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问五答说清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Q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及扣除标准是什么呢?
A:
(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Q2取得哪些证书才可以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扣除呢?
A: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请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需注意的是,教师资格、医生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在取得证书的后续年度发生的进修、学习、年审等均不属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证书”、“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证”等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不符合继续教育的填写要求,不可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错误示例
温馨提示
办理年度汇算,个人要对所填报的信息负责,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并留存相关材料以备查验。如果误填写,可以撤回退税申请并更正错误申报。不然,超期更正会有滞纳金,而且会面临处罚并影响个人纳税信用哦!
Q3同一年度内的获得多个属于扣除范围内的证书,可以叠加享受吗?
A:
同一年度内,纳税人获得多个属于扣除范围内的证书,不可叠加享受,只能享受3600元定额扣除。
示例1:
若纳税人在2022年度同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则只能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不可叠加享受。
示例2:
若纳税人在2021年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2022年度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则在2021年度汇算清缴与2022年度汇算清缴均可按照3600元进行定额扣除。
申报流程: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进入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扣除年度”选择取得证书的发证年度,填写“继续教育”基本信息后,点击“下一步”选择申报方式;如果是当年继续教育信息,申报方式分为两种,“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者“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视个人情况进行选择。
温馨提示
建议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即将信息报送给任职单位,纳税人每月就能及时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优惠啦。
Q4以前年度取得的属于扣除范围内的证书,可以在今年进行扣除吗?
A: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因此,纳税人在以前年度取得的证书,不符合“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的规定,不能在今年进行扣除。
温馨提示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在2019年度以前取得的属于扣除范围内的证书不可进行扣除,在2019年度后取得的属于扣除范围内的证书应当在取得证书的当年进行享受,不可跨年度填报。
Q5在境外接受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历(学位),是否能够按继续教育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A: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因此,纳税人在境外接受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历(学位),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能按继续教育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若错误填写了“继续教育”信息,更正操作步骤如下:
1、作废对应年度的“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以2022年度为例)。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常用功能,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选择查询年度“2022”,点击“继续教育”功能;点击左下角“作废”按钮。
2、更正2022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表(以2022年度为例)。在“个人所得税”APP办税—更正申报与作废申报,选择“已完成”模块;选择对应年份“2022”的报表,点击最下面“更正”按钮,系统出现提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更,会影响数据项重新计算”,点击“我已知晓”,按系统提示进行补缴税款。
温馨提示
因2019、2020、2021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已超期,您在补缴税款时,可能带出滞纳金,请及时缴纳哦~
继续教育如何抵扣个税
法律分析:一、区分自己的申报类型: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第二种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区分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五种学历提升情形。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区分了“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两种类型。
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对号入座,两种情况也可以叠加申报。
二、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标准: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Ps.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采用的是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的方式,自考,成考,在职研究生等非全日制的继续教育学历在获得学籍后都可以享受该专项附加扣除。
2)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三、准备好申报材料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申报信息:教育阶段、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申报信息:教育类型、证书取得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
四、 具体申报流程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选择相应的扣除年度之后选择“继续教育”
3、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4、“电子信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5、选择“继续教育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6、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
Ps.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由您的单位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不用自行办理扣除,按月按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不由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自行去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延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注意事项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注意事项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注意事项,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启确认。纳税人需要手动确认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注意事项。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注意事项1提醒大家!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经开始啦!
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条件
目前,纳税人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类专项附加扣除!
4种情况需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想修改2022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有老人在2021年去世,2022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2年由另一方申报;
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2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2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信息填报易错“9大提醒”
提醒1: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项目,父母双方的扣除比例应符合政策规定标准。
相关政策: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提醒内容:您需要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双方填报的子女教育(同一子女)扣除比例之和不超过100%。
提醒2:夫妻双方非婚前分别购买的住房,只能选择一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相关政策: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确认其住房是否为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如果属于婚后购买的,只能选择一方扣除;如果属于婚前分别购买的,需与配偶沟通确认扣除方式。
提醒3:纳税人填报的赡养老人项目,共同扣除人的合计扣除金额要符合标准。
相关政策: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各自填报的赡养老人扣除金额之和不超过2000元,且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每月1000元。
提醒4: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只能选择一处扣缴义务人扣除。
相关政策: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扣除。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检查是否存在同一项目多处扣除的情况,如果存在应当及时作废多余的扣除项目。
提醒5:纳税人与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
相关政策: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如果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6:纳税人与其配偶不能同时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相关政策: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商定各自享受的扣除项目和扣除方式,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提醒7:纳税人应当确保填报子女、配偶、赡养老人身份信息准确。
相关政策:纳税人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检查填报的子女、配偶、赡养老人身份信息是否与其身份证件上记录的信息保持一致。
提醒8:纳税人填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享受扣除。
相关政策: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填报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的,应当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并检查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是否与证书保持一致。
提醒9:纳税人填报学历继续教育的,应当为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相关政策: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类型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比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网络大学等可享受学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注意事项2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启确认。12月5日,深晚记者注意到,“个人所得税”App开放了“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功能,纳税人可以通过该功能将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键带入2022年。
下一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需手动确认
深晚记者发现,今年,“个人所得税”App增设了“快捷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并设有一键带入功能,纳税人需要手动确认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记者了解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对于信息有变动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快捷填报页面完成相关信息的修改,确认无误后,才可以在扣除年度生效并予以扣除。
4种情况需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具体包括:想修改2022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有老人在2021年去世,2022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2年由另一方申报;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2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2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年终奖计税“二选一”方式明年结束
临近年底,年终奖成为市民关注的另一热点话题。深晚记者关注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相应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不过,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需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自明年起,年终奖个税“二选一”的方式将结束。
年终奖“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对两种缴税方式,对哪些人影响较大呢?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案例显示,案例一:A公司小王,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后,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年终奖3万元。按单独计税,小王共需缴纳900元个税,年终奖到手2.91万元;按合并计税,相当于年终奖扣税6000元,到手2.4万元。对小王来说,两种计税方式下,到手的年终奖差了5100元。
案例二:B公司小李,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年终奖27万元。按单独计税,小李年终奖共需缴税5.259万元,工资缴税900元,合计5.349万元;按合并计税,则共需缴纳个税4.308万元。对小李来说,两种计税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万元。
由此可见,单独计税适用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员工,合并计税则适用于年终奖较多的员工。年终奖个税“二选一”方式结束,对高收入群体影响较大。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注意事项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为了保证纳税人能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当然,如果纳税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确认,还可以选择在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其结果都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