金融政策协同,形成政策合力;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上海、深圳、北京、杭州、无锡、成都、西安相关负责人纷纷表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坚决打击投机炒房,有效引导预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果断出手,确保市场稳定。
密集调研督导背后,是相关热点城市出现过热的苗头。2021年开年以来,北京、上海、深圳、杭州、西安等多地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热,学区房一房难求、“万人摇”、打新热、二手房跳涨等现象频出,引发市场对于房价大涨的猜想和恐慌。
“打补丁”政策迅速落地
值得注意的是,每次调研督导之后,相关热点城市都迅速出台了调控政策“打补丁”。
首先是上海、深圳。1月21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涉及土地、信贷、税费等10条内容。新政一方面严打炒房,明确增值税免征年限“2改5”,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另一方面扩大供给,加大商品房用地供应,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1月2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从购房人意向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购房资格信息核查责任、打击炒房等方面作出进一步规定。
北京紧跟其后。1月28日,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消息称,相关部门已多次约谈北京主要中介机构负责人。北京将坚持“逢涨必查,逢炒必办”的原则,对发现炒作的中介机构及人员联合处罚;不得渲染、炒作房屋成交信息,不得鼓动引导出售方随意提高报价,不得在微信朋友圈、自媒体渠道发布制造购房恐慌情绪的文章,不得参与经营贷、首付贷、消费贷等任何违法违规的房地产金融活动。1月30日,北京银保监局发文称,严查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随后是杭州、无锡。3月2日,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规范我市二手房交易秩序的通知》,提出规范二手房交易秩序,建立二手住房价格信息发布机制。3月3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提出对法拍房限购,严查经营贷、消费贷等要求。
再到成都、西安。3月16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从购房资格核验、购房资金核验、商品房销售秩序等6个方面着手,进一步落实“房住不炒”定位,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3月22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等7个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一系列调控政策的及时出台,对市场是一支“镇静剂”,打掉了楼市松绑、价格上涨的预期。
释放强烈信号
多名受访专家一致表示,今年经济形势整体向好,传导到房地产行业,市场对房地产形势不免又有了一些幻想与期待,但房地产市场一旦出现过热迹象或苗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即调研督导,各城市政府即迅速出台新政,再次释放了强烈信号:中央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态度决心一以贯之,城市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的态度决心没有动摇,幻想房价“复燃”的投机者必遭重击。
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虞晓芬对记者表示,中央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不会动摇,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三稳”的目标不会动摇,坚持落实地方调控主体责任的力度不会减弱,着力解决新市民住房突出问题的决心十分坚决,未来将确保两会精神落到实处,确保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去年四季度以来,深圳、上海、杭州等一些热点大城市的房价涨幅明显扩大,成都、西安等西部区域中心城市的房价也开始明显上涨,房价上涨的城市数量有所增加,并有蔓延趋势,未来房价上涨压力还很大。住房城乡建设部早发现、早应对,有关负责人带队到房价上涨较快的大城市,进行调研、提醒、谈话、督导等,释放稳房价等相关政策信号,采取严禁资金违法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等一系列有力、有效措施,大城市房价上涨势头暂时得到抑制。”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柴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国家将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稳妥实施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完善政策工具箱。”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认为。
在许小乐看来,面对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导亲自到城市督导房地产调控,压实责任,哪里热去哪里,这在过去并不常见,体现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捍卫“房住不炒”的决心。过去房地产调控的一大缺陷是政策滞后于市场的变化,导致政策与市场预期之间总是产生错位。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房地产市场监测能力大幅提升,中央对各地城市市场动态第一时间了解,使问题遏制在苗头阶段,避免预期传染扩散。
下力气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
从1月份的上海、深圳,到2月份的北京、杭州、无锡,再到3月份的成都、西安,观察近期调研督导城市不难看出,都是住房问题突出的大城市。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作为2021年度重点任务之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第一次明确提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对比倪虹在前后几次调研督导中的表态可以发现,在强调稳定市场的同时,越来越重视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和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定位越来越精准、目标越来越明确。
1月下旬在上海、深圳,2月上旬在北京调研督导时,倪虹重点强调了要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确保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月下旬在杭州、无锡调研督导时,倪虹讲话中专门提到了“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并强调“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加大土地、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长租房供给,多渠道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问题。”
3月中旬在成都、西安调研督导时,倪虹再次强调“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并且着墨更多,“成都、西安正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人口流入量大、年轻人多,要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多渠道解决好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要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落实土地、财税、金融支持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倪虹具体指出。
“我国当前住房突出问题主要出现在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和超大城市,表现为新就业大学生、城市非户籍常住人口、环卫等城市重要公共服务岗位上的进城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存在较大住房困难,有效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成为关键。”刘洪玉表示。
柴强认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大城市的住房困难问题,正在有思路、有计划、有行动、分步骤的解决。未来将采取一系列措施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困难问题,助力‘住有所居’。通过大力发展包括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在内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和发展长租房市场,一方面可缓解房价上涨压力,另一方面可有效解决大城市新市民特别是青年人的住房突出问题。下一步,还应进一步加强城市政府的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有效增加住宅用地供应,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
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建议,在投资产品有限、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大城市住房问题突出的背景下,要巩固调控成果,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助力完成“住有所居”目标,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进一步完善调控政策。其次,加快基础性配套改革。加快住房供给土地制度改革以及房地产税改革,发挥抑制投机、扩大租赁市场供给、支持财税和土地制度改革的多重效应。再次,实施新市民安居工程。目前热点城市保障性住房供给很难满足规模巨大且快速增长的新市民的住房需求,建议切实扩大和加快新市民的住房供给,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和超大城市更需加大供给力度。

