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员工招聘,2023年第一季度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我区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招聘补贴。

申报对象:

我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海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满1个月。

发放标准:

500元/人。

申报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申报资料:

(1)《2023年南通市海门区春节期间企业招聘补贴申请表》;

(2)新招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南通市海门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