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 视频截图
红星新闻消息,2023年4月7日上午,曾轰动一时的“瓜农刺死城管”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庭审持续近11个小时,至当日21时许结束,案件未当庭宣判。
2018年7月18日,王爱文、王爱武兄弟俩和父亲王军宏三人在摆摊出售西瓜时,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冲突,造成城管一死两重伤。次日,父子三人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警方刑事拘留;同年8月9日,父亲王军宏被释放。
2019年8月29日,检方对王爱文、王爱武提起公诉,指控两人犯故意杀人罪。时隔4年9个月后,该案一审首次开庭审理。
据悉,此次受审被告人系哥哥王爱文。今年3月27日,兰州中院出具《刑事裁定书》称,经上海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鉴定,被告王爱武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处于发病期,被评定为无受审能力。按照刑诉法规定,对王爱武终止审理。
王爱武被评定为无受审能力 受访者供图
据了解,该案被害人家属还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但当日庭审主要围绕刑事部分进行了审理。
公诉人认为,王爱文放任了王爱武的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同时也认可王爱文用木板击打被害人的行为并不是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综合其行为在全案中所起的作用,公诉人认为王爱文应该属于从犯,按照刑法规定,应该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辩护人则认为,城管人员围殴瓜农父子三人,具有选择性,属于一种明显的不法侵害。王爱文予以还手,是自卫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依据刑法规定,应该依法认定王爱文的行为无罪。
整个庭审过程长达11个小时左右,未当庭宣判。民事诉讼部分法庭决定将择期再审。
根据起诉书内容,2018年7月17日晚,王爱文、王爱武及其父王军宏在兰州市城关区“中广宜景湾·尚城”小区门前路边售卖西瓜。
因占道经营,三人被兰州市城关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予以警告驱离。然而,当天20时许,执法人员再次巡查到该地时,发现三人仍未离开,遂欲收缴其电子台秤等经营工具,双方发生争执。警方到达现场后,要求双方次日前往派出所处理。
次日上午,王军宏父子三人并未前往派出所。上午11时许,城管执法人员李某文得知,父子三人在城关区北面滩新村二村村内路边售卖西瓜后,带领王某军、丁某涛等十余名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收缴电子台秤,双方发生冲突。
期间,王爱武持铁锤击打城管队员;王爱文对王某军进行殴打,被王某军、李某文按倒在地予以制服。王爱武随即持刀捅刺王某军背部、腰部等处,又将李某文胸部、丁某涛腹部等处先后刺伤,并持刀对其他城管队员进行追赶,王爱文起身后也对城管队员进行追打。
随后,王爱武持刀对已受伤倒地的王某军头部等处捅刺十余刀,王爱文持木板猛击王某军肩背部,王爱武又持电子台秤对王某军背部猛砸数下。
起诉书还显示,当日中午,王某军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王军宏父子三人被警方当场抓获。经鉴定,被害人王某军系锐器刺破肺脏致使失血性休克联合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被害人李某文、丁某涛受损伤程度可评定为重伤二级;被告人王爱武患有精神分裂症,涉案时及目前病情不完全性缓解,对本案应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王爱武、王爱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爱武作案时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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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4年后一审开庭,瓜农是否正当防卫成辩论焦点
今年4月7日上午9时,“瓜农刺死城管”案一审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
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涉案瓜农代理律师处获悉,已为瓜农王爱文做无罪辩护。“他们的行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今年4月7日,“瓜农刺死城管”案一审审理结束已是晚间。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案发后4年9个月一审开庭
2018年7月18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发生一起案件:瓜农王军宏、王爱文、王爱武父子三人在摆摊卖西瓜时,与兰州市城关执法局雁滩中队执法队员发生冲突,此事造成城管一死两重伤。
事发后,冲突发生前后的部分视频在网上流传,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瓜农王爱文的妻子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她认为丈夫无罪。
王爱文的家位于白银市高湾镇某村,家中有地20多亩,依靠种植西瓜等农作物和王爱文打零工为生。为将农作物对外销售,2018年,王爱文贷款购买了一辆微型货车用于运输农作物。
王爱文的妻子说,在老家,每斤西瓜仅3角钱,但拉到200多公里的兰州,每斤就能达到1元以上。
