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坚持以“零容忍”和“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我市将持续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限期消除存量违法,有效遏制新增违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二、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
必须严格落实“八不准”:即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对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增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国家要求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拆除整改到位。省政府要求对顶风违法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实行“四个一律”:即一律拆除复耕、一律不予补办用地手续、一律实施县域用地限批、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对违法用地案例和追责问责情况公开曝光、公开通报。
三、严厉打击以设施农业用地为名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严格控制新增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乡镇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要科学选址,尽量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低效闲置土地;对未按备案内容建设或擅自改变用途用于非农建设和非法采矿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违法占地行为承担的法律法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中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依法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以罚款的,罚款标准由原来的每亩最多2万元增加到每亩最多66万元,违法成本急剧增加;非法占用毁坏基本农田5亩以上、耕地10亩以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党员干部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一律追究党政纪责任。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乡镇和街道不认真履行巡查、制止、查处职责,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乡镇和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对违法用地未及时发现或发现了不劝止、不报告,甚至默许、纵容的,严肃追究村“两委”主要干部责任。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
国土资源局保护土地、查处违建宣传标语
国土资源局保护土地、查处违建宣传标语:
★ 制止违法建设,保护公众利益。
★ 珍惜土地资源,构建和谐社会。
★ 以依法用地为荣,以违法占地为耻。
★ 依法整治土地违法,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 依法用地光荣,违法用地可耻。
★ 依法土地登记,维护合法权益。
★ 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
★ 依法管理土地,合理利用土地。
★ 一切建设行为都要进行审批备案。
★ 严格用地标准,推行集约用地。
★ 严格土地执法,规范土地市场。
★ 严格土地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 严格的违建防控体系,确保各项建设有序进行。
★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 严格按照规划使用土地。
★ 推进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建设。
★ 统筹规划各类用地,支持新农村建设。
★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 全民动员,打好违法建设查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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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民查出违法用地行为。
★ 全民参与防控违建,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处理。
★ 切实依法保护耕地,坚决制止乱占耕地行为。
★ 落实最严厉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
★ 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 乱搭乱建乱人心,违法建设违民意。
★ 履行职责,不如使命,打好土地执法攻坚战。
★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 精心编制城乡规划,严格实施规划管理。
★ 节约用地,珍惜资源。
★ 坚决制止违法建设,坚决遏制乱搭乱建。
★ 坚决遏制乱占土地现象。
★ 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
★ 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资源观,节约利用有限土地资源。
★ 加强土地监察,严格土地监管。
★ 合理用地,利国惠民。
★ 遏制违法用地,促进科学发展。
★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 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全面提升城市品味。
★ 拆除违法建筑,优化市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 不经审批的一切建设都是违法建设行为。
★ 保护耕地是国策,合理用地是职责。
★ 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 保护耕地,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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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强调农村耕地的“一不得”是什么?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
冀政〔2011〕39号2011年3月25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精神,确保我省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健康、有序推进,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握工作方向
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家有关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有力地推动了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对破解用地难题、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通知》精神上来,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必须准确把握工作方向。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改善环境的原则,以农田整治为重点,立足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要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坚决避免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制止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土地置换等行为,严禁突破挂钩周转指标,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强迫农民住高楼。
二、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一)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各地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生产、新民居建设、城镇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林业保护利用和生态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要求,科学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将增减挂钩试点列为土地整治规划的重要内容,合理安排增减挂钩规模、布局和时序。试点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省国土资源厅要抓紧研究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新民居建设用地和废弃建设用地复垦置换要纳入增减挂钩试点。抓紧对已出台的涉及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的相关文件进行清理,凡与国务院《通知》精神不一致的,一律予以废止。今后,新民居建设用地和废弃建设用地复垦置换,要统一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要坚持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结果可控的原则,规范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严格按照建新拆旧项目区进行整体审批和管理,挂钩周转指标要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内。挂钩周转指标的下达、使用和归还要实行全程监管,严格考核,确保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布局更合理,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
