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渝肺炎指办发〔2022〕102号

各区县(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要求,切实将工作重心由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促发展,进一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倡导非必要不做核酸,非必要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除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其他场所均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特殊要求的会议和活动除外)。所有医疗机构除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查验核酸检测结果外,其余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倡导无症状不采样、不用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无症状和轻症干部职工根据身体状况和岗位需要,做好个人防护可正常上班。

三、建立医疗物资生产和保供机制,组织重点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抓好医疗物资生产、采购储备药品工作,及时将药品配送到医疗机构和便民药店。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药品价格等扰乱医药市场秩序行为。

四、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进一步方便群众线上问诊求诊,分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压力。建立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绿色转诊通道,守护好老年人健康。鼓励组建社区药品配送小分队,根据群众用药申请,在医疗机构指导下配送简易医药包,有效保障群众用药需求。

五、各区县(自治县)继续保持适量便民核酸采样点,满足群众核酸检测需求。

六、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倡导全民戴口罩,参加集体活动、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等规范佩戴口罩;倡导全民打疫苗,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代章)

2022年12月18日

11月14日渝中区关于新增和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

重庆市渝中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新增和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第81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根据当前渝中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渝中区部分疫情风险区进行新增和调整。具体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

  宏声巷19号等高风险区76个点位(详见附件)。

  (二)管控措施

  1. 管控期间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止人员外出流动。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管控时限暂定5天,按要求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管理。

  3. 管控期间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及经营性活动。

  4.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所有出入人员严格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

  5.做好心理疏导,落实好物资保障、特殊群体就医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二、临时管控区范围调整

  (一)具体范围

  自2022年11月14日起,将大坪街道和泓江山国际小区1栋、新东福花园江山阁,解放碑街道八一路13号林华环岛名都9楼以上、新华路88号附2号、新华国际酒店34楼,菜园坝街道交通街51号、菜袁路53号、江屿朗廷C1,七星岗街道江悦华庭B,两路口街道枇杷山宝库、重庆中德生殖医院共11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临时管控区。

  (二)管控措施

  1.管控期间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止人员外出流动。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及经营性活动。

  2. 管控时限暂定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每日开展健康监测,落实好物资保障、特殊群体就医等服务,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3.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所有出入人员严格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核酸检测,规范居家健康管理,一起努力、共同抗疫,全力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附件:渝中区高风险点位及管控起算时间

重庆市渝中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4日

渝中区高风险点位及管控起算时间

  解放碑街道

  1.宏声巷19号(莲花池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705715;

  2.民族路188号丽思瑞凯悦臻选酒店(沧白路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740298;

  3.沧白路67号(沧白路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740298;

  4.达美E栋(民生路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15310987103;

  5.民权路88号日月光中心-R1栋(较场口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736869;

  6.民生路5号美力大厦(较场口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736869;

  7.较场口116号附5号(较场口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736869;

  8.大井南巷1号(大井巷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615401;

  9.宏声巷3-19、25号(莲花池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705715;

  10.铜鼓台一、二单元(莲花池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705715;

  11.立新巷51、52号(莲花池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705715;

  12.新民街108、109号(莲花池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705715;

  13.大同路108号1、2单元(莲花池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705715;

  14.德兴里2-7、9-20号(莲花池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705715;

  15.民生路5号、7号、9号(较场口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737780;

  16.石灰市80号、84号、98号(较场口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737780;

  17.四贤巷3号(较场口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737780;

  朝天门街道

  18.陕西路28号天门商场(陕西路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831301;

  19.新华路45号圣名国际时装城(二府衙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926697;

  20.陕西路38号大正商场(陕西路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831301;

  21.新华路3号大融汇(陕西路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831301;

  22.东升楼40号(二府衙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926697;

  23.解放东路142号(巴县衙门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916245;

  24.解放东路187号和诚大厦B栋(白象街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938083;

  25.白象街31号3单元、4单元(白象街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938083;

  七星岗街道

  26.临华路45号(临华路社区),划定时间:11月12日,联系电话:023-63502805;