新十条政策解读

日前,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荆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涵盖施行购房放款补贴、购房契税补贴、优化公积金贷取政策、支持二手房“带押过户”、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优化预售许可条件等。
关于进一步促进荆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
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荆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13号,2022年6月14日印发)实施情况,现制定措施如下。
一、实行购房房款补贴
2022年6月14日后,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凭购房合同到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领取2万元购房补贴。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购房补贴按荆办发电〔2022〕6号文件执行。区级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由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照执行。本措施发布之日起,其他购房人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含公寓),凭购房合同到项目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领取1万元购房补贴(已领取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二、实施购房契税补贴
2022年6月14日后,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由所在区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70%予以补贴。本措施发布之日起,在中心城区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由所在区财政部门按其缴纳契税额的50%予以补贴。购房人凭不动产登记证和契税完税证明6个月内(从不动产登记证发证之日起计算)完成购房补贴申请,逾期不予补贴。
三、优化公积金贷取政策
取消“个人购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只能二选一”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公积金贷款不需担保人。2022年1月1日以后,市直事业单位通过“招硕引博”计划新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按荆办发电〔2022〕6号文件执行。支持“一人购房全家帮”,购房人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可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同时还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
四、实行房票安置制度
从严控制新建还迁房,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更新中征迁安置项目,实行房票安置制度。被征收人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凭征收主体出具的房票抵扣房款,房地产企业凭房票与征收主体结算。本措施下发前没有安置的,鼓励被征迁人申请房票安置。引导房地产企业对实行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团购的给予适当优惠。
五、支持二手房“带押过户”
2022年6月14日后,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凭购房合同到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领取2万元购房补贴。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购房补贴按荆办发电〔2022〕6号文件执行。区级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由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照执行。本措施发布之日起,其他购房人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含公寓),凭购房合同到项目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领取1万元购房补贴(已领取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六、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对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首套住房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向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靠拢;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按现行规定执行。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对因疫情住院治疗或隔离、停业失业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以及因购房合同发生改变或解除的个人住房贷款,经购房者与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进行延期展期等调整,并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稳定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鼓励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给予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并自2022年11月11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过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七、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土地供应规模,完善土地价格评估机制。鼓励国有平台公司与优质房地产企业联合竞拍土地,联合开发项目。新出让土地,可按不低于底价的10%确定竞买保证金,允许以银行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允许1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50%。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在约定分期缴纳期限内不计利息。2022年6月14日后新出让土地建设商品住宅,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由房地产企业自主选择。配建公租房比例调减为3%,装配式建筑比例由30%调减为20%,调减比例纳入建设条件意见书。
八、简化办理审批手续
2022年6月14日后未开工的项目,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不低于50%且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可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高于已审定计容面积50%和不计容地下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缴清土地出让金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可分期缴纳,缴纳比例与每次办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占比一致,一般不超过三期。2022年6月14日后未竣工的项目规划核实时,设计方案已分期的,可分期验收;设计方案未分期的,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充分论证并审查同意,一般可分三期验收。超过20万平方米的项目,可增加分期。土地核查与最后一批次分期规划核实一并办理,统一核实土地出让合同履约情况。
九、统筹布局提升住宅品质
2022年6月14日后,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凭购房合同到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领取2万元购房补贴。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购房补贴按荆办发电〔2022〕6号文件执行。区级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由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照执行。本措施发布之日起,其他购房人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含公寓),凭购房合同到项目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领取1万元购房补贴(已领取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十、优化预售许可条件
房地产开发项目只开设一个监管账户的,可分批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首次预售按规定执行,后期预售面积不得低于1万平方米,且不得小于栋。在保证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不扩大面积的前提下,允许商业用房分割销售(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商自持的商业除外);建设单位应要求原设计单位变更消防设计方案,重新履行施工图审批程序,经消防验收合格,可以办理预(销)售许可和不动产登记。
据悉,本措施自2022年12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此前市政府已发文件相关规定与本措施不符的,以本措施规定为准,实施过程中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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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JU

