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体育总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坚决拥护中央对杜兆才审查调查的决定)
2023年4月1日上午,国家体育总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杜兆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情况。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支持、全力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肃查处足球领域腐败问题,不断推进体育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杜兆才 资料图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严肃查处杜兆才案件,再次彰显了党中央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近期足球领域腐败案件再次说明,体育系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体育总局各级党员干部必须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后,党中央首轮巡视即安排对体育总局党组开展机动巡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体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决治理体育领域腐败问题、推动解决体育领域特别是足球领域腐败问题和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鲜明政治导向。体育系统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全力支持配合中央巡视工作,严肃政治纪律,牢记政治责任,围绕新时代新征程体育事业改革发展使命任务,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深化作风建设,一刻不停推进总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为开创体育强国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作风保障。
会议要求,总局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认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极端重要性,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品质和干事创业的根本政治前提,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下功夫,在加快体育强国建设、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上下功夫,持续净化体育领域政治生态,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体育发展环境。
延伸阅读:
中国足球,反腐扫黑二十二年
中新网北京2月15日电(记者 卞立群) “我将勤奋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既抓当下,更重长远,踏踏实实的夯实中国足球发展的根基,老老实实的按照足球发展的规律办事,认认真真的做好足球发展的每一件工作。”
这是2019年8月,陈戌源就任中国足协主席的慷慨感言。
作为足协第一任专职主席,他曾承载了不少期待和希望。
但没有来得及“长远”,仅3年半过后,甚至还没能完成一届任职周期,陈戌源就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和“被查”的字样联系到一起,迅速登顶各大媒体和网络平台。
陈戌源是足协第一任专职主席
最近这些字眼未免太过于熟悉。从国足前主帅李铁,到中国足协原秘书长刘奕、常务副秘书长陈永亮,再到中国足协主席陈戌源被查,仅历时短短80天。
或许,这些只是中国足球“狂飙”过程的一个个逗号。
逗号早在10年前、20年前就曾留下过,只不过在当时被错认成了句号。
或者更准确地说,没有太多人能想到两个逗号之间,仅仅间隔10多年。
轮回
“经计票人统计,赞成票4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选举结果宣布完毕。”
“根据协会章程,陈戌源同志获得与会会员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成功当选中国足球协会第11届主席。”
伴着“二进宫”的里皮和再次向世界杯发起冲击的国足,陈戌源成为又一任中国足球的掌门人。
作为中国足协历史上首位来自非体育管理部门系统的协会主席,“与众不同”的陈戌源曾承载了不少期待。
在上港集团的46年里,他从码头工人干起,一步步走到了集团高管。不少人希望他能为中国足球这艘迷路的大船掌好舵,带来些不一样的东西。
但随着世预赛12强赛阶段国足主帅李铁因场外风波下课,而后国足一泻千里又一次无缘世界杯,开启又一次轮回。
陈戌源也和前任们一样陷入争议的轮回之中,但当时也仅限于是走是留而已。
在任三年半期间,陈戌源留下了不少经典语录。
“难道大家还不觉醒?我们难道良心已死吗?”
