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海洋
孙卓被拐案即将开庭,引起关注。孙海洋昨天为此连发两条微博。#孙海洋不认同检方五年刑期建议#话题阅读数已有上亿。
孙海洋是电影《亲爱的》原型,艰难寻子14年,2021年12月初,被拐14年的孙卓终于找到了。
孙海洋发文
2007年10月9日,4岁的孙卓在深圳被一男子用玩具哄骗拐走,当年,在孙卓被拐2个月后,同年12月28日,深圳4岁男孩符建涛也被拐,两个男孩都被吴某龙所拐,随后送到了他的侄子吴某光处,后两个孩子被先后送了出去。孙卓后来被送到了山东。
2021年12月初,被拐14年的孙卓和符建涛分别和家人团圆。
孙海洋一家团圆
昨天,孙海洋在微博上提出希望严判,他说,“我老百姓曾单方有这样一个建议,不管是拐骗还是拐卖,给一个家庭造成的伤害是一样的。偷走幼儿10年,就应该判10年,偷走30年,就应该判30年,失踪孩子时间越长,给家庭的伤害是越大。”
孙海洋认为,吴某龙偷走两名孩子都长达14年,判28年也是罪有应得,这样也许还可震慑犯罪,主动投案自首。
在孙海洋昨天另一条微博视频还说到了,当年,他们苦寻儿子时,吴某龙一直住在深圳,就在孙海洋夫妻俩开的包子店附近,也看到过他们的寻子广告。
“人贩子吴某龙,其实是在我们这14年一直在贴寻人启事,贴一些广告到处寻找的时候,他们就在我们家长的身边,吴某龙一直在深圳在东莞在我们的附近看着我们寻找孩子,并且我以前做的包子铺上面写着‘悬赏20万寻儿子’,吴飞龙就在我们身边14年,很残忍很残忍。“
孙海洋发文
“一个家庭,失踪亲人失踪了孩子,谁还睡得着觉吃得下饭?”孙海洋说,他希望在刑事上严惩还委托律师向吴某龙提出民事赔偿,“他偷走两名孩子,给失踪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造成的精神伤害,让一整个家庭的痛苦,他赔偿1000万都不为过,他可能是没有钱赔,但我们一定要严惩他,严惩这些坏蛋,这些人贩子,让他们再也不敢放肆,愿天下无拐。“
吴某龙是在2021年9月被抓,到今年4月,已近两年时间。
去年6月,当地检方曾给孙海洋一份量刑建议书:孙海洋儿子孙卓被拐案的嫌疑人吴某龙被建议判处5年有期徒刑。
该量刑建议书由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出具。
建议书称,被告人吴某龙涉嫌拐骗儿童犯罪,吴某光涉嫌窝藏、包庇犯罪一案,经该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吴某龙、吴某光的行为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2条、310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拐骗儿童罪、窝藏、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吴某龙拐骗两个儿童,性质恶劣,建议对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鉴于被告人吴某光系累犯,建议对被告人吴某光判处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量刑建议书
孙海洋拿到这份建议书,他说自己都愣住了,“我以为这次会判重点,可能是死刑,我拿到这份建议书,都傻了,没想到!”
从这份量刑建议表述看,吴某龙涉嫌的是拐骗儿童,而不是拐卖儿童。也就是说2个孩子被拐14年,但案子时隔15年后,但量刑建议却只有五年和两年半。
橙柿互动曾报道>>
案件还没开庭,孙海洋心里自然忐忑,很多和他一样的被拐家长,来给他打气。
孩子被拐,他们感同身受,寻亲同路这么多年,大家是一起努力的“战友”和亲人。
儿子孙卓找到后,这两年,孙海洋依然帮着还没找到孩子的家长们,帮他们牵线搭桥,帮他们寻找。
3月初,孙海洋发了一条朋友圈:“不一样的心情,重庆我又来了”。孙海洋和重庆有不解的缘分。
他说,2021年9月的时候,当时孙卓还没找到,他们十多位被拐孩子家长找到重庆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拐卖案件侦查支队支队长樊劲松。樊劲松收下他们的材料后,答应帮他们寻找。“过了几天,就发生了奇迹”,孙海洋说,几天后的国庆节,他们中一位孩子家长何顺莲被拐18年的儿子有了消息:当年,他们夫妻俩从四川广安老家带着儿子陈俊焜一起在云南昆明打工,随后儿子被拐,当时也只有4岁。不过,当时,还要对陈俊焜的信息做进一步比对。
那次,孙海洋还第一次看到了儿子孙卓照片,“我当时一下没认出来”,儿子当时怎么被拐的情况他还不知道,后来,孙海洋接到深圳警方通知,他寻找14年的儿子孙卓确认找到了!