8城出台“限跌令”,山雨欲来还是波澜不惊?

“稳定”,是当前房地产的首要任务。

今年以来,随着部分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升温,地方出于稳定市场的考虑,纷纷加码楼市调控。但与这些热点城市调控相悖的是,一些非热点城市却在进行着逆向调控。

近日,张家口市住建局、张家口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通知》。其中通知提出,所有项目不得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低于成本进行销售,新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低于备案价格的85%进行销售。

这也意味着,又一个三四线城市加入了“限跌”阵营。

“限跌令”重出江湖

事实上,“限跌令”由来已久。

早在2014年,杭州相关部门就曾要求,如果商品房实际成交价低于备案价超过15%,将通过技术手段限制网签。此后,包括惠州、马鞍山等一些城市也曾先后出台相关政策,防止恶意降价的行为发生。

在业内人士看来,每当遇到市场降温,部分房地产企业就会出现大幅降价促销的行为。同时,地方为了稳定当地房地产市场,就会出台一些防止恶意降价的措施。

而这种情况在今年,更是屡见不鲜。据中房网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包括河北的张家口和唐山,云南昆明、湖南岳阳和株洲、江苏江阴、山东菏泽和沈阳沈北在内的8个城市,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或以约谈的形式限制企业降价。

除了上述提到的河北省张家口市以外,江苏省江阴市和湖南省岳阳市也都在今年出台了类似的政策文件。

8月31日,江苏省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若干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后,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同时,严禁低价(如低于成本价、变相降价等)促销、打价格战,坚决杜绝恶性竞争、降标降质、逾期交付等违规违法行为。而对于变相降价的行为,还做出相应的惩罚措施,对情节恶劣、严重破坏江阴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取消所有批次预售改为现房销售。

8月11日,湖南省岳阳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房地产市场新建商品住宅网签成交价格限制的通知》规定,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后,商品住房销售的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也不得低于备案价格的85%,否则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将提示无法签订商品房网上签约买卖合同。

还有一部分城市,以约谈的形式限制企业降价。

9月份,针对多家房企采取大幅降价,或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建商品房的现象,株洲市住建局对出现上述行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计入企业信用不良记录。

