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翟欣欣案一审宣判)

六年前,曾有一条新闻轰动全网——闪婚41天之后,因妻子翟欣欣索要千万财产,IT男丈夫苏享茂被逼无奈,在互联网上留下公开遗书,跳楼自杀。

2018年苏享茂家属将翟欣欣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苏享茂价值近千万的赠予,并要求对方返还近百万现金。

2023年4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本案于3月3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一审判决翟欣欣退还苏享茂家属现金、汽车共近千万以及撤销翟欣欣海南、北京两套房产的个人所有权。

↑翟欣欣与苏享茂 图据网络

案发6年后一审宣判:

翟欣欣退钱退车退房

本案的案发时间,即苏享茂死亡时间,为2017年9月7日,距两人相识不到6个月。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本案分别就苏、翟二人的赠予合同纠纷和离婚后财产纠纷进行了判决。

赠予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显示,根据审理查明的情况,翟欣欣与苏享茂相识至协议离婚仅110余天,期间收受苏享茂赠与的车辆、物品、款价值超过300万元,婚恋过程具有明显的经济特征。

↑判决书

↑判决书

翟欣欣在离婚中为取得高额补偿,对苏享茂实施了胁迫,未顾及到苏享茂赠与其财产、希望与其共同生活、维系感情的初衷以及苏享茂受胁迫下的主观感受和客观经济情况,是造成苏享茂自杀的重要因素。翟欣欣与苏享茂婚恋,以增加自身财产为目的受赠取得的大额婚前婚后财产,均属可撤销范围。

根据此份判决,翟欣欣需退还苏享茂家属价值约108万元的特斯拉汽车一辆;退还价值30余万的卡蒂尔钻戒和项链;退还转账共计186万余元。

根据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判决书显示,翟欣欣在离婚过程中采取胁迫手段,使苏享茂陷于恐惧而作出非自愿意思表示,符合可撤销行为法律特征。

↑判决书

因此,撤销苏享茂与翟欣欣于2017年7月18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两条协议,即“离婚后男方无条件配合女方到海南三亚相关部门面签办理房屋所有权归女方的过户手续。如男方不配合,赔偿女方三百万违约金”以及“男方自愿一次性补偿女方现金壹仟万元。男方自愿一次性补偿女方现金壹仟万元男方首期支付660万元整,已支付完毕。剩余款由男方给女方当面出具340万元的欠款凭证,并保证在领取离婚证后120天内一次付清。如果本协议签订后男方拒付或者迟延支付,则每延期支付一天,赔偿女方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据此,翟欣欣需退还苏享茂家属660万元。

此外,法院还判决,撤销翟欣欣对二人置于海南和北京的两套房屋的个人所有权。

红星新闻记者就此联系了翟欣欣此前的代理律师易胜华,对方表示已于2018年与翟欣欣解除代理关系。随后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本案双方,截至记者发稿时,翟欣欣和苏享茂家属方面,均未作出回应。

↑判决书

案情回溯:

闪婚41天后IT软件创始人自杀

翟欣欣曾在2018年7月13日接受了红星新闻的独家专访,在此次专访中翟欣欣首次就两人从相识到离婚再到苏享茂选择自杀的160天里的始末进行了呈现。

2017年9月7日凌晨,手机应用wephone的创始人苏享茂跳楼身亡,并留下遗书称自杀与前妻翟欣欣有关。

据其遗书中显示,2017年3月30日,二人通过网络婚恋网站认识,6月7日领证,7月16日离婚,18日办理离婚手续。苏享茂在曾在遗书中提到“资金链断裂,我很绝望”,因此,翟欣欣索要1000万作为离婚赔偿,导致苏享茂资金链断裂,被外界普遍认为是“逼死”苏享茂的原因之一。

↑翟方知情人提供的翟苏两人在2017年6月6日的微信聊天记录

对此,翟欣欣在5年前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曾表示:“离婚后,苏享茂积极地履行离婚协议,做公证,要求我提供征信等根据原告提交的诉状,苏的姐姐是2017年8月17日得知苏离婚的。并于2017年8月20日前后与苏的哥哥一同来到北京。根据媒体采访得知,(苏的哥哥和姐姐)来到北京后,终止了苏享茂的贷款计划。”

基于此,翟欣欣认为,苏享茂家人提出的“翟欣欣以wephone软件涉及灰色地带等威胁让苏享茂生活在恐惧中,因此导致苏享茂自杀”并不成立。

如何处理翟欣欣事件的影响?

