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1500万的广西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李思敏,今日一审宣判。
据“来宾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3月24日上午,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李思敏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思敏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李思敏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庭审现场 图片来源:“来宾法院”公号
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22年,被告人李思敏利用担任广西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私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主在项目承揽等事项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送予的好处费1592万元和1万澳元,共计折合1596.8633万元,其中未遂598万元。
另查明,被告人李思敏在调查期间如实交代组织已掌握部分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案发后,李思敏的亲属代为退出违法所得款104.8308万元,罗某退出代为保管的90万元。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思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送予的财物共计折合1596.863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李思敏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酌情从重处罚。李思敏受贿未遂598万元,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李思敏归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李思敏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当庭认罪悔罪,可从轻处罚。李思敏亲属及有关人员代为退出部分赃款和缴纳部分罚金,有悔罪表现,可酌情对李思敏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根据被告人李思敏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李思敏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
庭审现场 图片来源:“来宾法院”公号
公开资料显示,李思敏,男,1963年9月生,汉族,江苏苏州人,200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思敏曾任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14年4月任广西科技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去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布了李思敏被查的消息,7月又公布了李思敏被“双开”的消息。
经查,李思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逾规越矩,官商勾结,大肆敛财。干扰巡视工作,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车私用;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滥用职权,擅自决定多付货款,造成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去年12月1日发布了援引自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6起享乐奢靡典型问题的通报。排名第一的就是“李思敏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及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公车私用问题”。
根据通报,2017年至2022年,李思敏先后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在公司食堂的“一桌餐”及在高档酒店组织的宴请;与家人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赴厦门、云南等地的旅游安排;收受私营企业主送给的高尔夫球杆,先后多次接受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先后多次因私使用广西科技大学公务车辆。李思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李思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思敏 资料画面
今年2月19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风腐同查同治》,介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近年来查处的多起涉及“四风”问题的腐败案件。文章提到,广西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李思敏严重违纪违法案的查处,是自治区纪委监委以“风”挖案、有效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的结果。
“李思敏违规接受吃请、打高尔夫球……”2020年11月,一封反映李思敏享乐奢靡问题的举报信,引起了纪委监委注意。此前,也有举报反映李思敏有关问题,但线索相对模糊。自治区纪委监委紧盯带有腐化蜕变特征的享乐奢靡问题,着力发现利用吃喝送礼搞利益交换、请托办事等现象。李思敏接受审查调查后,调查组以陪其吃饭应酬、打高尔夫球的“爱好圈”作为突破口,调查其“交际圈”范围特征,最终锁定其“腐败圈”。
广西某科技有限公司老板叶某某是李思敏认识较早的朋友。李思敏到柳州工作后,叶某某逢年过节奉上礼品礼金,主动为其安排私人应酬接待。考虑到来柳州看他的朋友无法用公款安排吃喝,李思敏就让叶某某帮助安排。俩人由此愈发熟络。2017年,当叶某某提出想承揽学校宿舍改造项目时,李思敏满口应允,在招投标、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叶某某先后8次向其输送好处费共计81万元。
叶某某“懂事”“靠谱”,获得了李思敏信任。他把叶某某及研究生校友罗某某培植成代理人,由他们在台前“卖项目”、谈价钱,自己向有关部门打招呼。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要想承揽广西科技大学项目,必须找叶某某、罗某某。在该校新校区建设中,李思敏和他的两个代理人把商品交换原则运用得淋漓尽致,好处费均按合同价的一定比例收取。
经查,李思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公司和私营企业主在项目承揽、设备采购和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共收取好处费1596万余元。其中,绝大部分为党的十九大后收受。2022年7月,李思敏被“双开”。
被人举报受贿,公司不追究责任还会判刑吗?
不会。因为,当事人(公司)不追究责任,由公司内部处理。但是,检察院公诉的除外。单位不追究责任是单位的事情,但是如果金额巨大,那就触犯了法律。有可能是会被判刑的
法律分析
司法工作人员询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鉴于索贿情况突出,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收受贿赂更为严重。因此,本法明确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已经对对方进行了行贿,通常都会构成犯罪,如果举报了对方一般为减轻处罚,但是举报对方并不说自己就不会构成犯罪了,所以在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之前一定要想清楚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八、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刑法第163条)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茅台的销售公司原总经理受贿超6600万,是被如何判刑的?
北京晚报(北京)消息,原中国民航大学校长吴桐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50万元,贪污10万元,记者昨天从市四中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吴桐水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吴桐水今年62岁,曾担任中国民航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2006年至2010年间,吴桐水利用负责“收益管理系统”课题的职务便利,收受课题组成员樊某给予的贿赂款共40万元,在明知“天航新恒公司”与中国民航大学无关的情况下,允许这家樊某的个人公司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承接属于该课题部分阶段的工作。
2013年至2014年间,吴桐水接受刘某某的请托,为刘某某的亲属刘某进入中国民航大学从事教师工作提供帮助,而刘某根本不符合中国民航大学的招聘要求。为此,吴桐水于2014年收受刘某某等人给予的贿赂款10万元。后吴桐水将该笔款项交由其学生司某为其投资理财。
2010年间,吴桐水利用负责“空管系统收费改革方案研究”课题的职务便利,授意该校教授李某从该项课题经费中套取10万元。李某按照吴桐水的要求,将这10万元存入一张银行卡,交给吴桐水。2013年9月,吴桐水将该卡内的上述款项用于投资其个人持股的企业。
案发后,吴桐水的学生司某代其退缴涉案款10万元,吴桐水的家属先后代其退缴款项共计50万元。
上海某公务人员受贿500万获刑10年,对此你怎么看?