(三)科学设置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设置项目区要优先考虑省级新民居示范工程、城乡结合部、“空心村”,以及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建新拆旧项目区要严格限定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合理安排项目区内农民新居、城镇发展用地的布局和规模,优先保证被拆迁农民安置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并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预留空间。建新地块必须按照国家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供地、用地,确需征收集体土地的,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四)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按照因地制宜、改善条件、提高质量的要求,以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为目标,大力开展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建设、农田防护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依照耕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质量评定和验收,有针对性地采取培肥地力等措施,稳步提升新增耕地产能,经整治的耕地要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整治腾出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规划继续作为建设用地的,可作为农民旧房改造、新民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用地。涉及将整治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给城镇使用的,须纳入增减挂钩试点。
(五)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开展增减挂钩试点,编制和制定项目区规划以及住宅设计、拆迁补偿、复垦整治方案等,必须举行听证、论证,充分听取当地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涉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等权属调整的,未征得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同意,不得开展增减挂钩试点。要加强土地权属管理,保障农民土地权益,项目实施前要对农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进行调查,做到地类正确、面积准确、权属无争议;项目实施后,依法及时办理土地确权、变更登记手续,做到产权明晰。增减挂钩所得土地增值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农民新居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
三、完善保障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增加民政、监察、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地要相应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二)强化资金整合和使用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整合现有土地及各类涉农资金,保持渠道和用途不变,实行专账管理,统筹集中使用,切实提高各项资金综合使用效益。严格资金使用和监管,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土地出让收益要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入增减挂钩试点和土地整治工程,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明确投资人的权益、责任和义务,协调处理好国家、农民集体组织和个人、投资人的多方利益关系。
(三)严格监督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增减挂钩试点和土地整治项目的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听证制、公告制、村民监督制,确保工程质量、合同履约、资金安全和农民权益。纳入增减挂钩试点的新民居示范村,须做到建一批、搬一批、拆一批、复垦一批,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整治项目的编制、呈报和审批要建立规范化业务流程,确保公开、公正。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监察部门要加强土地执法监察,严肃查处未批即用、批少用多、违反项目区规划用地以及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小产权房”等违法行为。对以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为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擅自扩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3号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两违的实施方案
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蔓延势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31日明确提出“八不准”“一不得”,堵疏结合,确保耕地红线及农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通知强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提倡、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陈尘肇说,农村乱占耕地建村民住宅,也有不少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情形。两部门下发《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将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原则上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历时较长,面广量多,正从局部地区向全国范围、从普通房屋向楼房别墅、从农民自住向非法出售、从单家独户向有组织实施蔓延。相关法律制度成了“摆设”“稻草人”,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甚至听之任之、置若罔闻,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当务之急是立行立改,坚决止住增量。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复耕的限期复耕,该追究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两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就是要从堵和疏两个方面,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同时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建住宅合理用地需求。从规划和计划指标落实到农民建房申请审批和监管,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完整的制度体系正在形成。
两部门强调了农村耕地的“八不准”,分别是什么?
篇一:市民政局关于开展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两违”整治力度,狠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歪风,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整治“两违”工作方案的通知》(-委办[2011]100号)、《关于开展百日整治“两违”工作督查的通知》(-委办[2011]116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的通告》(-政 [2011]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建立整治“两违”领导小组
为加强“两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我局开展“两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开展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就是否参与“两违”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担任,成员由---、---、---、---、---及下属院站负责人组成。
二、 工作举措
(一) 学习宣传动员
(1)在全局范围内召开“两违”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全体干部职工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各股室、下属院站的职责任务,切实发挥作用,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开展自查自纠,执法巡查,形成执法合力,配
合属地共同抓好“两违”专项整治和防控工作;同时,认真学习---市长在--市百日整治“两违”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认清当前形势相当严峻,“两违”专项整治势在必行;明确好各自的工作目标,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整治;精心谋划部署,合力攻坚打好这场硬战。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两违”专项整治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2)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局党员干部中进行调查摸底,凡涉及“两违”的,要及时进行自我上报,做好家属思想工作,带头做好自行拆除工作,为推动全市“两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打开突破口。全局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两违”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说不利于“两违”整治的话,不做不利于“两违”整治的事,并带头纠正违法行为,拆除“两违”建筑。
