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1年、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相应执业或者从业资格的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初始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以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份报考的,必须提供招聘条件所需学历和学位证书。报考招聘岗位表中序号为1-8岗位的,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博)士学位。

4.应届毕业生的生源要求、历届毕业生的户籍要求详见《2023年北仑区卫生健康系统紧缺岗位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表》。其中生源是指高考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2023年4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以全日制研究生身份报考的,其生源、户籍均不限。

5.年龄要求。报考人员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6.北仑区域民营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可报考。

7.北仑区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事业在编人员及已入围北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考察的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8.身体健康。

三、招聘条件补充说明

已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的报考人员,可凭考试成绩单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名。

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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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智慧岛幼儿园招聘公告

来源:王才网 | 发布时间:2023-01-12 18:24:23 | 访问:221

智慧岛幼儿园创办于2002年,位于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水流东街,占地面积10360平方米,建筑面积4713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3130平方米,绿化面积4710平方米。2015年9月被西安市教育局认定为国家普惠性幼儿园。2016年10月晋升“西安市二级园”。开设大、中、小共计16个教学班。我园户外活动场地广阔,设施设备齐全,创建有多功能厅、美工体验馆、绘本体验馆、科学体验馆等多种功能部室,还建有嬉水池、沙池、养殖区、种植区、假山、瀑布等,并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同时为让孩子们充分拥有健康的体魄,另配备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多种户外器械及各种大型器械等。园内花园为幼儿积极参与、自由探索、大胆表达、友好合作创造了优质的条件。

现因我园业务扩展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各岗位人员。

员工福利

1、享受周末双休及法定节假日;2带薪休寒暑假;3提供食宿;4基本工资+绩效工资;5节假日福利;6免费学习培训。

招聘岗位

园长1名

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五年以上西安市二级园行政管理经验;

3年龄50周岁以下。

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幼儿园内部全面的日常管理,协调上级部门部署工作。

招聘岗位

保健医2名

资格条件

1大专以上文凭;

2会使用办公操作软件;

3有专业的医师护士等资格证。

岗位职责

1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定食谱;

2制定与幼儿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制定健康教育课程;

3做好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招聘岗位

主班教师5名

资格条件

1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

2具有2年以上幼教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

3具有的管理经验,亲和力强;

4熟悉儿童生活习性,了解儿童心理;

5具有的文艺表演能力,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

6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岗位职责

1负责幼儿教育指导工作及幼儿安全;

2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3收集、整理家园教育资料,并及时归档。

招聘岗位

配班教师3名

资格条件

1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4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有爱心,有幼教工作经验。

岗位职责

配合主班教师完成各项工作

招聘岗位

生活老师10名

1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资格证。

2热爱幼儿,责任心强,耐心细心,工作踏实认真,能协助班级教师开展工作。

3具有持续学习意识、合作意识和的表达沟通能力。

4有幼儿园保育员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招聘岗位

保安1名

1有保安证;年龄55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会说普通话。

2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3有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反应敏捷,有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

4对幼儿园孩子有爱心、有耐心。仪表端庄、有上进心。

5有学校工作经验,服从幼儿园的各项工作安排,会基础维修者优先录用。

招聘岗位

校车司机2名

要求a1驾照,驾龄10年以上,素质高,有校车工作经验者优先。

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与岗位相一致的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奉献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违反师德规定受过处罚(处理)的;

5近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纪失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应聘的其它情形。

薪酬待遇

面议

李老师:1552942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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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梧州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满足武清区卫健系统补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组织实施2023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计59人。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的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执业资格等条件,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确定;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现为武清区卫健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武清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3年3月1日开始,可通过北方人才网(/>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潮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赴广州、赣州、东莞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2023年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 155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及《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23年5月7日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梧州市各级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900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人数和条件详见《梧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定向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方式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九)报考面向随军家属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为本市辖区内驻军军官经批准随军的家属,随军前为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且现仍未入编。

相关资格材料按权限由梧州军分区、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级武装部门出具。

(十)报考定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聘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县级市、区)(以下简称“县”)的职位,不得跨县报考。

(十一)报考定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聘职位的,须连续担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区的职位,不得跨区报考。

(十二)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十三)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填写《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对打印的《报名表》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时–3月26日17:00时

(二)网上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入网上资格预审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报考人员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1-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

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

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时–3月28日17:00时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

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交费办法详见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相关内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时–3月29日17:00时

(四)开考的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

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报考缴费时间结束后3天内(2023年4月4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

(五)不开考的岗位改报和退费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4月7日8:30—17:00通过网站选择改报其他岗位。

招聘单位在2023年4月7日8:30—17:00审核改报人员信息。

不达开考比例岗位放弃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退还到原缴费卡。

考试费政策减免。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免交考试费。

报考人员在线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时间截止至3月29日12:00(详见附件4减免考试费办理须知)。