“足球是高尚运动,不要让金钱给玷污了,扭曲了。”
“来足协这三个月总是感到不安,脑子里始终有个足球在转。责任抗在肩上很重大,能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足球的期待,说到底,足球事业需要久久为功。”
“我曾经有一段时间有彷徨,有犹豫,也有一段时间心灰意冷,甚至有的时候想打退堂鼓,但是我现在很坚强,我觉得我必须要干下去。”
当初口号喊得有多响亮,如今就有多么讽刺。
李铁 资料图
80天
同样讽刺的是,正上演急速“狂飙”的中国足球,在短短80天里,几名重磅人物被查的消息接连被宣布,“命中率”可谓相当之高。
卡塔尔世界杯激战正酣之时,曾率国足征战世预赛亚洲区12强赛的前主帅李铁被查。
也颇为讽刺的是,当时与国足同组的日本、沙特和澳大利亚都在世界杯舞台先后完成历史性突破。
李铁被查只是一个开端,而后足协原秘书长刘奕和足协常务副秘书长陈永亮双双被查。
就在陈戌源被查的消息宣布之前,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联席总裁孟惊,因涉嫌违法被实施留置。
值得一提的是,他曾担任过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董事长。而李铁曾执教过河北队。
从2022年11月26日李铁被查,到如今的足协主席陈戌源,短短80天里,中国足坛就有3名足协高管、1名教练和俱乐部董事长被查的信息被公布。
或许,这些仅仅是当下急速“狂飙”的中国足坛,留下的一个个逗号。
22年
“逗号”早在10年前、20年前就曾留下过。
2009年10月16日,前广东雄鹰队老板钟国健被警方控制,中国足坛的上一次反赌扫黑由此拉开帷幕。
同样是“拔出萝卜带出泥”,从广州市足协官员杨旭、前广州俱乐部数位高管,到足协官员范广鸣、前金德教练丁哲、原陕西国力俱乐部总经理。
再一步步深挖到当时中国足球的掌门人南勇和他的搭档杨一民,以及裁判委员会原主任张建强。
南勇被带走仅8个月后,前一任中国足球掌门人谢亚龙,也因涉嫌操纵比赛,商业贿赂以及其他犯罪行为,与裁判委员会主任李冬生、原国家足球队领队蔚少辉等人一同被立案侦查。
一同“进去”的,还有金哨陆俊,裁判黄俊杰、周伟新、万大雪等知名裁判员。
涉及范围之广,中国足球内部腐烂之深,着实触目惊心。
回头来看,当时仅仅是一个质变的节点。
陈戌源 资料图
早在2001年,国足杀入韩日世界杯的前一天,中国足坛爆发了“甲B五鼠”事件,浙江绿城0:6惨败于长春亚泰。
赛后,时任浙江队老总的宋卫平宣布开除队内5名问题球员,同时向中国足协提交了一份“黑哨”名单。
他甚至不惜自爆曾行贿:“绝不会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如果我的入狱能够改变足球界反道德反价值的观念,这也值得。我还认为那些与我们一起搞假球的俱乐部,也应当受到同样的惩罚。中国足球只有经过这样的痛苦,才能获得新生。”
时任中国足球掌门人的闫世铎大棒一挥,表示一定会严惩“甲B五鼠”相关的责任人和黑哨。
然而中国足球没有获得宋卫平期待的“新生”,而是在裁判龚建平锒铛入狱之下草草了之。
从龚建平,到南勇和谢亚龙,再到陈戌源和李铁,中国足坛22年里经历了三波反赌扫黑风暴,但迟迟未能迎来新生,反倒在轮回中不断沉沦。
南勇在任时曾说:“中国足球的发展道路任重道远,未来三年五年可能不行,但是十年,二十年中国足球一定会好起来的。”
可十多年已经过去了。
63岁王庆云还将担任国家体育总局党组成员吗?