紧跟着孙海洋一家的喜讯,2022年1月2日,经比对,陈俊焜信息也确定了:他是四川广安何顺莲夫妻俩失踪多年的儿子。从后面调查看,何顺莲的儿子被拐后,被带到了四川广安,他的“落户地址”距离何顺莲夫妻俩现住址不到20公里,陈俊焜还曾路过自己家门口,却不知道自己亲生父母就住在这。
今年3月去,孙海洋又陪着至今尚未找到孩子的家长去见了樊警官,希望能帮助他们早日找到孩子。
“我们有个家长群,我们一有什么活动,就都会去,听到谁找到了孩子,大家都会在群里祝福”,孙海洋说,“他们在祝福的同时,其实内心却并不好受,很痛苦,因为他们往往想,为什么别人的孩子找到了,自己的孩子还没找到,是不是出了意外,孩子已经不在了?”
孙海洋也是这么挣扎着走来的,所以他特别能理解那些家长,想帮助他们,带他们去找能提供寻人帮助的民警、机构等等。前几年,有的家长不会上网、不会发帖,也没有微信,他就会帮他们注册、发帖登记信息,通过他登记信息,他也帮家长找到过被拐多年的孩子。
找到后,大家也还保持着走动,保持着兄弟姐妹的情谊,郭刚堂儿子今年3月大婚,很多家长都去了,其中找到孩子的家长带着孩子前去参加婚礼,有的找回来时,年纪都三十多岁了,但在家长眼里,还是当年被拐时的小孩子。看着如今被找到的孩子,孙海洋那天很感慨地在朋友圈说:“有人说是最早期一批进城打工人一方面要谋生一方面要照看孩子,结果疏忽了照看孩子被人贩子乘机拐走了孩子?这也有些道理。图片中除了我以外,都是幼小被拐的孩子,他们的命运被人贩子改变,有30多年前被保姆抱走的孩子,其他家境当年都很殷实,后来寻子路上,我还碰到过很多千万富翁寻子。也就是说,只要有人贩子,有人偷孩子,有市场,不管是什么样的家庭,都有可能难逃厄运……“
和当年被拐孩子在一起
“14年来,我认识到了很多寻找被拐孩子的家长,这么多年有很多家庭呢都很幸运地找到了孩子,但是还有一些还在寻子路上,还在寻找着自己的孩子,有的寻找了20年,有的寻找了30年,有的寻找的时间比我的年龄还长,几十年还没找到……“孙海洋说,现在技术越来越先进了,相信会有越来越的家长能早日找到孩子,“我们也希望更多人来关注拐卖儿童犯罪”。
另外,孙海洋和大女儿孙悦一起合作出版了《回家14年又57天》,孙海洋口述,女儿记录整理,记录了孙海洋一家14年又57天寻亲的经历。
女儿从国外读研究生回来后,还打算读博士,孙卓今年读高二了,弟弟也快小学毕业了,成绩都还可以,两个儿子的学习倒不用孙海洋操心,孙海洋自有一套教育心得,“如果我经常盯着他们学习做作业,他们就成了被盯着学习的孩子,这对他们并不好”。
网友:希望严惩拐卖人口犯罪
昨天微博上,很多知名大V都力挺孙海洋主张严惩人贩子。
博主“唐哲同学”说:支持孙海洋,打击人口贩卖,需要的是法律雷霆出击,而不非民间孙海洋们。
博主“周蓬安”说:该案社会影响巨大,建议“顶格判刑”,而不是最轻量刑。
网友“天使的微笑魅人心”:支持重判,死刑都不为过。
网友“小觅小冷super3说:支持孙海洋提起580万元民事赔偿诉讼,虽然大概率不会判这么多,但5年真的不足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网友@健次和兮尔压我头发了:五年对一个人贩子来说,惩罚真的太轻,太轻,太轻了!你知道这14年以来多少个日日夜夜,父母是怎么度过来的吗?真无语,就应该牢底坐穿才对好吧。
目前,此案中,吴某龙涉嫌的是拐骗儿童罪。按法律规定,顶格判的话,也只有五年。从法律角度来说,检察院去年给出的量刑建议其实是最高刑罚的建议。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那为什么吴某龙是涉嫌拐骗儿童罪呢?