(二)落实目标职责制
(1)各股室、下属院站要按照整治“两违”考核细则,形成责任到人的工作体系。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就是否参与“两违”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完成填报《--市公职人员参与“两违”行为自查登记表》。
(2)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大巡查力度,对自纠自查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真排摸,一经发现要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汇报相关执法部门。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影响城市规划、市容市貌、公共安
全,群众反响强烈的违建对象,及时通知限期拆除,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对逾期不拆除的,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强制拆除;确保实现“坚决杜绝新违建、有效处置旧违建”的目标,积极配合属地做好“两违”防控和拆违工作。
三、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整治“两违”是一项重点工程,必须大力弘扬终于职守,开拓进取精神,团结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精神,全力以赴,公正无私的奉献精神,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促进我局建设工作合法化、规范化。
篇二:2015年两违实施方案
XX市XX镇2015年“两违”综合治理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我镇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根据《XX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5年全市“两违”综合治理拆违目标任务的通知》(明治违20151号),借鉴漳州现场会的经验和做法,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扎实做好“两违”拆除工作,坚决有效遏制新增“两违”,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镇“两违”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XX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林XX 武装部长
副 组 长:吴XX 党委副书记
赵XX 纪委书记
李XX 党委组织委员
郭XX 副镇长
成 员:周XX 公安派出所所长
余XX 司法所所长
黄XX 国土资源所所长
廖XX 供电所所长
刘XX 广电站站长
刘XX XX电信管理站站长
姜XX XX宝源水厂厂长
肖XX 村建站站长
朱XX 城管中队队长
蔡XX 纪委副书记
罗XX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包括党政办公室、小城镇组、城管中队、国土资源所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主任、国土规划环保助理员以及镇各包村干部等人员组成负责“两违”综合治理日常事务的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XX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小城镇组、城管中队、国土资源所、包村干部等人员组成。
二、 目标任务
1、2015年全镇必须完成拆除23000平方米的“两违”建筑拆除,力争超额完成任务。
2、对新增“两违”零容忍,实现新增“两违”零增长。
三、 责任分工
1、镇“两违”综合治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两违”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镇“两违”办: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具体由镇“两违”办牵头,制定详细的拆除违法建筑实施方案,并做好“一违一档”录入及管理。
3、各村居、挂包村领导、干部:负责搞好“两违”行为的属地监控,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及时提供违法行为人的真实情况,每半个月提交XX镇“两违”综合治理责任区半月巡查反馈表,并配合执法机关向违法行为人送达法律文书等工作。
4、国土所、村建站、城管中队:负责对调查摸底的项目认真进行排查,核对是否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核对是否办理 - 2 -
规划相关手续,认定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如果属于两违建设,则负责发放两违整改告知书,并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
5、镇纪检部门:负责对涉及违法违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责任进行追究。
6、镇综治办和司法所负责做好拆违工作中提供司法保障、同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切实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
7、派出所:负责对“两违”综合治理中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的侦办查处。
8、供水、供电、通信等部门、所站:在提供服务前,应当要求被服务方提供相关合法证件材料,对无法提供合法证件材料的,不得提供服务;按照“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对“两违”建设应立即停止服务,如有转供的,立即对转供单位和个人停止服务。
9、镇信息宣传人员:负责“两违”综合治理的宣传发动工作,对“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齐抓共管 综合治理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宣传车、横幅、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加大宣传造势力度,将“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法制宣传进村入户、人人知晓,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呼吁村民懂法守法,引导村民依法依规申请建房。
2、认真排查,完善建档。完善镇、村两级“动态”巡查机制,充分发挥镇包村领导干部、国土、村建工作人员、村主干、国土规划环保助理的作用,全面深入调查;按照上级部署,认真落实“一违一档”台账。
3、严肃执法,重点打击。由镇“两违”办严格摸底排查,加强对“两违”建筑打击力度,进一步深化“六重点、六先拆” - 3 -
专项治理。抽调强兵干将组建“两违”专项整治突击队,分工负责现场清理和秩序维护、物品公证、卫生救护、突发救助、宣传报道、中断服务、建筑物拆除等工作。
4、拆建同步,规划引领。认真落实省里对治理“两违”要统筹好拆用结合的机制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土地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拆后土地合理利用计划,进一步做到违占耕地复耕、违占林地还林,宜绿则绿、宜建则建,争取达到拆后土地全面利用。
5、疏堵结合,管控治理。一方面,严格依照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和上级“两违”整治的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认真、积极地开展日常巡查和案件查办工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实现“两违”建设零增长;另一方面,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实施,加快个人建房审批,规范个人建房政策,满足村民合法合理的建房需求,鼓励通过危旧房翻建、改建,消除安全隐患。
XX市XX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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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XX镇“两违办”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XX镇“两违办”关于开展
“马上就干、干就干好、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聚焦‘四风’,提振精神,提高效率学习讨论活动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XX镇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4年5月10日----2014年8月20日,计100天。
二、目标任务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重抓好古城墙沿线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重点难点是龙凤路市场摊点的两违整治。
三、具体工作进度安排
(一)完成两违综合治理一期拆违工作的扫尾工作 两违综合治理一期拆违主要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进行入手,在拆违过程中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实现和谐拆违。目前已经完成一期两违拆除工作,共拆除违章建筑面积1088平方米,清理违法用地面积2550㎡。接下来将逐步完成一期拆违扫尾工作。一方面由小城镇全体成员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下村走访,结合古城墙景观风貌改造,告知周边居民对古城墙边的柴火、杂物、菜地、鸡鸭圈养等情况进行自行先行整改。另一方面由各村组织施工单位,对古城墙边进行杂物清理,场地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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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二期拆违工作。