你好,关于主题的问题,如果我是苏享茂,遇到翟欣欣这样的女人,首先应该理性地面对现实,确保自身和家庭的稳定和安宁。在面对翟欣欣的负面影响和威胁时,我会通过法律和其他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具体而言,我可能会:

1,针对翟欣欣对您的诽谤、威胁等行为,拟定严肃、合理的法律报告或诉讼文书,并寻求法律帮助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2,向有关的行政机关或其他机构举报翟欣欣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寻求帮助和支持。

3,在处理与翟欣欣的关系时,保持冷静理智,不与其在情感上产生纠葛和争执。通过直接沟通、谈判或其他方式来协商和解决问题,但需要保持明确和坚定的立场。

4,在个人生活和工作中,保持良好的形象和行为规范,避免给翟欣欣等人制造反击的机会和借口。

总的来说,面对翟欣欣这样的负面因素,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理智、坚定自信,不被情绪占据或蒙蔽。通过法律和其他途径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利益,同时也要保持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态度,积极面对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翟欣欣骗婚案为什么不立案?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事实:当前社会中,男女平等是基本的价值观念。在任何情况下,男性和女性都应该受到公平和尊重,而性别不应该成为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压迫的根据。

关于苏享茂和翟欣欣的事件,我认为任何形式的侵犯他人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苏享茂如果遇到翟欣欣这样的女人,应该尊重她,并遵守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如果翟欣欣的行为有违法行为,那么苏享茂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此外,作为一个公共人物,苏享茂也需要注意自身的形象和行为。他应该时刻保持自己的道德和形象,并且避免和任何形式的不良行为发生关系。在处理任何事件时,都应该始终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道德规范,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决策和行动。

最后,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积极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心,对他人的需要和困难给予帮助和支持,让这个社会更加美好和温馨。

苏享茂的前妻是谁?

一提起翟欣欣这个名字,很多人可能都不了解。这是2017年互联网上一个热点事件的主角之一。她的丈夫在互联网上表示翟欣欣骗婚,然后自己被逼自杀。然而事件后续发展过程中,很多人质疑公安局为什么不对翟欣欣刑事立案呢?一起来看看今日律司的分析。

一、案情介绍:

 

 2017年,手机应用WePhone的创始人苏享茂在留下一封遗书后,从楼上纵身一跃,自杀身亡。在遗书中,苏享茂提到,自己是被前妻翟欣欣骗婚,并遭其索要1000万元和房产赔偿后自杀身亡。而后翟欣欣因“程序员自杀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详细的事情经过这里不再赘述,大家可以自行搜索查看。关注本站每日说法频道,为您提供最新法律案例。

二、律司分析

公安局为什么不对翟欣欣刑事立案呢,律司分析主要可能有以下两个原因:

1、苏享茂的自杀与翟欣欣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苏享茂是自杀的,不是被翟欣欣杀死的。因此翟欣欣无须为苏享茂的死亡后果负刑法上的责,,因为不具备因果联系。刑法上的因果联系的,必须是直接的、必然的原因,这与生活中或者哲学上的原因区分。

苏享茂是自杀的,既不是翟欣欣杀的,也不是翟欣欣拿刀逼着他自杀的。你可以说,如果不是翟欣欣逼太紧,苏享茂也不会自杀。但这仅仅构成生活上的因果联系,不构成刑法上的因果联系。因此翟欣欣无须为苏享茂之死承担刑法上的责任。

2、翟欣欣与苏享茂签订了离婚协议

翟欣欣拿着苏享茂企业经营可能违规的事实,逼迫苏享茂签订了非常不利的离婚协议,很多人认为这属于敲诈勒索。如果双方之间不存在离婚协议,那还真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对乙方严重不利,这是一个合法的协议,我们不能因为一个合法的协议,来给当事人定罪,否则三对离婚的,就得有一个入狱。

 

 如果想要以敲诈勒索罪给翟欣欣立案,必须证明翟欣欣从结婚之前就蓄谋已久,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但这证明难度非常大。

最后,虽然不能刑事立案,但是苏享茂的家人可以向翟欣欣提起民事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如何看待翟欣欣事件?

2017年9月,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在微博上留下遗书,称自己被前妻翟欣欣逼死,并公布了两人的聊天记录。

记录显示,两人相识不到半年,翟欣欣就从苏享茂处收受车辆、礼物、现金超过300万元,协议离婚时翟欣欣更是狮子大开口索要1000万“补偿款”和由苏享茂出资购买的三亚房产。

其中,660万元“首付款”在协议离婚时由苏享茂一次性付清,但在翟欣欣一次次地威胁、逼迫、索要剩余340万“尾款”时,苏享茂不堪压力跳楼自杀。

翟欣欣的贪婪、无耻和恶毒点燃了公众的愤怒,网友将其与马蓉并列,冠以“欣欣像蓉”的称号。

5年多过去了,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就该案做出宣判。

判决书显示:

“经审查,翟欣欣与苏享茂系闪婚闪离。苏享茂在婚前及短暂婚姻关系期间为维系双方感情赠与翟欣欣高额财物、钱款,而翟欣欣在协议离婚期间及离婚后为获取高额补偿对苏享茂实施胁迫,是导致苏享茂自杀的重要因素。”

法院认定苏享茂家属要求撤销相关赠与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翟欣欣退还价值约108万元的特斯拉汽车+价值30余万的卡蒂尔钻戒和项链+186万余元转账。

法院还认定,翟欣欣在离婚过程中采取胁迫手段,使苏享茂陷于恐惧而作出非自愿,故撤销二人在离婚协议时签订的不公平条款。

据此,翟欣欣还需退还苏享茂家属660万元(即离婚“首付款”),并撤销翟欣欣对二人置于海南和北京的两套房屋的个人所有权。

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这只是本案民事部分的判决,并且也只是一审宣判。

以翟家母女的性格,大概率会提起上诉。

哪怕二审维持原判,苏家是否能顺利拿回这些财物,也尚未可知。

至于刑事部分,早在2017年12月,苏享龙曾向公众表示,弟弟苏享茂被敲诈勒索一案已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刑事立案。

这个案子,远没有结束。

苏家的维权之路,也依旧是一条漫漫长路。

只是,当这个案子再次回到公众的视野时,依旧有不少人疑惑,为什么一个创业成功、年入千万的程序员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毒妻PUA到死去?