打拐民警说,可能还是因为时间问题,证据不足以够到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特别是“人贩子”“买家”会狡辩也不会承认有存在买卖行为。以往案件中,有人贩子还称自己这么做是做好事,即这么做帮助了没有孩子的家庭。而接收一方的家庭也会为了逃避处罚掩盖自己买卖的事实。因为时间久远,要查清证据也存在一定难度。另外,还有就是目前法律上的滞后带来的。
橙柿互动·都市快报记者 杨丽 实习生 王心怡
孙海洋再一次走入公众视野,这次是因为一份检方的量刑建议书
孙海洋再一次走入公众视野,这次是因为一份检方的量刑建议书——孙卓被拐案的嫌疑人吴某龙被建议判处5年有期徒刑。拐走两名孩子长达14年,嫌疑人只被建议判五年?此事迅速在网上引起热议。建议量刑法律依据是什么?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为何量刑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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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截图
孙海洋认为量刑建议过轻
欲起诉索赔500万
2007年,时年4岁的孙卓在位于深圳白石洲的自家包子铺门口被拐走。7年后,以孙卓父亲孙海洋为原型的寻亲故事被改编为电影《亲爱的》上映。又一个7年,2021年,孙海洋终于找回了他的儿子。
如今,孙海洋再次被舆论聚焦,6月14日,他在社交平台晒出一份检方的量刑建议书。
建议书中显示,被告人吴某龙涉嫌拐骗儿童犯罪、吴某光涉嫌窝藏、包庇犯罪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吴某龙、吴某光的行为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2条、310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拐骗儿童罪、窝藏、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吴某龙拐骗两个儿童,性质恶劣,建议对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鉴于被告人吴某光系累犯,建议对被告吴某光判处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拐走一名孩子,给父母乃至一整个家庭都会带来巨大的伤害,造成的社会影响也非常恶劣,而他们拐走两名孩子长达14年。”孙海洋如此表示,他认为这样的量刑建议过轻。
孙海洋对媒体表示,他咨询律师得知,检方也是依法建议量刑,因为警方没有查到吴某龙存在拐卖的罪行,只是确认了拐骗罪行,根据现有法律只能如此量刑。
他准备向吴某龙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包含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赔偿金500万元。“我不在意他能赔多少,只希望他能得到应有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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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一次认亲仪式现场。杭州市滨江公安 供图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
有什么区别?
此事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找孩子找了十几年,结果最后人贩子判刑还没有找的年数多”。还有网友提出疑问,拐卖和拐骗都是把孩子从父母身边偷走,对受害家庭没什么区别,为何量刑不一样?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对中新网记者表示,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应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特殊情形,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比如说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奸淫被拐卖妇女,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但是一般的拐卖行为,是在五到十年之中进行量刑。
拐骗儿童罪,则指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使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拐骗儿童罪来讲,五年是量刑的上限,而对于拐卖儿童罪来讲,五年是量刑的下限。
如何判定是“拐卖”还是“拐骗”?安翔解释,拐卖妇女儿童是以出卖为目的,进行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等行为。拐骗儿童罪,不以出卖、交易为目的,通常情况下是把儿童拐骗来作为自己的孩子抚养、传宗接代,或让孩子替自己完成一些工作,对孩子进行奴役等。这是两者从立法上的不同。
在实践中要区分“拐卖”和“拐骗”,一是看客观上是否有出卖的行为,比如有无联系上下家、买卖交易等行为,不需要实际产生交易,只要开展相关活动就可以。另一个是看主观上是否有出卖的目的,通常情况下以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作为依据去判断。
“在这个案子当中,很可能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没有抓住对方以出卖为目的、实施拐卖的证据。所以,最终只能以比较轻的拐骗儿童罪,作为定罪量刑建议的依据。”安翔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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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一次认亲仪式现场。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供图
“天下无拐”,还要怎么做?