(六)从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考试费的报考者,从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

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2日9:00— 5月7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面试、考核、体检环节需提供,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分类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分值为150分。

按分类进行考试,不同类别的考试使用不同的试题。

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3年版)》对应内容。

具体“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如下:

一级分类二级分类考试类别代码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管理类(A类)—11A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21B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31C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中医临床岗位51E类(合订本,由考生选做相应部分)E类西医临床岗位52药剂岗位53护理岗位54医学技术岗位55公共卫生管理岗位56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在招聘计划的信息栏公布。

2笔试方式

采用闭卷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

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笔试地点:梧州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

7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

8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通过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初审

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成员,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部门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和与用人单位有服务协议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企业的由签订合同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

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

考核、体检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

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县(市、区)相关网站、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县(市、区)相关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招聘单位书面通知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材料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面试的组织

市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5面试方式

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

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

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天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加分)÷3;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如此时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

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报考市直、城区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各县(市)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

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

(四)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各县(市、区)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

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

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立梧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成立主要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全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任务。

(二)加大监督力度。

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

(四)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

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二、其他说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74-6029368

考生报名入口:tyzpwbexamid=dEdj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梧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4:减免考试费办理须知doc

附件5: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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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潮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构建“1+1+8”新的人才政策体系的精神,为加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卫生健康行业发展和人员需求实际,潮州市卫生健康局定于3月18日至26日在广州市、东莞市、赣州市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的单位及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具体与各个招聘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1-3)。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30周岁以下即1992年3月26日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6日后出生人员);

6、2023年国内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3月26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6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zwgk/szfgz/srlzy/)和市卫生健康局网页(zwgk/szfgz/swsjhsy/)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专场招聘会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招聘专场、时间、地点:

(1)“潮涌韩江·广济英才”医疗卫生系统招聘专场(广州市)。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周六)8:30-16:00;

报名地点:广州华工大学城中心酒店

(2)广东省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活动——南方大健康产业医学类专场招聘会(广州市)。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周六)8:30-16:00;

报名地点: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运动场。

(3)赣南医学院2023届毕业生春季双选会(线下)专场招聘会(赣州市)。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周六)8:30-17:00;

报名地点:赣南医学院黄金校区足球场。

(4)广东省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活动——医学、药学、卫生管理类专场招聘会(东莞市)。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3

报名时间:3月26日(周日)9:00-15:00;

报名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体育场。

各招聘单位、岗位具体参加的专场招聘城市详见附件1-3。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达报名地点报名。

报名时,需带如下资料:

①《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4,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处须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②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照2张;

③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内普通高校2023届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出具学校提供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在各专场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⑤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的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

⑥国有单位在编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有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需同时提供A: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B: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4、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②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

③落实回避规定要求。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格审核

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包括学历、学位、成绩、获奖等表现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考生报名时应确保所提供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务必清晰,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提供不实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将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

按照应聘者的面试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本岗位的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根据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外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各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对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体检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并在潮州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zwgk/szfgz/srlzy/)和市卫生健康局网页(zwgk/szfgz/swsjhsy/)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相应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享受我市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六、相关问题说明

(一)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额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岗位参加考核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它考生。

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员公示期满30日内。

①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②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③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④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卫生健康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潮州政府网市卫生健康局网页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公告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五)

联系人:林铤

监督电话:0768-2293660。

潮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3日

附件:1“潮涌韩江广济英才”医疗卫生系统招聘专场及南方大健康产业医学类专场(南方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et

2赣南医学院2023届毕业生春季双选会(线下)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et

3医学、药学、卫生管理类专场(广东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et

4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5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6招聘单位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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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昆山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昆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可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间出生);报考设置职称要求的岗位且具有相应副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或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博士研究生专业报考的,或报考设置职称要求的岗位且具有相应正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其中,“专业”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目录不按照“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结构划分;目录中第2列为“大类”名称,第3、4、5列为各学历层次具体专业名称,具体专业之间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报考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英语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2023年3月3日)取得。

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及苏州大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

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3-11),招聘对象为:在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或2022年退役的苏州生源或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sykszksitepro/actions/home)。

3、报名、电子照片上传:3月1日(周三)9:00—3月3日(周五)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3月1日9:00—3月4日16:00;

5、陈述申辩:3月1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6、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日9:00—3月5日18:00;

7、缴费确认:3月1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为:0512-57371237。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昆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023年3月3日16∶00后,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进入笔试、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逾期作放弃处理。

3、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9日9:00至4月1日9:00到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如有变化,将提前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

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3年5月中旬在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

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人社部门陈述申辩。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网上公示详见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人社部门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339944。

十一、本《公告》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附件1:昆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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