8月份,唐山市政府召开房地产企业座谈会,约谈10家房地产企业负责人。而打压恶意降价行为,是这次会议讨论的内容之一。同样,沈阳市沈北房产局牵头,联合多个政府部门对多家房企进行约谈,主要对虚假广告宣传行为及降价销售行为进行重点强调。

昆明则是由当地房协组织TOP30房企及大型经纪公司召开座谈会,严格控制恶意降价行为,严重者将被停止网签。

市场疲态略显

企业的降价行为,为何引起了地方管理层的关注?

今年以来,严厉的房地产调控使得楼市略显疲态。这也直接导致部分房企业绩不及预期,甚至也令一些房企处于破产边缘。迫于现金流和销售回款等压力,一些房企开始大幅降价销售,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中房网根据国家统计局此前公布的《2021年1-8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情况》,逐月拆分销售数据后显示,自6月份销售数据创下年内单月新高后开始大幅下滑。直至8月份,单月销售数据更是创下了年内最低点,市场转冷可见一番。

同样,在房价表现上,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8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各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出现回落或继续下降。

以河北省张家口市为例,目前该市主城区房价已经从最顶峰的13000元/平米左右,降到了均价8000多元/平米。尤其是下半年以来,张家口主城区和周边陆续有多个楼盘迫于现金流和销售回款等压力,开始降到低于成本价销售。

张家口市住建局房地产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楼盘项目的大幅降价措施给整个房地产市场带来了巨大影响,也给其他楼盘带来了巨大的销售压力。而用大幅低于成本的价格买到房子,后期保障上,房屋配套设施等投入一定会摊上高开销,所以“限跌令”在一定程度上会保护购房者利益。也可以说,“限跌令”是为了及时维护房地产市场销售秩序,更好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运营出台的。

这确实也是一些三四线城市出台“限跌令”的原因。

中房研协近日发布的一份热点报告指出,地方政府出台“限跌令”一方面原因是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背景下的另类调控政策,其目的同样是防止房价出现大涨大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原因在于防范金融风险,房价下跌幅度过大可能会引发房贷违约风险,不仅包括家庭住房抵押贷款,还包括房企开发贷款。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房网表示,从房价角度看,既要打击房价过快上涨,也要确保房价不过快下跌,一些城市出现的乱降价会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从风险角度看,除了过快上涨外,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下跌等新情况也值得关注。

事实上,“限跌令”在一些城市的出现,更能说明地方政策调控的精准化与精细化。如果将部分城市出台的“限跌令”解读为放松房地产调控,多少有些夸大其词。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冯俊会长在近日举行的“2021中国房地产业价值峰会”上曾对在座的房地产企业提出告诫,要深刻理解深化长效调控机制的各种要求,遵守“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要怀疑甚至去挑战中央坚持这一纲领的决心;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要遵守房地产金融监管与市场秩序规范的各道红线要求,从而才能在源头上正确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保证房地产业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正能量的民生产业。

在冯俊会长看来,这些年房地产业发展出现的问题,和一些房地产企业出现的问题,有些将之归结于政策的频繁调整。实际上,这就是各个城市因城施策,分别发布的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方向很明确,思路很明确,价值取向很明确”,冯俊表示。

而个别城市的“限跌令”,能产生多大效力尚有待观察。但中房研协预计,今年的“金九银十”可能是近几年来最冷清的,不排除后续出现明显降价的可能性。以恒大为首的部分房企由于资金链压力巨大,被迫大规模、大幅度降价促销,造成了市场房价会跌的预期。“限跌令”有望在更多三四线城市扩围,未来预计还会出台更多配合政策,以推进市场有序发展。

8天19城出台楼市新政

5月6日,《潇湘晨报》消息,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月6日信息,即日起,长沙市限购区域内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的间隔时间,统一按满4年计算。这意味着,房屋购买时间的认定既认网签备案又认权属登记。

