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荔浦市文旅消费券发放对象和条件
活动对象:
推广本地游产品的旅行社。
发放条件:
1.要求每团 15人及以上(境外团队每团3人及以上);
2.在荔浦三星级(含)以上酒店或准三星以上酒店(详见附件1中住宿业企业名单)住宿1晚及以上,且游览4A级景区2家以上(不含开放式景区和购物为主的景区)。
发放流程:
由各参与消费券活动的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发放消费券,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提交给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由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审核完成后将具体发放信息表交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通过云闪付APP发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