2018年7月17日清晨,王军宏、王爱文、王爱武父子三人将西瓜装在一辆微型货车上,拉到兰州去卖。“这是他们第一次去兰州卖瓜。” 王爱文的妻子说。
但次日,王军宏、王爱文、王爱武父子三人便与城管发生了冲突引发悲剧。
事发后,当年8月29日,兰州警方对该事件调查情况进行了通告。
依据通报显示,当年7月19日,犯罪嫌疑人王军宏、王爱文、王爱武被公安城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7月25日,针对犯罪嫌疑人王爱武自述有精神病的情况,经司法精神病鉴定,犯罪嫌疑人王爱武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能力;8月9日,城关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王爱文、王爱武批准逮捕,依法将王军宏释放。
案发后,瓜农一家及代理律师均坚持认为,瓜农王爱文和王爱武的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
为此,2020年10月25日,其代理律师曾向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撤销起诉的建议书,但检察院未采纳。
由于案情重大,涉案人员众多,许多视频不完整,该案审查起诉期间,曾退回补充侦查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二次。
2020年,又因疫情影响,直到2021年9月24日,该案第一次召开庭前会议。
2018年警方通报。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起诉书:以故意杀人罪为由追究其刑事责任
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7月17日晚,被告人王爱武、王爱文及其父王军宏因在兰州市城关区“中广宜景湾·尚城”小区门前路边占道售卖西瓜,而被巡查到此的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雁北执法中队工作人员予以警告驱离。之后,三人未按城管队员要求停售卖,仍继续占道经营。
当日20时许,二次巡查到此的该中队副中队长李富文及杨彬彬等城管队员发现后,欲收缴王爱武、王爱文等使用的电子台秤等经营工具,双方发生争执。期间,王爱武对杨彬彬、李富文进行了拳打,李富文等人遂报警。到场民警了解警情后,要求双方次日前往派出所再行处理。
2018年7月18日9时许,李富文等依民警要求前往派出所,但王爱武、王爱文等并未前往。当日11时许,被害人李富文在得知被告人王爱武、王爱文等正在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新村二村村内路边售卖西瓜后,带领被害人王翔军、丁建涛等十余名该中队城管队员到达该处,对王爱武、王爱文等使用的电子台秤进行收缴,双方发生冲突。
期间,王爱武持铁锤击打城管队员;王爱文对王翔军进行殴打,被王翔军、李富文按倒在地予以制伏。
王爱武随即持刀捅刺王翔军背部、腰部等处,又将李富文胸部、丁建涛腹部等处先后刺伤,并对其他城管队员持刀进行追赶,王爱文起身后也对城管队员进行追打。随后,王爱武持刀对已受伤倒地的王翔军头部等处捅刺十余刀,王爱文持木板猛击王翔军肩背部,王爱武又持电子台秤对王翔军背部猛砸数下。
当日11时30分许,急救人员到达现场,被害人王翔军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随即到场的公安人员将被告人王爱武、王爱文当场抓获。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翔军系锐器刺破肺脏致使失血性休克联合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 被害人李富文、丁建涛所受损伤程度可评定为重伤二级;
公诉机关认为,王爱武、王爱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裁定:瓜农弟弟患精神分裂症,中止审理
从案发起,该案始终存在一个争议点:案发时,王爱武是否精神病发作。
王爱武父亲王军宏曾表示,他二儿子王爱武从2011年起,就被发现患有“幻想症、精神分裂症”。2012年后,王爱武一直在家吃药治疗,每年要花不少钱。
2015年,白银市残联曾给王爱武开具了精神残疾人证,等级为二级。
王军宏称,发病时,王爱武连父母、家人都打,事发当日去卖瓜,就怕家里的女人和老人看不住他。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案发后,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有关方面曾对王爱武的精神状况做过三次司法精神病鉴定,其中,前两次结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第三次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王爱武患有精神分裂症,涉案时及目前病情不完全性缓解,对本案应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公诉机关也认为,王爱武作案时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该案开庭前,今年3月27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爱武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做出刑事裁定书:对本案被告人王爱武中止审理。
刑事裁定书显示,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经上海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鉴定,被告人王爱武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处于发病期;目前应评定为无受审能力。
代理律师称,王爱武可能要接受强制医疗,正在走程序。
因此,王爱文成为了该案的主要被告。
争议焦点一:城管执法是否正当?