  27.枇杷山后街21号(兴隆街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519334;

  28.金汤街53号(金汤街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737686;

  29.和平路156号(金汤街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737686;

  30.至圣宫3号(领事巷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700715;

  31.领事巷12号2单元(领事巷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700715;

  32.民安园7号(归元寺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513116;

  33.捍卫路60号(捍卫路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804665;

  南纪门街道

  34.解放西路99号附7号1楼(解放西路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927799;

  菜园坝街道

  35.菜袁路168号江屿朗廷B1(平安街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8008707;

  大溪沟街道

  36.胜利路134号(胜利路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617191;

  37.人民路22号(罗家院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620108;

  38.人民支路11号(人民村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619909;

  39.静园9号(建设路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7905814;

  40.人民支路6号(建设路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7905814;

  41.龙家湾1号(建设路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7905814;

  42.静园7号(建设路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7905814;

  43.蒲草田7号(人和街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620048;

  44.人民路55号99旅馆连锁(人民村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619909;

  45.巴蜀路8号附13号(张家花园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003928;

  46.人民支路51号(人民村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619909;

  47.红球坝社区全域(除人民路131、135号、173号及人民广场)(红球坝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613249;

  两路口街道

  48.大同村7号、11号、23号、25号、27号(桂花园新村),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15023208599;

  49.国际村30号6栋(国际村),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13527567456;

  50.健康路82号、128号(桂花园新村),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15023208599;

  51.桂花园新村1号、4号、19号1单元、19号2单元、25号4单元、26号2单元、27号2单元(桂花园新村),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15023208599;

  52.桂花园路38号2单元(桂花园新村),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15023208599;

  53.长江一路58号1栋、77号(王家坡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13228681187;

  54.下徐家坡56号鹅岭一品2栋(王家坡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13228681187;

  上清寺街道

  55.人民路242号、246号、250号,人民巷46号、47号、48号(学田湾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607188;

  56.桂花园路13、15、17、19、21、23、25、31、33、35、37号,桂花园75、82-85、87-106号(桂花园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865869;

  57.美专校街66号鑫隆达大厦B座(美专校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637325;

  58.上清寺米罗花园(美专校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637325;

  59.桂花园36号(新都巷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621904;

  60.上清寺路111号(新都巷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621904;

  61.江都怡园A栋(曾家岩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891008;

  62.嘉陵新路5号4单元(桂花园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3865869;

  石油路街道

  63.大坪正街118号(彭家花园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8577748;

  64.时代天街7栋(煤建新村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8575795;

  65.时代天街C馆17栋(煤建新村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8575795;

  66.医学院路9号(煤建新村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8575795;

  67.茶亭南路3号(煤建新村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8575795;

  68.茶亭南路5号(煤建新村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8575795;

  69.大坪正街87号(煤建新村社区),划定时间:11月13日,联系电话:023-68575795;

  70.长江二路148号,煤建新村37、44、46、47、51、98-104、78-90、118-119号(煤建新村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8575795;

  71.大坪正街140号渝州新都9栋(茶亭北路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035706;

  72.渝州路180号立源地A1栋(民乐村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8585418;

  73.恒大名都10栋(石油路社区),划定时间: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8588033;

  化龙桥街道

  74.瑞天路51号雍江御庭小区(红岩村社区):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626321;

  75.强胜生鲜超市(雍江悦庭店)(红岩村社区):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626321;

  76.交农村362号(红岩村社区):11月14日,联系电话:023-63626321;

11月10日重庆园博园关于暂停开放的公告


重庆园博园关于暂停开放的公告
按照11月10日两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社会面管控的通告》的有关要求,重庆园博园自2022年11月10日0时起暂停对外开放,恢复开放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因暂停对外开放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重庆园博园】
重庆园博园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鸳鸯街道龙景湖区域。园区占地面积3300亩(其中湖面800亩),拥有4大功能区、5大特色建筑、127个城市展园、660余种共1200余万株植物,是一座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于一身的超大型城市主题公园。除了园林,一年四季都有花可赏。