业内人士表示,长沙将购买二套房的条件从“取得房产证满4年”调整为“网签满4年”,将释放出部分改善家庭的购房资格。

长沙多年以来一直是全国稳房价标杆城市。此次政策微调表明,每个城市都会灵活掌握楼市政策,在房地产市场出现变化时,政策也会基于市场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今年4月底,中央政治局会议定调楼市,提出“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后,各地楼市政策进入密集优化期。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4月29日以来,至少包括河南洛阳、广东东莞、湖南株洲、广东惠州、广东中山、湖北黄石、江西上饶、四川乐山、江苏连云港、广东梅州、江苏无锡、湖北天门、湖南岳阳、江西赣州、江苏徐州、浙江嘉兴、江苏镇江、安徽马鞍山、湖南长沙等19城发布或开始执行楼市新政。

公积金首付比例下调,最高贷款额度提高

在完善房地产政策的城市中,调整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下调公积金首付比例的城市较多。据不完全统计,包括洛阳、乐山、梅州、嘉兴、镇江、马鞍山等地优化公积金政策。

以河南省洛阳为例,洛阳市发布的《洛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从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55万元,夫妻双方、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65万元。同时,加大对第二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的支持力度。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再设置房龄年限范围,统一按照20%执行。

四川省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则印发《关于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部分政策的通知》,宣布自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申请人及配偶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同日,广东省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当前执行的三成降至二成。

浙江省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亦宣布自2022年5月1日起,在嘉兴市内正常缴存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单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上浮至40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浮至80万元。

此外,5月5日,江苏省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镇江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从60%调整为40%。

5月6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其中提到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45万元。

业内人士提到,总结近期全国公积金贷款政策,二次或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呈现了差异,比如梅州二套房公积金首付比例降至20%、镇江第二次申请公积金首付比例降至40%,但无论如何,各类城市的首付比例总体以下调为主,同时,无论是个人还是家庭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均有所上升。

限制性政策正在逐步放开

取消限购、限售等限制性措施是此轮楼市放松的一大突破点。

今年3月1日,河南省郑州市打响放开限购第一枪。3月1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为满足居家养老需求,子女、近亲属在郑工作、生活的,鼓励老年人来郑投亲养老,允许其投靠家庭新购一套住房。

业内人士指出,该规定实际上就是取消了限购的规定,即老年人投靠家庭可以新购一套住房,这是无条件的,增加了此类家庭的可购房套数。

据不完全统计,郑州之后,福州、哈尔滨、青岛即墨、衢州、秦皇岛等地也纷纷取消限购、限售等限制性措施。

在4月29日以来,广东惠州、广东中山等地也纷纷放开限购。

今年4月30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其中提到,满足惠阳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合理住房需求,不再纳入限购重点片区。

同日,中山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坚持中心城区限购政策,中山市商品住房限购区域明确为东区街道、石岐街道,其中岐江新城规划范围不列入限购区域【岐江新城规划范围指:北至小榄水道,西至港口河(包含岐港片区和海景片区),南至五马峰-中山站片区,东至沙港路-置业路-烟筒山】。中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通过优化限购区域,将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看来,限售、限购、限贷等是调控的短期行为。当楼市热了,限制性措施就要启动或强化(比如限售从3年调到5年);反之,限制性措施就要弱化或退出。

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短期来看,房地产调控政策进入密集优化期,早期市场上行阶段出台的部分过严限制性政策已不再适应当前市场阶段,预计各地将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首付、降房贷利率,同时适度优化调整限购、限售、限价等政策,促进销售回暖。

购房补贴、减免契税促进住房消费

对消费有着直接带动作用的购房补贴、契税减免、购房消费券近日也在多地频现。

以江西省上饶市为例,4月30日,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上饶市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不利影响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凡在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包括信州区、广信区、广丰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买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上饶市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2年4月30日),购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补贴。同时,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购房优惠政策。人才经认定后,可享受20万-100万元购房补贴。