国家体育总局官网近日更新“总局领导”一栏信息显示,现年63岁的王庆云已不再担任总局党组成员职务。
目前,国家体育总局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局长、党组书记苟仲文,副局长、党组成员赵勇、蔡振华、高志丹、李颖川,派驻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李建明以及局长助理、党组成员杜兆才。
此前,王庆云以国家体育总局党组成员身份位列总局领导班子的第4位,负责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据中国经济网公开简历显示,王庆云1955年5月生于辽宁大连,籍贯山东莱州。
王庆云此前曾长期在国家发改委工作,先后担任过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司司长、基础产业司司长,国家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2009年12月,王庆云任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兼国家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年,王庆云调任国家体育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2017年,原任湖北省恩施州委书记的李建明接替王庆云担任中央纪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庆云仍继续担任总局党组成员。
最近亚运会正在如火如荼的举行当中,希望咱们的体育健儿可以发挥出自己的水平,取得优异的成绩。
以上内容来源: 澎湃新闻(上海)
重庆公安局长邓恢林为何会被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切实履行国务院赋予总局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务院工作规则》,结合总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体育方针政策,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及各项体育工作协调发展,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
第三条 总局的工作准则是,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增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建立规范、有序、高效的工作秩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推进政务公开;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严格组织纪律,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总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总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局长助理协助局长工作。
第五条 副局长、局长助理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工作任务,并可代表总局进行外事活动。
第六条 局长离京出差(出国)、休假期间,经局长同意,依照排序由在京的副局长主持工作,代行局长职责。
第七条 总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工作。各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拟定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总局的各项工作部署。
第八条 总局直属单位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北京体育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各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行使职能,承担责任,并接受总局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九条 健全重大决策工作规则和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制定、颁布部门规章、年度计划、五年规划、长远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年度预算、重大项目立项等重大事项,须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涉及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应事先充分协商;涉及地方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涉及基础性、战略性研究的重大事项,应经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等进行论证、评估和法律分析。
第十条 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切实做好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要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大型比赛和群众体育活动计划、外事计划、会议计划等组织编制经费预算。
第十一条 总局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根据工作性质、程序和权限做好日常工作请示汇报工作。严格执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的各项规定,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误报。
第十二条 进一步完善督办制度,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党的体育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以及总局党组决定、会议决议和总局领导批示等贯彻落实。办公厅根据总局领导要求负责督办事项的立项工作,提出主办和协办部门(单位)。主办部门(单位)要按照督办要求和规定时限认真办理督办事项,并按要求向办公厅反馈结果。协办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部门(单位)做好有关工作。逾期不能办结的,主办部门(单位)要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理由。办公厅应及时汇总督办事项办理情况并向总局领导报告。
第十三条 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执政为民、规范严谨、务实高效、勤政廉政的新风尚。
第十四条 加强体育法制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体育工作实际,适时向国务院提出法律案和行政法规草案,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与社会发展和体育工作实际不相适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和完善体育法律法规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十五条 加强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全国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接受司法、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重视研究和解决媒体报道反映的情况和问题。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领导同志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切实维护安全稳定大局。强化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加强安全稳定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稳定工作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重点、要害单位(部门)和重要物资的安全防范,认真做好体育赛事、大型群众体育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为体育事业的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第十七条 加强保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健全和完善保密法规制度,强化保密技术手段,认真查处失泄密案件,加强保密组织建设,全面提升总局保密工作能力,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第十八条 强化岗位职责,严格实行问责制。对职权范围内应解决的事项,应依法依规、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地办理。对因决策严重失误、工作失职、管理监督不力、滥用职权、对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等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行为,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暂行规定》进行问责。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体育行业作风建设,狠抓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条 总局实行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全国综合性会议和专业性会议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参加。每次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出席。研究决定干部工作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出席。党组会议视情况召开,根据议题确定列席人员。