一字之差,量刑却大不相同。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就曾提醒,公众应区分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后者不存在利益驱使和买卖行为,量刑相较前者更轻。拿符建涛一案举例,若“人贩子以送的方式送给他人抚养”的说法在此案中成立,那么该案件应属于拐骗儿童案。
安翔认为,不管是“拐卖”还是“拐骗”,从行为上都可能包含如非法拘禁、绑架等产生伤害的一些行为,其侵害的对象都是被拐的儿童。犯罪行为对被害人及其家人精神上的打击都相当严重,破坏了中国人最珍重的亲情之间的连接。从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角度来说,目前的打击力度不足以对相关的行为产生震慑,也不足以与其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相匹配,建议未来加大对拐骗儿童犯罪的惩治力度。
此外,除了拐卖者,今年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建议从日常着手,实现“常态化打拐”。如严格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责任,使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无法在当地落脚、无法办理户口;加强被拐妇女儿童普查力度,铲除“买方市场”等。
还有专家学者认为,应提高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还有人呼吁买卖双方“同罪同罚”。
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寻子网创始人张宝艳表示,对于收买方的量刑不应该低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量刑。她还建议,对拐卖犯罪分子(包括买主)终身追责。
“从交易过程来看,‘没有收买就没有拐卖’,市场的需求滋生了大量拐卖儿童案件,收买和出卖在法律上有一种共犯性质。”安翔认为,过去立法时着重打击拐卖的一方,而对收买的一方量刑更低,或许是考虑到减轻公安机关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的障碍。
而随着新的理论进步,社会环境的变化,比如警力配备,各种信息化、交通发达等情况,立法可以考虑做出适当调整,本着罪责刑相适应的角度提高买卖两端的量刑标准,更有利于打击拐卖行为
孙海洋案该如何判决?
4月7日孙卓被拐案今日开庭,孙海洋的女儿呼吁完善立法,取消拐骗罪,统一成拐带儿童罪。
只要把孩子带走了,不管是偷来自己养,还是偷来送人,又或者偷来去卖,都要付出代价,要受到严重的处罚,只要立法完善了,才能震慑人贩子,才能天下无拐!
1、拐骗儿童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量刑比较轻。
2、拐卖儿童罪,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量刑更重。
这两个罪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拐卖罪,一般是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性质恶劣,可以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而拐骗罪,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到孙海洋这个案子,警方没有查到人贩子吴某龙存在拐卖的罪行,所以,检方只能按照拐骗罪量刑,而根据法律规定,最多只能判五年。和父母失去孩子的痛苦相比,人贩子作恶的代价太轻了,所以说,拐骗罪这个罪名不是在保护被拐孩子,而是在保护人贩子,应该取消拐骗罪,把拐骗罪和拐卖罪合并为拐带罪,只要拐带,不管是否买卖,都应该量刑十年以上才对!
你们支持吗?
@花情怀
完全赞同!不管是拐骗还是拐卖,对原生家庭造成的伤害是一样的。只要把孩子拐走的那一刻,对原生家庭的伤害就已经造成,拐卖拐骗应该一样定罪~
想到之前拐卖妇女案时罗翔老师说的:“买一只熊猫判10年,买2只鹦鹉判5年”拐卖一个女人最多判3年,拐卖2个孩子,量刑5年。3年,5年,10年,分别是买卖20只癞蛤蟆、2只鹦鹉、1只大熊猫的量刑。1个孩子=1只鹦鹉=0.5只大熊猫…
@八命理 :拐带儿童妇女的人,毁了多少家庭,多少人的一生被改写,这样的罪恶不可轻恕!希望加重再加重!不如此不足以震慑恶人!