另外,《通知》显示,凡在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缴清税款(包含契税、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的,由受益财政按地方所得部分50%给予补贴,相关税款实行先征后补。

另外,5月1日,据天门日报报道,湖北省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和市房地产协会联合举行了2022年房地产交易会开幕式。活动时间为2022年5月1日—6月14日,其中集中展示时间为5月1日—5月3日。在房交会期间购房的可以享受多重优惠,包括对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在契税征收上按先征后补的办法给予补贴性优惠,优惠比率为购房人缴交契税等额奖补;所有参展企业,对签订合同的购房人在确保备案价格和其它优惠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再给予不同额度的房价优惠。

在此之前,广东省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江门市商务局曾于4月27日召开“2022江门市夏季促消费活动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提到,将对在江门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合同网签手续的前若干名购房人,按房屋建筑面积分档发放9000套、总价值3700万元的购房消费大礼包。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则于5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含住宅、非住宅),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1个月内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契税征收的市区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另外,对在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每套1万元的购房补贴。

业内人士提到,传统的购房优惠政策确实也比较多,通常看,购房补贴、契税减免以及购房消费券是带动住房消费及活跃市场的一个手段。

“从当前各地房企的销售数据看,确实压力是比较大的,客观上也要求各地继续做好政策调整的内容。5月份预计各地房地产推销的力度会强化,通过和房交会、房展会等平台进行结合,能够更好聚拢房企项目和购房群体,相关的优惠政策也可以发挥更好的作用,真正对房地产市场行情的活跃创造更好的条件。” 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

已有超80城调整楼市政策

今年以来,各城市因城施策,不断在当前的政策基础上松绑,根据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不完全数据统计,截止到4月29日,超85个城市出台松绑政策,松绑次数超百次,松绑内容包含从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降低房贷利率、放松限购/限贷/限售出发,4月以来,调控密度更大、力度更强、高能级城市也加入松绑政策阵营,中央政治局提出完善各地房地产市场政策意味着二季度仍有更多城市加入。

陈文静认为,在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整压力持续较大的背景下,中央政策定调已明确释放积极信号,各地因城施策力度进一步加大预期较强,政策调整有助于购房者预期和置业信心恢复。预计在政策发力显效、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后,市场企稳可期,尤其是基本面支持强的热点城市有望率先企稳,进而带动重点区域三四线城市完成筑底。

超10城出台稳楼市新政:为房企减压,还没有“救市”之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诸多行业发展均受到一定的冲击。房地产行业也面临着开复工推迟、销售交易量顿减带来的收入压力,同时叠加偿债高峰期到来,房企资金链进一步承压。在确保“坚决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基础上,加之10余省市房地产政策松动,也使大家回到是否会“刺激楼市拉动经济”的疑问上。

受疫情影响房企现金流承压

“2020年左右是偿债高峰,又正好碰到疫情,销售回款一下子就减少了,资金压力肯定是一大考验。目前就通过节流、融资等缓解压力。”某TOP30房企人士表示。

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2020年房企债券(包括海外债)偿还总规模为7493.9亿元,2021年偿还规模将超万亿至10496.2亿元(公司债规模达4438.8亿元,海外债规模达3174.3亿元),2022年行业偿还规模开始回落,但仍高达7350亿。

而叠加疫情带来的销售回款聚减,对房地产企业而言,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剧。

有开发商人士表示,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原来的春节档受疫情影响基本“报废”,对企业而言,短期影响之一就是现金流,销售停摆造成资金缺口。对于资金紧张的房企而言,压力会更大。加之目前工地复工时间不明确,工程无法复工、线下售楼处关闭转线上蓄客,经营节奏不好安排。不过前述人士指出,虽然房地产市场受疫情蔓延有一定影响,但总体来看,需求仍在,购房时间会朝后推迟。