二期拆违的主要对象:一是XX镇龙凤路市场摊点,二是XX水东路宏业石材厂,三是大坂村205国道边笋厂,四是XX镇洁鼎化工边上的养鸡场,违建面积约1750平方米,违法占地面积2950平方米。 工作步骤:一是调查摸底违建的具体单位真实身份。二是各违建单位家中进行走访,并发放两违整改告知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与心沟通,摸清群众态度,了解群众困难,宣传政策、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权衡利弊,动员其自行拆除。同时进行龙凤路菜市场方案设计。三是完成二期两违拆除工作,同时完成龙凤路菜市场方案设计及招投标工作。四是完成二期拆违扫尾工作。
XX镇两违办百日攻坚具体工作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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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和谐推进。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推进两违整治工作。注重搭建不同层次的宣传沟通平台,全面拓宽社会公众参与两违整治工作的交流维度,实现政府两违整治工作目标与社会公众期望之间的良性互动,有效推动整治工作。通过群众路线座谈会、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横幅等做好两违宣传;充分发动村两委、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配合专项行动;镇领导干部与村两委走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与心沟通,摸清群众态度,了解群众困难,缩短距离,融洽关系,宣讲政策,引导群众权衡利弊,主动参与。此外,将两违整治与龙凤路摊点改造相结合,满足村民生产生活需要,疏堵结合,实现和谐拆违。
(二)保障到位,强力拆违。抽调强兵干将组建两违专项整治突击队,人员50人,分工负责现场清理和秩序维护、物品公证、卫生救护、突发救助、宣传报道、中断服务、建筑物拆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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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关于 “两违”案件查处的实施方案的请示
关于 “两违”案件查处的实施方案的请示
“两违”办:
为了深入开展“两违”整治查处工作,继续保持“两违”执法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打击和遏制“两违”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市场和城市建设秩序,对全区“两违”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为了保证“两违”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到齐抓共管,一边抓强拆、一边抓案件查处,提高办案效率,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办案补助机制
1、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规定,在规划区内和规划区外的违法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做到责任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在“两违”工作中,凡需立案查处的各类案件按时查处完毕移交司法机关进入司法程序或行政强拆程序的,每一宗案件给办案相关人员办案补助2000元,我局划拨经费由“两违”办考核执行。
3、在办案中成绩突出,年终总结评选被评为先进个人的奖现金1000元。
4、实行错案追究责任制,办案中出现错案的,承办人要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同时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除依法进行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对此进行深刻反省,防
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移送司法机关或进入行政强拆的案件出现各类材料遗漏被法院驳回或无法实施行政强拆的,取消该宗案件补助费。
二、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依法办案,规范办案程序,严肃办案纪律。在“两违”清理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得为当事人说情,不得通风报信,不得透露案情。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于315平方公里内正进行“两违”建设(含基础、半截房)的无条件全面配合区规划局,各街道办事处进行行政强拆工作;对于315平方公里外的“两违”行为我局将严格按照“两违”办要求进行强拆,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威慑一片的作用。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篇五: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桐城执201068号
关于印发《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中队:
现将《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乡党委20112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乡组织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为落实区(乡)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配合属地做好“两违”防控和拆违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万兴桥书记为组长,吕珍珠副主任为副组长,王小东、吕堂先、万涛、及各小组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小组。
二、工作措施
(一)宣传动员
(1)在全村范围内召开“两违”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全体工作人员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各自的职责任务,切实发挥作用,有针对性地研究和采取合力推进的措施,开展执法巡查,形成执法合力,配合属地共同抓好“两违”专项整治和防控工作;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两违”专项整治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2)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全村党员干部中进行调查摸底,凡涉及“两违”的,要及时进行自我上报,做好家属思想工作,带头做好自行拆除工作,为推动全乡“两违”专项整
治工作有序开展打开突破口。全村人员必须坚决执行乡党委、乡政府“两违”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乡党委、乡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说不利于“两违”整治的话,不做不利于“两违”整治的事,并带头纠正违法行为,拆除“两违”建筑。
(二)目标职责
(1)各小组要加大巡查力度,对乡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真排摸,争取在2012年1月底前排摸完成,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尊重历史、积极稳妥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对严重影响规划区内和群众反响强烈的违建对象,及时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对逾期不拆除的,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对一般违建对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影响较大的违建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发挥以点带面的警示作用,营造强大的防违、控违、拆违声势。坚决遏制新违建的产生,依法处置旧违建。确保实现“坚决杜绝新违建、有效处置旧违建”的目标。
(2)各小组应及时对本组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真排摸,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我乡对“两违”专项整治制定的实施方案及时对违建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同时要积极配合属地做好“两违”防控和拆违工作;根据属地的“两违”整治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认真履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三、工作要求
根据乡纪委、乡整治办制订的“两违”整治责任追究办法,
对在专项整治中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参与、纵容违法的,依法依纪依规问责问效;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我村将建立“两违”整治工作责任制,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相挂钩。
“两违”专项整治是我村今后重要的中心工作。全村上下必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精力上高度集中,行动上高度一致,全力以赴打好“两违”专项整治长久攻坚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两部门发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原因是什么?