今年4月7日上午9时,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除了刑事部分,被害人家属还提出了民事诉请。但4月7日开庭当日仅对刑事部分进行了审理,而民事部分将择日再审。直至当晚9时许,庭审才结束。期间曾休庭1小时,庭审时长达11小时。
王爱文的辩护律师当庭表示,王爱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理应不构成犯罪,对其做无罪辩护。
而案发当日,城管队员执法是否正当?曾是该案的争议焦点之一。
案发后,警方通报显示,2018年7月17日和18日,城管两次执法均为正常执法巡查。
王爱文的辩护律师依据检方起诉书认为,当年7月17日,瓜农与城管已经发生争执后,到场民警要求双方次日前往派出所再行处理。但次日,也就是案发当日,仅城管前往了派出所,而王爱文等人未前往派出所处理此事,案发当日11时许,被害城管在得知王爱文等人正在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新村二村村内路边卖西瓜后,带领十余名城管到达现场。“不仅收秤,还上来就打人。当庭播放的视频看得清楚。”
律师还认为,事发路段为村内路边,并非城管正当执法的范围,因此,不存在城管正当执法。
事发时,是“推搡,撕扯”“双方打架”?还是“围殴”“正当防卫”?当庭控辩双方曾有说法。
争议焦点二:王爱文的行为是否故意杀人?
而王爱文的行为是否构成王爱武行为的共犯?则是该案争议焦点之一。
起诉书显示,冲突发生后,是王爱武持铁锤击打城管队员……又持刀捅刺城管王翔军背部、腰部等处,又分别对另两名城管的胸部、腹部等处先后刺伤……并对其他城管队员持刀进行追赶,又持刀对已受伤倒地的王翔军头部等处捅刺十余刀。
起诉书还显示,王爱文对王翔军进行殴打,被王翔军、李富文按倒在地予以制伏。王爱文起身后也对城管队员进行追打……王爱文持木板猛击王翔军肩背部。
王爱文辩护律师认为,杀人行为人均系王爱武一人行为,与王爱文无关,王爱武在刺杀城管时,王爱文已经被其他城管制服在地。
但检方当庭也提出不同观点认为,王爱文参与其中,同时放任了王爱武的行为,存在形成共同故意杀人的用意。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该案当庭未宣判。
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兰州城管被刺案召开庭前会议,被告父亲回忆全程,讲述了哪些详情?
