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是具有我区户籍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在此基础上可将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安置范围。
2023年西宁市城中区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的落实,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现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8〕73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青财社字〔2020〕1833号)要求,结合中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基层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基层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共50名。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公示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员;
4、城乡低保家庭成员;
5、经自然资源部门资格认定的被征地农民。
以上人员需为西宁市户籍,持有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及《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就业服务局(市民中心B馆65号窗口)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971-8248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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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公益性岗位是以服务性岗位。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概念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
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中央12号文件主要对由政府出资,用来优先安置大龄就业对象就业的社区公益性岗位范围作了规定。
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的通知》对公益性岗位的解释为:主要由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由政府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
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保障和公共服务岗位以及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