党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审定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请示、报告;讨论决定体育工作中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任免、调动、奖惩以及在国际体育组织、全国性体育协会任职等干部问题;研究总局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研究总局系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讨论其他需要党组会议讨论的问题等。
提请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党组成员协调或审核后提出,报党组书记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厅负责。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
坚持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总局党组书记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理论学习中心组由总局党组成员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可扩大到总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理论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经济、政治、法律、科技知识及社会学、管理学和领导科学等。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结合形势、任务和自身建设的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2天,具体时间根据专题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二条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副局长、纪检组长、局长助理、办公厅主任参加。会议视情况召开,根据议题确定列席人员。
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确定由总局拟定的政策、规章、规划;通报重大事项;审议由总局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文件;讨论审定区域性体育发展和重大体育合作事项;研究部署总局阶段性工作;审定总局授予的技术职务、荣誉称号等;研究处理总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讨论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
提请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局长助理协调或审核后提出,经局长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厅负责。会议纪要由局长签发。
第二十三条 总局领导按照分工可召开专题会议,或总局职能部门受总局领导委托召开专题会议。参加人员根据议题确定。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的,需要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或组织会议的部门领导请假。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重要文件精神;通报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精神,部署专项工作;研究、协调和处理业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等。
第二十四条 总局每年召开一次全国综合性会议。召开全国综合性会议需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报国务院批准。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定、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总结并安排部署全国体育工作;表彰奖励先进。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厅牵头负责。
第二十五条 全国专业性会议组织工作由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负责。总局对全国专业性会议实行计划管理和审批制度。凡以总局名义召开的全国专业性会议,各部门(单位)应在每年年底之前提出下一年度会议计划,由办公厅汇总并进行初审,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列入计划的会议,主办部门或单位应提前15个工作日上报召开会议的请示,经办公厅审核,报总局领导批准,以办公厅名义印发会议通知。未列入会议计划或未按规定提前请示的,原则不予受理。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临时召开的会议,须专题请示,报总局领导批准后召开。
第二十六条 各类会议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会议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精简、务实、高效、节约的原则,精简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时间,严格执行会议经费管理规定。
第五章 公文审批
第二十七条 总局各部门(单位)报送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国家体育总局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公文,由办公厅负责退回主办单位重新办理。报送审批的公文除总局领导交办事项外,不得直接报送总局领导。报送总局的请示性公文,部门(单位)间如有分歧意见,主办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达成一致;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
第二十八条 总局办公厅负责总局领导阅批公文的核稿、呈送工作。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批转总局办理的公文,呈局长阅批,并根据局长的批示呈送其他总局领导。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印发的传阅文件,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印发的重要传阅文件,按照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局长助理顺序呈阅;其他传阅文件按总局领导分工报分管领导阅批。请示性公文按照总局领导分工呈批,并根据分管总局领导的批示呈送其他总局领导。
第二十九条 以总局名义制发公文,由总局领导签发。报送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的公文,报送中办、国办以及其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涉及重大事项的公文,总局发布的决定、命令及公布的规章,总局系统全局性工作部署和总结及重大事项的文件,全国综合性会议的主要文件,加入国际组织等的国内报批文件由局长签发。其他以总局名义制发的公文,一般按照分工由分管总局领导签发。经授权,办公厅主任可签发一般事务性公文。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授权,可签发在其部门职责范围内并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一般事务性公文。
第三十条 以总局办公厅名义制发的公文,原则由办公厅领导签发。主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单位)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函,规范性公文,涉及授权、经济合作、财产变更的公文,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公文,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办公厅领导签发,必要时报请总局领导审定并签发。各部门职责范围内并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一般事务性公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可签发。
第三十一条 审批公文时,应当签署姓名、时间和明确的意见。对于一般性报告,圈阅表示“已阅知”,对于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圈阅即表示“同意”请示事项。
第三十二条 严格控制发文(函)数量,切实提高公文质量和办文效率。对有明确时限的文电,各个办文环节应预留足够的时间,严守时限。对下级机构请示的问题要及时回复。