兄弟两人的父亲王军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再次提起,事发前一天父子三人曾与城管发作抵触,第二天十余名城管再次与正在称西瓜的父子三人发作抵触,六七名城管对大儿子中止殴打,患有肉体疾病的小儿子遭到刺激持刀捅了城管。
王军宏以为,大儿子王爱文是在遭到殴打之后紊乱状态下的对立,并且没有认识到弟弟曾经将人捅伤的情况。而小儿子由于患有肉体疾病,见哥哥被打遭到刺激做出过激行为,法院应当思索这一情况。
父子三人进城卖瓜与城管发作抵触 致城管1死2伤
因此前报道,2018年7月18日,甘肃省兰州市发作一同“瓜农刺死城管”案。7月18日中午11时许,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二村发作一同持刀攻击城管执法人员案件,构成3人受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瓜农兄弟二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
据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现,王爱武与王爱文两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8年7月19日被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经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案发三年,已做三次肉体状况审定
“我和我大儿子被那么多城管按倒在地打,小儿子是遭到了极大的刺激,肉体失常了才提刀伤人的。警察来的时分,我们三人在原地等警察来处置,但是城管全跑光了。”王军宏说,小儿子王爱武以前当过兵,由于肉体病被部队退了回来。后来不时吃药,期间住院数次,病情持续加重,遭到刺激就有打人的现象。
王军宏的爱人田永霞向大河报记者展示了残联为被告人王爱武下发的残疾人证。证件由2015年白银市残疾人分离会颁发,是肉体残疾证件,等级为二级。
王爱武的辩护律师张磊表示,事情发作后,2018年7月27日,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司法肉体病审定所对被告人王爱武的肉体状况出具了司法审定意见书,审定结果为完好刑事义务才干。
4个月后,被告人王爱武的辩护律师申请对王爱武肉体状况及刑事义务才干依法重新审定。
2018年11月30日,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肉体病审定所出具司法肉体病审定意见书,审定结果依然为完好刑事义务才干。
2019年7月1日,司法审定科学研讨院出具司法审定意见书,审定结果为限定刑事义务才干。
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将开庭,城管“上门执法”是案件的主要起因吗?
被告在案发前就已经被诊断患有精神疾病,并且还有残疾证,发生这起案件时,他受到了刺激,所以才引发了这起命案。因为三次判断被告精神状态的鉴定结果不相同,被告律师又为他申请了精神鉴定。如果被告的精神状况的确是存在问题,被告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就可以免于刑事责任,因为三次鉴定的结果不同,所以被告精神状况就成为了争议的焦点。
一、兰州瓜农刺死城管事发三年后将开庭,这起案件对双方都有非常大的影响三年前在兰州发生了一起瓜农刺死城管的案件,但是这起案件一直拖着没有开庭,兄弟俩全部关押在拘留所里。兰州瓜农的家人也希望赶快开庭,全家人都在等着兄弟俩的审判结果。这起案件对瓜农和城管双方的影响都非常大,在这起案件中城管有伤亡,兄弟俩被公安机关抓起来了。兰州瓜农全家都依靠着大儿子,所以瓜农老夫妻希望能早日开庭,然后把大儿子放回来,他们认为大儿子没有参与行凶,他是正当防卫。但是城管有一个人去世了,他是非常无辜的,还有另外2个受伤的人,所以希望法庭给他们主持公道。
二、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事发三年后将开庭,案件的焦点就是被告的精神状况据兰州瓜农家人介绍,刺死城管的弟弟在案发前早就被诊断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并且还有残疾证。兰州瓜农聘请的律师表示,弟弟之前就曾经参与过一起金融案件,在这起案件中检察机关认定弟弟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没有行为能力,所以律师认为弟弟在这起案件中也是没有行为能力的人。然而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弟弟做了三次精神鉴定,三次精神鉴定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所以律师还要帮瓜农弟弟申请精神鉴定。如果瓜农弟弟被认定为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他就没有行为能力,在这起案件中他就可以不被起诉,是无罪的。
结语关于本案的焦点,律师提出这起案件中哥哥与刺死城管的行为无关,这是弟弟一个人做的,所以要为哥哥申请正当防卫。网友讨论的焦点是城管是否有故意打击报复瓜农的行为?这个案件也提醒大家,做任何工作都要保持理智,千万不能冲动,要冷静解决问题。
城管殴打瓜农致死案最终结果如何?政府如何处理?