@爱我朋:不过量刑的确值得探讨,不管人贩子把孩子弄到那里,给孩子和被拐家庭带来的伤害是一样的,也是无法弥补的。今天孙海洋身后跟了很多很多的家长,他们瞅着缝隙小心翼翼的想通过镜头让更多人看见,也助力着他们带头人,那是他们这些年的希望。
@凤翔版 要重判,他们找孩子14年,一家在找的时候不知道在过什么日子,人贩子一定要重判
@Mserendipity
丰县买卖妇女生育八孩 判九年,孙海洋儿子孙卓被买卖 判五年!
古代的满门抄斩应该适用到现代!要不然难以起到震慑作用!犯罪成本太低了!
@小珍珠 :只要是带拐的,必须牢底坐穿
@吃糖糖:呼吁取消拐骗罪。支持!五年?难道不是在鼓励犯罪!
@熊六:孙卓的父亲孙海洋表示,自己找儿子找了14年,而检方的量刑建议却是5年,这让他无法接受,他认为自己找孩子找了14年,人贩子最起码也应该判14年才对!
@晓明:拐骗过去不卖,人贩子自己留着养老吗?
@喜欢puppy :支持加大刑罚,支持推进买卖同罪
@善良温暖如你 :拐卖妇女儿童的直接重判!犯罪成本低了就会铤而走险!
@思悼LYR:才五年,那些没找到孩子的父母有多煎熬啊,严惩严惩
@一生琑爱:拐骗就是法律漏洞啊,建议和拐卖醉统一量刑,所有拐骗拐卖人口的都应受到严惩
@小贝壳儿:增加犯罪成本,甚至死刑。。。以后拐卖儿童的事件会少很多
@Mandariu :犯罪成本太低 非但起不了阻吓作用 倒是助长了贼胆
@拉着月亮车 孙卓被拐卖十四年,吴龙飞却五年,这也太那什么了吧!!!
@小时识 发现的是拐了俩,没发现的谁知道几个。只要他自己不认,买孩子的不指认,那永远也不会被翻出来。这种人要是轻判了才是法律的不公
@俊green :小姑娘说的一点都没错,不管是未成年人还是妇女,都应该重刑,绝不能手软,真的只能知道后果有多严重,才能让人贩子不敢继续作恶
@格说:这个案子社会影响那么大,如果真判5年,对于人/贩/子就是一种变相鼓励,毕竟成本低收益大。影响太不好了,趁机完善一下法律吧?
@凡 :不管是拐骗还是拐带,量刑都太轻。才会有那么多的悲剧,那么多家庭破碎。拐骗,拐带,拐卖儿童者均应施以最高程度刑罚,方能震慑。
孙海洋质疑人贩子量刑太轻,我国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实际上国家对于拐卖儿童这件事情判刑是非常的重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那么有些人就会好奇了,为什么这个人贩子拐卖了两名儿童,可是最终建议只判他五年呢?主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公安机关没有办法能够找到当初他们交易的证据,也就是说他们只是拐走了儿童,但是找不到他们卖儿童的金钱交易证据。相信大家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真的都会觉得非常的生气,因为他让两个孩子离开了自己的父母14年的时间,可是最终人贩子竟然只要坐五年牢就能够解决了,这样的一个处罚真的是太轻了。
我相信任何一个做父母的,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都没有办法能够接受,毕竟这十几年的时光孙卓和孙海洋两个人承受了太多太多的痛苦。这十几年的寻子路,我们不知道孙海洋是怎么过来的,他自己也说过,有很多次想要轻生,想要放弃。可是想想家里面还有别的孩子,所以他就忍耐下来了。可是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家长都没有能够等到自己的孩子,他们在闭上眼睛的那一刻都没有等到自己的孩子回来。
所以我觉得人贩子是绝对不可能轻判的,如果说对于两个这么残忍的人贩子只判处五年的有期徒刑,那么就相当于是告诉这些人贩子。你们拐卖儿童并不是什么大事,那么可能就会有更多的人再去做这样的事情,毕竟只是有五年而已,毕竟他们赚的那些钱来讲,根本就不算什么。我相信任何一个人都是不能够接受这样的事情。我希望国家一定要把他们绳之以法,不然的话,大家真的太难以接受了。我认为判死刑一点都不为过,因为他毁掉的是好几个人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