这几年由于缺乏对农村的管理。很多村民在农村里面乱耕地,乱建房子,而且这种问题已经出现很多次了,针对这一个问题,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31日明确提出“八不准” 。“八不准”包括了,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国家的自然专家陈尘肇说, 现在农村很多村民都乱用耕地的土地,把这些土地都用来建房子,用耕地建造房子是很危险的,由于田地的地基不稳,即使建造了房子也是很容易会倒塌的。陈尘肇说,农村乱占耕地建村民住宅,也有不少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情形。 而且利用耕地来建造房子的话,我们国家的粮食局会很大程度的减少。
村民的这种行为已经威胁到了国家的粮食安全。因此,根据法律法规,农村耕地“八禁”已经确立,我们必须积极遵守。地方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要完善土地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遏制新农村滥占耕地和建房行为。
此外,通知发出后,被拆除的房屋将被拆除,被没收的房屋将被没收,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再耕种,并将根据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且肯定会实现零容忍。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在年度国家土地利用计划中单独安排,原则上不低于新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并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予以专项保障。要实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认真查处监管不力、失职渎职、无所作为和混乱无序的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而且中国各地的自然资源啊,农业资源啊和要完善土地的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要采取多样化尽量人性化的日常监管,坚决抵制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行为。不提倡或鼓励在城镇规划区以外拆除村庄和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强迫农民搬迁和楼房。
9月起,多地将严查违规用地、土地闲置!违规用地会怎么处理?
两部门发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原因是为了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据悉,《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陈尘肇介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历时较长,面广量多,问题突出。既包括住宅类房屋,也包括公共管理服务以及工矿、仓储、商服等产业类房屋。违法类型主要有非法占地、非法批地、非法转让土地,也有非法出售房屋。
为此,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从堵和疏两个方面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同时,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建住宅的合理用地需求。
扩展资料
《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采取简单明了的方式,列举了当前最突出的、最显而易见的8类典型违法情形: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日报-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两部门发布 “八不准”
土地例行督察是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某一地区、行业一定时段内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的全面或者专项常规性监督检查和评估。目前,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在多地启动,重点解决土地闲置、违规用地等问题!
一、2020年哪些地区启动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
8月25至28日,沈阳督察局分别在长春、哈尔滨、沈阳召开东北三省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动员会。
8月26日至28日,上海督察局分别在福州市、杭州市和上海市召开沪浙闽三省市土地例行督察动员部署会,正式启动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
9月3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在四川召开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动员部署会,标志着国家对四川省新一轮土地例行督察正式启动。 本次例行督察时间为9月至11月。
9月3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在武汉召开2020年湖北省土地例行督察启动会,正式启动对湖北省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
9月4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召开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对配合做好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本次例行督察时间为9月至11月。
9月7日,云南省政府在昆明召开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动员部署会。根据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统一安排,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将从2020年9月至12月底对云南省开展新一轮土地例行督察。
二、本次土地例行督察的重点工作内容是什么?
本次土地例行督察的重点内容包括:
1、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大棚房”等打着各种旗号破坏耕地的行为以及重点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土地闲置浪费问题开展督察。
2、对各级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监管责任情况,重点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落实以及省级土地卫片执法监管职责履行情况开展督察。
3、对中央部署的重大事项推进落实以及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察。
三、违法违规用地会怎么处理?
以青岛为例,根据《青岛市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青政办字[2018]123号)的规定:
1、对涉及国家或省重点项目的违法用地,要有计划地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2、对宅基地及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违法用地,要分清原因、依法妥善处理,避免群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同时加大动态巡查和监管力度,疏堵结合,努力做到违法用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3、对无视法律法规、顶风违法、随意占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的非法占地行为,要通过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等方式依法依规彻底整改到位,消除违法状态。
4、对以营利为目的违法乱占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且法律界限清晰、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严厉查处,应予拆除的要坚决拆除复耕到位。
5、要严格设施农用地监管,对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设施农用地、违法进行其他建设的,一律按违法用地查处整改。
6、对擅自扩大用地范围、占用基本农田审批设施农用地的,要依法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