瓜农刺伤城管案是发生在2018年的7月18日,在今年9月20日这件事情正式开庭,立刻就引起了广大网友们的注意。
先来回顾一下瓜农资商城管的案件。
经过警方发布的警情通报当中显示,当年的城管四人的小队在当地巡逻,随后就发现了王军宏父子三人在街道上卖瓜,城管在第一时间发现后,就有极力制止父子三人买卖,要求马上离开,但是却遭到了王军宏父子三人的拒绝
无奈之下,城管只好报警处理,民警很快赶往现场,对双方进行了调解,随后父子三人离开。
又过了几天时间,城管再次带领队员巡查工作时,发现了王军宏父子三人,这一次城管扣下了他们的买卖工具,结果直接激怒了这父子,直接开始言语侮辱,甚至动起手来,打伤了城管。还曾用刀捅过三名执法人员,造成一名肝脏破裂,另一名胃部肝脏破裂,还造成一名城管死亡。
这期案件性质十分恶劣,随后,这父子三人就被当地的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小儿子作为犯罪嫌疑人自称自己有精神病史,不过,在警方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精神病鉴定后发现,他有完全刑事能力。
父子三人对待案件有不一样的说法,他们选取了一个人流量很大的广场卖瓜。他们表示,自己正在卖瓜,遭遇城管直接过来抢夺秤,为了争夺秤,双方起了争执,小儿子被激的精神病发作,便直接朝城管动手。随后,在警方劝阻下,这件事不了了之,。在他们看来,是城管觉得很没面子,所以在第二次城管主动找上门来,当时双方再次爆发矛盾,而小儿子的精神又受到了刺激,直接暴动,才引起了这一场混乱。
事情究竟如何?还是相信法院的判断吧!
事发三年后,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将开庭,嫌疑人将需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对涉事城管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2013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地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冲突中邓正加倒地死亡。事发后,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员被刑拘,城管局局长胡郴、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遭被害人邓正加及其妻子黄细细的阻拦和谩骂,当被害人邓正加用秤杆戳向廖卫昌时,四上诉人遂夺抢秤杆,并对被害人殴打,四上诉人的伤害行为诱发了被害人小脑与脑干桥延沟交汇处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而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共同犯罪中,廖卫昌、袁城系主犯;骆威平、夏际玉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案发后,四上诉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对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可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扩展资料
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临武县瓜农邓正加的意外之死把临武县推进了风暴眼。
邓正加是临武县南强乡莲塘村人,56岁(2013年),卖的瓜也是自己家种的,平时为人很老实,还曾经被临武县农业局评为种植劳模。
有网友称,湖南临武县莲塘村瓜农两口子在县城文昌路桥头卖西瓜,丈夫被临武城管暴力执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发当天下午,临武县政府网站发布通稿称,临武发生一起群众意外死亡事件,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镇莲塘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邓“突然倒地死亡”。
网上的说法则与官方消息在细节上大相径庭。邓正加侄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县摆摊卖西瓜,期间两次与执法城管发生争执,双方发生推搡,邓正加当场死亡。其家人正在寻找能证明城管围殴邓正加夫妇,包括用秤砣打邓头部的目击证人。邓的侄女称,已找到5-6名目击者。
事发地位于湖南郴州临武县文昌路桥头,多名目击者称,事态随着警察“抢运尸体”、停电、殴打记者等消息连续见诸网络而持续发酵。而临武式维稳,让局势一度临近失控。
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大道摆摊卖西瓜,被城管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的理由罚款100元,并从邓三轮车上搬走一些西瓜。邓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拦,与城管发生推搡。随后,邓氏夫妇将西瓜摊转移到舜峰镇政府门口。