通过调查发现,茅台销售公司的总经理受贿赂,总体受贿6600万元钱,并且还跟经销商约定好去评分利润。通过种种的说法,让经销商去进行购买基金。在进行一审判决的时候,法院判决,马玉鹏也就是茅台销售公司的总经理,判刑13年6个月,并且处罚人民币300万元钱。关于收入的金钱全部进行没收上,交给了国家。
一、如何看待这个情况?一个人能够做到总经理年薪肯定也是非常高的,但人就是这样,走上越高的位置,就越不知足。作为一个公司的总经理,受贿这么多的钱,也是把自己往绝路上逼,这个世界上是没有不透风的墙,在这个时候,大家做出的事情都是会被惩罚的。如果我们做出了违法的事情,肯定是会被相关的法律所进行处罚,在这个时候,小编还是建议大家最好是脚踏实地的做事。
二、关于这个总经理受到的处罚。这个总经理受贿金额是非常高的,所以被判处13年的有期徒刑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之前大家在观看电视剧的时候也发现很多的人只是社会超过了1000万就被触发了很多年,所以在这个时候,这个总经理也是咎由自取,怪不得他人。如果大家想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安安稳稳地进行工作的话,我们就一定要经受得起这些诱惑,不属于我们的东西,总有一天是要归还给他人的。
三、总结。马玉鹏所受到的处罚,也是给他人生带来了一个巨大的打击,本身拥有的好工作消失了,而在出狱之后,能不能够去在这个社会上面继续的生活也成为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在这里,小编建议大家最好是脚踏实地的去做事,千万不要想着一蹴而成。
县长75次受贿80万获刑5年 曾被称为清廉父母官给个这个新闻的链接!
金英利出生在吉林省六合县朝鲜族一个并不那么富裕的家庭中。 通过自己的努力,她获得了国内两所著名大学的学士和硕士学位。 2006年,她以介绍人才的身份去上海金山区工作。 不久,金英利出现了她的同龄人中,只有一年的工作半年后当选为金山区政协常委中的一员。 2012年,她荣获金山区“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2016年任金山围镇副镇长,2019年3月任金山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其中,他于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从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被停职。
然而,在她的职业生涯顺利发展的背后,金英利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都有 悄然偏离。 金英利报告说,她正在大学学习日语。 在兼职翻译过程中,她遇到了许多有钱的客户。 他们的高端服装使金英利大开眼界。 “那时,我对奢侈品有巨大的向往,甚至认为'追求优质生活'是生活的意义。” 毕业后,金英丽跟随男友的建议,决定在上海郊区当公务员。 “他说他负责赚钱,所以我在系统内工作时都安心。”
遗憾的是,她的婚姻生活没有预期的幸福。 两人不断发生冲突和争吵,最后不得不说离婚匆匆结束了。 离婚后,金英利的想法是不结婚,不生育,按时娱乐。 他将奢侈消费用作自我瘫痪和自我解决的一种方式,并很快吸引了“缠扰者”。 在晋升为金山围镇副市长后,金英利会见了夏公司的老板,并发展了男女朋友的关系。 夏在两年内给了金英利超过40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以及名牌手表,珠宝,皮包和其他物品,总价近20万元。 但是,这些礼物不是免费的,而且夏已经要求她做很多事。 金英利利用她的职位为夏先生经营的相关公司寻求利益,以获得政府退税和避免行政处罚。
慢慢地,越来越多的商人包围了金永里。 在过去的几年中,企业主胡某某和钱某某经常提供各种“大礼物”,从爱马仕的手袋到别墅的装修费用,从为前三名医院的父母安排身体检查,到将父母带出国外。 旅游和购物。 金英利获得的利益的数量和范围增加了。在公司老板的“追捕”下,她逐渐成为金钱的奴隶。 她在旅途中选择的酒店是每晚3,000至4,000元人民币,而当年她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时,金英利住在一家五星级酒店。 除了第一个月的费用,其余的平均为280,000元。 它是由老板胡某某支付的。 过去,金山区的杰出青年已逐渐成为奢侈品的“专家”,并在下一步“追捕”企业主的过程中成为金钱的奴隶。
金英利涉嫌严重违法,并开始受到金山监事会的调查。 金山区监事会决定对金英利实施行政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行为依法移交给检察官审查起诉,涉案财产随案移送。 法院认为,作为国民工人的金英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538万元以上,数额尤其巨大,其行为构成了受贿罪。 因收受贿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面对严厉的法律制裁,主修法律的金英利实际上将“追捕老板”视为一种爱和追求,“天真地以为对方会把我赶出去 爱,给我财产就是爱。“直到我被判入狱后,金英利才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年来,我一直在过度追求与收入和身份不符的高消费,而我却缺乏 警惕以维护我的职责的完整性……”,回顾一下我违反纪律和法律的历史。 ,金英里感觉就像一个梦。 那是翅膀飘扬的时代,但是这位“ 80年代后”的副处女干部由于腐败而早早打破了翅膀。
受贿超12亿!中国科协原党组成员陈刚一审获刑15年,这判决是否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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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5日上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原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常委陈刚受贿案 对被告人陈刚 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对陈刚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2018年,被告人陈刚利用担任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主任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等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企业在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性质变更,规划指标调整,项目审批验收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亿元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刚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陈刚在尚未受到调查谈话 讯问时向办案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构成自首 归案后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 经查证属实,且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具有法定 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
出生于1966年5月的陈刚是湖北崇阳人,1988年5月加入中国***,1989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 陈刚早年在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担任讲师 后历任学院团委书记,政治辅导员,常委,委员 结束挂职经历后,陈刚调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担任党组成员,副主任,开始与北京城建工作打交道 2006年10月,成刚升任北京市副市长,并分管城建工作 六年后,陈刚于2012年7月计生,北京市委常委 并继续兼任副市长,后入选18届中央侯补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