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返岗补贴

对我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春节后(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组织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输送员工返岗的,按包车费用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申报对象:

我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省外劳务协作基地(含其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的)。

申报条件: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企业(基地)每次集中组织外省市员工包车(列、机)10人(含)以上且满座率达50%(含)以上的,以出发时间为准。

发放标准:

按包车(列、机)费用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申报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申报资料:

(1)《2023年南通市海门区春节返岗补贴申请表(企业)》(按包车、包列、包机分别填写)、《2023年南通市海门区春节返岗补贴申请表(劳务基地)》;

(2)《2023年春节期间来海返岗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务基地申请时需加盖用工企业公章);

(3)包车(列、机)费发票复印件(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5日)及合同或协议,包汽车的需提供车辆行程轨迹资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南通市海门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等材料。

咨询电话:0513-82213028.

发放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电脑端访问海门区一站式企业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https://one.haimen.gov.cn/)→页面上方【登录】→登录法人用户→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找到“南通市海门区2023年春节期间用工奖补”任务,点击“我要填报”,选择相应子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科室审核公示后将补贴资金打入申报单位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