重庆欢乐谷疫情防控最新消息2022年8月

近日,关于重庆地区的疫情形势发展还是很严重的,重庆欢乐谷于8月23日起暂时闭园,为了防止疫情扩散,重庆很多景区都不得不采取关闭措施。就在近日,对重庆欢乐谷的疫情防控也是非常严格,发布了最新的临时管控通告,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并经两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8月22日16:10起,对重庆欢乐谷主题公园实施临时管控。具体如下:

一、具体区域

重庆欢乐谷主题公园(含玛雅海滩水公园)。

二、防控措施

1.对欢乐谷主题公园(含玛雅海滩水公园)实施临时管控,暂停其经营活动,人员不进不出。

2.现场滞留游客转移至指定酒店落实闭环管理措施,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欢乐谷主题公园(含玛雅海滩水公园)的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落实闭环管理措施,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闭环管理期间,对因就医等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由临时管控场所(酒店)所在地社区出具证明、做好审核登记,并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出入人员须落实个人防护、查证、验码、测温。

3.对2022年8月21日14:30至22日16:10在欢乐谷主题公园(含玛雅海滩水公园)的游客及工作人员赋黄码,黄码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健康管理措施,三次核酸结果出具前严格居家。

4.上述管控措施落实后,根据检测和管控情况,研判下步措施。

未尽事宜,以两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两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22日

11月12日重庆两江新区划定了哪些临时管控区?

  临时管控区(67个)

   (一)具体范围及实施时间

  1.鸳鸯街道:融科金湖湾小区;大雅云居山小区;万兴家园小区;康桥融府小区。

  2.人和街道:万和社区;万紫山社区;和睦路社区;龙寿路社区;万寿山社区;邢家桥社区;万年路社区;人兴路社区;建工依山郡小区;融创凡尔赛领馆2期;融创凡尔赛领馆4期;天湖美镇小区;协信春山台小区;金鹏金岭小区;万科悦峰三期。

  3.天宫殿街道:泰山大道—东湖南路—新溉大道—天宫大道围合区域;太湖西路—香锦路—民安大道—渝都大道合围区域;梧桐路—泰山大道东段—渝鲁大道—昆仑大道合围区域;渝铁西苑、邮政绿苑、力帆时代、中央美地B区等上述区域内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区域;泰山大道东段27号;水晶郦城1、2、3、4组团;枫林秀水;锦橙路铭医堂大药房;劲力五星城1期;欧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创业公寓A栋。

  4.翠云街道:尚格锦园小区;建工悦城小区;南山花园A区;尚格博园小区;翠云花园小区;万科金开悦府翠悦组团。

  5.大竹林街道:新江与城悠澜小区;金科天元道1期1组团;慈竹苑小区1-30栋;原山小区;千山万树小区;薇澜岸小区;信达国际A、B、D、E栋;渝兴广场B8栋;怡和小区;金科小城故事;天王星C1栋;水星B3区;麒麟座D栋;白杨路36号;总部基地海斯曼大楼。

  6.礼嘉街道:嘉宁社区、嘉和社区、白马社区、嘉兴社区除高风险以外的区域。

  7.金山街道:民心佳园A1区、C区。

  8.康美街道:金竹苑1-4组团;银竹苑1-4组团;康庄美地A区、B区、C区、D区、E区。

  以上区域自2022年11月12日0时执行。

   (二)管控措施

  1.管控期间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核实登记后,点对点闭环往返。

  2.区域内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暂停聚集性活动。医疗机构、药店、生活超市、农贸市场等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场所,可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继续营业。餐饮单位可提供外卖、打包服务,暂停堂食服务。

  3.实施管控后须每天开展核酸检测,不漏1人。连续3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4.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生活保供人员、社区工作者、应急抢险人员、防疫指挥人员等凭工作证明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

刚刚发布!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来了

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通知,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其中提到,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近期,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持续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取得积极成效。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为更加科学精准防控,切实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二是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三是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四是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是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六是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七是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八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九是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十是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本通知要求,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严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