是翟欣欣的手段太厉害太恶毒,还是作为程序员的苏享茂太过单纯?

在查阅和分析了大量信息后,我并不赞同这样简单直白的解释。

2018年的时候,我曾完整梳理了两人从相识到领证再到决裂的全过程,交叉对比了各方给出的信息,并给出了我的看法(详见《苏享茂之死(上)》《苏享茂之死(中)》《苏享茂之死(下)》)。

写完(上)(中)(下)三篇之后,心很累。

因为对比、查证和写作的过程本身,要承载太多的负面情绪。

在我看来,翟欣欣的恶毒和贪婪是永远洗不白的,但苏享茂也并非是单纯无知的“傻白甜”。

人性真的很复杂,也经不起细看。

如果你的心理承受能力不是太好,或者当下的状态不是不好,我不建议继续往下阅读。

如果你已经做好了准备,那么,请继续。

全文约18万字,引用的信息源包括:苏享茂的微博、翟欣欣的社交媒体信息、《局面》团队对苏享龙(苏享茂哥哥)的采访、两人的聊天记录以及翟欣欣母亲委托的知情人士向《红星新闻》的爆料等等。

01

2017年9月7日,苏享茂从15楼的楼顶纵身一跃,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此之前,他整理了各种收条、协议以及银行的电子回单等相关凭证,并写下了他和翟欣欣交往的《事件经过》。

这些材料原本是打算在报警时提交给警方的,然而他却在9月7日的凌晨改变了主意。

在苏享茂跳楼前的最后24小时,他和翟欣欣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翟欣欣事件,我们应该怎么办?

翟欣欣事件在近期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其行为不仅造成了个人的损失,还涉及诸多法律和道德上的问题。是否应该对翟欣欣事件进行刑事立案呢?以下是我的观点:

一、支持翟欣欣案件刑事立案

翟欣欣案件真实发生与否尚有待考证,但如果这一事件属实,那么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的人应该立案追究,恢复被害人的权利和尊严。此外,立案对于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尊严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反对翟欣欣案件刑事立案

翟欣欣事件属于个人行为,涉及隐私权等问题。如果立案,将会进一步曝光翟欣欣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利于个人和教育机构的声誉与形象。同时,立案后也可能陷入法律漩涡,出现拖延期限、复杂程序等问题,难以得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三、应当坚定维护教育公正

无论如何,应当坚定维护教育公正。应当通过依法制定、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对校园欺凌和不端行为给予足够的处罚和制裁,以起到儆效作用,从而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四、重视性别平等问题

翟欣欣事件再次提醒我们,需要彻底重视性别平等问题。连续发生的教师性侵、校园欺凌等事件,不仅揭露了社会矛盾的根源,更暴露了我们在性别平等上的疏漏,需要全社会在意识上更加重视,加强相关的宣传和教育。

五、推进全面的立德树人

应当推进全面的立德树人教育,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正确的世界观和道德观。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家庭和家长的教育引导,使其更好地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共同为每一个孩子的成长努力。

综上所述,翟欣欣事件涉及社会多个领域,需要综合考虑并寻求更加全面的解决方案。我们应该坚持维护教育公正,重视性别平等问题,推进全面的立德树人教育,共同创造一个健康、共融、和谐的社会。

我认为娶了一个像翟欣欣的女人,你要做的最紧迫最重要的事是选择一个律师伙伴,此时或许只有律师才能帮上你忙,为你出谋划策,和你并肩作战。

从理论上来说,你还可以财产书面约定方式以及巧妙设计财产权利登记方式防范恶毒的女人,但问题是,真的摊上这样的女人,你还有这个机会吗?

所以,最后上杀手锏,“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早点解脱婚姻也是不错的选择,离的越迟,亏吃的越大。

有人说,婚姻就是靠忍。这话说的不无道理,婚姻确实靠忍。苏格拉底面对自己的悍妻,忍了一辈子,最后忍成了大哲学家,可这悍妻是诚心想和苏格拉底过一辈子的悍妻啊。有的女人结婚可不是想和你过一辈子的,她想的只是你的钱,对这种女人,忍只会招致更不利的后果。女人给你打开了阴道之门,却可能让你走上不归路。离婚须趁早。

婚姻里再卑微,也卑微不出爱之花,只会结出恶之果。

如果你运气不好,真的娶了一个坏女人,不要忧郁,不要彷徨,真心交一个律师朋友,相信吧,从此你不再孤独。战斗吧,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