“特急件”必须随到随办,会签会办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办结。“急件”应从速办理,每个会签会办部门办理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一般性文件应尽快办理,每个会签会办部门办理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结的公文,应说明情况。
第三十三条 严格信息报送制度。总局向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报送信息,一般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简报》、《信息专报》报送。总局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总局报送信息。对外发布的信息,要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把关。对涉及全局和重大政策性的信息,需由总局领导审批后报送或发布。
第六章 领导出席活动规定
第三十四条 总局领导按要求出席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举办的会议、活动,出席中办、国办及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举行的有党和国家出席的或有总局领导具体参与事项的会议、活动。确因重要工作、出国等原因不能出席,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出席的,由主持工作的总局领导出席,并向举办部门(单位)说明情况;要求分管领导出席的,分管领导应向局长报告,由局长授权办公厅协调其他总局领导出席。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举办的一般性会议、活动,总局领导原则上应按要求出席,确因重要工作、离京出差(出国)不能出席,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并由总局有关部门向主办单位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总局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因公外出时,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礼仪,讲求实效。
第三十六条 总局领导出席活动应坚持重大、少量、分管的原则。以总局名义主办或承办的国际国内比赛和大型活动,总局各部门(单位)主办或承办的重要会议、重要比赛、重大活动需总局领导出席,应纳入总局年度工作计划。各部门(单位)应在每年年底之前提出下一年度需要总局领导出席赛事活动的计划,由办公厅汇总并进行初审,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列入计划的,主办部门或单位提前10个工作日上报请示,经办公厅审核后,报总局领导审批。未列入计划或未按规定提前请示的,原则不予受理。确需总局领导临时出席的活动,须一事专报,并经总局领导批准。
总局领导一般不出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组织的会议、运动会、庆典等活动,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和撰文,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一般不公开发表。
第三十七条 总局各部门(单位)请总局领导在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中任职和出席活动不得点名或直接邀请。原则上,一次活动只邀请一位总局领导出席;一项活动,总局领导只出席一次。
第三十八条 总局各单位与赞助商签订赞助合同时,不得将总局领导出席礼仪性活动作为履约条件,并明确要求赞助商不得将总局领导的题词、合影等用于商业活动和广告宣传等。
第三十九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单位)的领导同志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领导同志来总局商谈工作,按照对等原则由总局领导接待,有关部门(单位)参加,办公厅统一安排。
第四十条 总局领导的外事活动,由对外联络司负责提出安排建议,报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根据情况报有关总局领导核定。总局领导一般不出席各单位承办的外事活动。确因工作需要,需请总局领导出席,承办单位事前应向总局书面请示,由对外联络司按上述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 体育团队出国或回国,总局领导原则上不到机场送迎。对于在世界重大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有重大突破、影响较大的体育团队回国时,总局领导可酌情到机场或运动员驻地迎接。
参加奥运会、亚运会等综合性赛事,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送迎小组,负责具体组织送迎。
第七章 纪律要求
第四十二条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要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发生违反《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总局局长离京出差(出国),由办公厅负责事前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告,并报送在京主持工作的总局领导名单;其他总局领导离京出差(出国),由本人事前向局长报告,并由办公厅通报其他总局领导。总局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京出差(出国),事前须请示总局分管领导同意,并将往返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及在京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名单报办公厅备案;返京后,需及时向总局分管领导销假。总局各部门(单位)其他领导离京出差(出国),事前须请示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返京后需及时向主要负责人销假。
湖北省政府党组成员童道驰什么级别
邓恢林因为涉嫌严重违纪,所以被查。
2020年06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如今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邓恢林成为六月第二名落马“老虎”,也是2020年第六名接受审查调查的中管干部。
扩展资料:
邓恢林是在任上落马的。据重庆市政府网站“政府领导”一栏信息显示,邓恢林主要负责公安、司法行政、退役军人事务、信访、保密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信访办、市国家保密局、市监狱局、市教育矫治局。
2020年6月12日,邓恢林还曾列席市委常委会议,并召开市人大有关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督办会。邓恢林落马当天,重庆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党中央对邓恢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
据《重庆日报》消息,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定精神上来,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重庆公安局长邓恢林被查 长期在政法系统任职
法院执行局局长为什么辞职多
童道驰属于副省长、副部长级别。
童道驰,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湖南平江人,2004年12月加入中国,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研究所行政管理学专业、加拿大卡尔顿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
201612--201810 湖北省副省长,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201804免)。
201810--201811 海南省委常委。
201811-- 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
扩展资料
2020年11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童道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1月2日下午,三亚市领导班子会议召开,传达中央对童道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并宣布省委决定,由包洪文同志临时负责三亚市委工作。包洪文代表市委、市政府作表态发言。
同一天下午,三亚市委常委会会议召开,传达中央对童道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定。会议强调,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童道驰接受审查调
一些可能的原因包括:
工作压力:法院执行局是一个非常重要和繁忙的部门,需要处理大量的案件和工作任务。局长可能因为工作压力过大而感到疲惫和心理压力。
政治因素:局长的离职可能与政治因素有关,例如政治变革或人事变动可能导致局长辞职。
意见分歧:局长可能与其他高管或法院领导层存在意见分歧,无法达成共识,最终选择离开。
个人原因:有时局长可能因为个人原因而选择离开,例如家庭问题、健康问题或其他个人考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