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动汽车消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开展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第一期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活动时间 3月21日(含)至3月31日(含)。

一、发放对象全体在温人员(包括市外来温人员)

二、资金总量:1000万元

三、活动规则

交易发票开票日期须在3月21日(含)至3月31日(含)期间;3月31日前补贴额度申领完即止。发放平台为阅龙湾 APP;本次活动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申请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经公示完毕无异议后,对符合要求的消费者于 2023年9 月底前进行补助发放。发放资金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1.申领范围。温州高新区(经开区)当地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7座(含)以下的新车(不含营运车辆、货车、特种用车、7座以上的其他客车)的消费者均可申领消费券补贴。

2.申领方式。购车手续齐备后,登录阅龙湾APP在线申领,先到先得(以申报时间顺序为准)。消费者可在阅龙湾APP发布活动页面查看申领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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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领流程。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车行购置新车→缴纳车辆购置税、上牌→车主凭相关资料发起申请→信息审核→公示→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申报完成后在消费券总额中减去相应金额,该总数据在审核程序页面实时更新,直到活动截止。

4.申报信息。消费者需在阅龙湾APP购车补贴“申报端口”上传相关信息并提交材料。新车信息包括:购车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银行账号(本人)、销售企业名称、新车车架号、车价(含税);上传材料:机动车交易发票原件扫描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扫描件。其中,新车交易发票开票日期须在3月21日(含)至3月31日(含)期间。

5.申领规则。每个消费者购置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如因消费者自身原因提交申报信息或材料错误,导致补贴无法发放或者延迟发放的后果由消费者自行承担。本次汽车消费券仅限在公布的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不得以充值方式变相将汽车消费券转为购买零件、保养之用以及购买保险或其他汽车周边产品。如发现汽车经销商或购车人涉嫌采用伪造凭证及其他违规方式套取利益的,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或追回已发放的消费券资金,并保留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权利。

6.销售车企要求。参与活动的企业(须是线下实体店)应制定配套让利促销优惠方案,主动介绍汽车补贴相关规定,同时承诺不借机涨价加价。严禁企业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将依法处理。

7.资金结算。消费者须在核销申请时间截止前完成上牌并提交相关申报信息及材料,同时,将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行驶证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提交至所在汽车销售企业,由汽车销售企业统一审核汇总后提交至高新区(经开区)投资促进局审核。高新区(经开区)投资促进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申请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经公示完毕无异议后,对符合要求的消费者于2023年9月底前进行补助发放。补助资金按照消费券实际核销金额进行结算。

四、相关要求

1、本次活动严格执行补助发放痕迹管理措施,所有成功兑现的售车发票号码均在税务部门登记备案。

2、消费者产生换车行为的,消费者应向高新区(经开区)投资促进局提交新的购车发票,并将作废原发票一并提交报备。因未报备,相关责任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3、消费者产生退车行为的,应主动退还相应补助。严禁虚开发票套取补助行为,一经发现,严格依法查处。

附件:高新区(经开区)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