但这也给一些高周转的企业带来挑战。中指研究院认为,疫情爆发之后,房企短期流动性问题备受关注,尤其是一些高周转企业,其依托“拿地快、开工快、开盘快、去化快”的传统操作受阻,对资金链的弹性带来考验,需重点关注疫情的持续时间,调整优化项目资产,做好资金周期管理。

出台政策以扶持房企为主

还未出现“刺激楼市”新政

可以看到的是,在疫情持续期间,已有不少城市出台新政扶持企业应对疫情。

“目前还没有看到‘干货’,多以缓解房企现金流为主,主旨为了给房企减轻压力,但需求端的刺激政策还没有。”前述某TOP30房企人士说道。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无锡、厦门、衡阳、福州等地相继出台政策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外,济南、西安、杭州、上海、天津、南昌、南京、浙江等省市出台土地新政应对疫情,部分城市明确土地款可申请延期或分期缴付。

其中,福州市发布《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城市开发建设平稳发展措施》,10条措施在延缓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的同时,明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还贷困难的企业给予展期或续贷。

湖南省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则于2月14日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实行购房补贴,同时扩大人才购房补贴对象范围;降低开发企业土地资金使用成本;容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

同日,福建省厦门市发布的《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工作要求》则提出,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购房者公积金贷款及时发放、长租公寓适当减免租金等九方面促进厦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目前而言,已进入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发展的阶段。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目前出台的政策主要针对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的企业以及居民,采取扶持性的政策。比如开工、竣工、房屋交付、土地出让金缴纳、降低房企融资成本等方面。目前,疫情对购房者个人的实质性影响尚未显现,需求端的“救市”政策尚未出台,后续是否会发布还得继续观察。

“从限购限价方面而言,在因城施策的基调下,后续各个地方政府可自行决定。在房住不炒的总基调下,保持房地产市场‘三稳’(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实行一城一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李宇嘉说道。

是否会出台政策刺激楼市?

在确保“坚决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加之10余省市房地产政策松动,也使大家回到是否会“刺激楼市拉动经济”的疑问上。

“目前,各地出台的政策主要是缓解房企的现金流压力,主要是扶持企业,还没有正经发布‘救市政策’,但我认为放宽限购、限售、降低按揭利率等是可以期待的。主要还是一城一策为主,一线或者重点二线城市的限购限贷放宽比较困难。”某开发商人士指出。

同策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宏伟的观点认为,“后续肯定还会有更多的城市出台定向宽松的措施来企稳楼市。目前肺炎疫情持续,短期而言,2~4月份均会受疫情影响,疫情对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网签备案量而言影响较大,因此后续各地政府会出台一些定向措施使整个楼市的交易量可以得到迅速复苏和启动。”

“销售受挫,加之企业资金链压力比较大,一些企业也开始通过降价促销等手段加速回款,来解决经营现金流等问题。在量价方面,我认为二季度三季度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城市在以价换量的基础上,交易量会有恢复性上涨。”张宏伟说道。

但是受访的业内人士均普遍认为,疫情过后,成交量会企稳复苏,但在房住不炒以及“三稳”基调下,房价大幅度反弹的可能性较小。

中指研究院认为,在疫情影响下,对房地产企业而言,金融环境更加积极。2月初,央行释放积极的货币信号,人行等五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房地产行业资金配置形成一定程度上的利好,融资窗口正在打开。此外,2月3日、4日,中国人民银行连续两天累计投放1.7万亿流动性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使包括房企在内的各行各业看到扩“融”的希望。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在接受中新网采访时指出,目前房地产已对经济健康发展产生了一定牵制作用。

其表现在于,房地产对经济增长的净贡献已由正转负,高房价已对整体住户部门的消费和生计形成“挤出”,房地产过度发展已经导致经济结构失衡并阻碍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房地产风险是中国经济的重要风险源。

倪鹏飞认为,近两年的房地产调控刚刚取得初步效果。如果通过对房地产实施刺激政策,不但不能对冲经济下行,还会使以上问题再转向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