目击者何先生称,上午10点左右,邓氏夫妇准备将小车上的西瓜卸下时,10多名城管赶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邓先生夫妻俩遭到七八个城管殴打,随后邓先生躺地上一动不动”。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甘肃“瓜农刺死城管案”事发三年后迎来庭前会议,案件中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事发三年后,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将开庭,嫌疑人将需承担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责任。因为此次事件最终导致了人命的出现,出现两死一重伤的情况。三位被告人当中,父亲王军宏并没有参与打人事件,因此无罪释放,长子王爱文在诉求正当防卫失败之后,估计就要以故意伤害罪进行判刑了,次子王爱武的判刑标准在于其精神分裂症的迸发是否在事件发生的时候。如果是,那么其的法律责任是无效的,如果不是,那同样要以故意伤害罪来定论。
一:事件发生的经过
事件的发生是正常不过的城管和小摊贩之间的故事了,这种类型的吵架打架事件在新闻上或者周边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了。但是此次事件还是比较严重的,因为涉及到了人员的伤亡,这次事件造成了两位城管的死亡以及一位城管的重伤。
三年前,城管王翔军在执法的时候与摊贩王军宏父子三人之间吵架了,而且还产生了打架事件,最终派出所进行处理才得以平息,第二日王军宏父子三人并没有如约到派出所进行昨日事件的处理,城管王翔军知道之后,就带人来到三人摆摊的地方对其物品进行收缴,父子三人进行了阻扰,最终从吵架到打架,王爱武拿起武器对城管进行殴打,至此导致伤亡。父子三人也因此被逮捕。
二:事件的最终结果如何
事件的结果法庭暂未宣判,父子三人当中的父亲王军宏因为没有参与打架事件,因此得到了释放,而另外两位儿子则是以故意伤害罪被逮捕了。长子王爱文估计会被判刑,因为正当防卫的诉求被驳回,次子王爱武因为有精神分裂症的存在,因此定罪的话还得对精神病进行判定才可以最终决定是否判刑。
最终的结果,是几个家庭都脱离了原本该有的生活的轨道,每一个人都不能幸免,每一个都在伤痛中渡过。所以。在执法和被执法之间,要学会合理和互相让步,别让一时的冲动导致最后的后悔。
甘肃瓜农刺死城管2人被批捕,案件的过程中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甘肃“瓜农刺死城管案”事发三年后迎来庭前会议,案件中这些信息值得关注:第一点:城管和被告之间的冲突的发生过程中到底是谁最先引起暴力事件;第二点,被告三人之中的王爱武是否具有刑事责任存在,这两点是值得关注的,至于为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
第一点:城管和被告之间发生冲突是谁先动手的
城管和被告之间事件的升级,从语言冲突到肢体冲突之间,到底是谁先动的手。从事件的描述当中,是在父子三人阻扰城管对东西的进行收缴过程中,王爱武动手了,至此就引发事件的暴力升级,但是还有一点是,前一天就有次暴力冲突的发生,经过派出所的调解才有所缓和,只是第二日父子三人并没有如约到达派出所进行事件的处理,又在原来地方进行摆摊,王翔军知道后,就带着城管大队来对父子三人的东西进行收缴,就至此引发了事件的冲突。事件的冲突到底是王爱武的精神分裂症的引发还是王翔军等执法的不当呢?对此,暂时没有任何的说明,等待法院对此事件的最终解释,我们方才可以得知。
第二点:被告人王爱武在案发时是否精神分裂症引发
被告人王爱武是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这点是有所证明的。王爱武这个人在调查过程中的一些毛病也间接表明其是有精神不正常的情况下出现。但是在事件发生的时候,精神分裂症是否爆发,才会导致此次事件的升级,这点还有待证明。如果精神分裂得以证明,那么王爱武是不具备负有刑事责任存在,如若不然,他还是要负起该有的刑事责任。
此次事件发生已经有三年之久了,一次暴力的产生,让几个家庭瞬间改变了生活的轨迹,重伤和伤亡的家庭要面临昂贵的医疗费以及亲人离开的悲痛,而伤人的家庭也要面临亲人的牢狱之灾。一时的冲动是不可取,最终只会伤人伤己。
甘肃瓜农刺死城管2人被批捕,案件的过程中哪些细节值得关注:1被告人王爱武的精神分裂症,他是否在案件发生时精神有问题,这关系到他是否要负刑事责任;2城管执法过程当中是否存在严重执法行为等。
一、被告人王爱武精神分裂症是否属实
据王爱武的父亲交代,其次子王爱武在2015年的时候就已经被判定有精神分裂症,而且在这三年之间,也已经进行了三次精神验证,判定王爱武在事发过程当中具有刑事责任权,但是王军宏表示不服,他觉得其子还是具有精神分裂症,所以这个案件的细节之一,就是王爱武到底是不是在案发过程当中精神分裂症发作,是否在事后要负有法律责任,毕竟人命关天的事情,事件造成了两死一重伤,最后我们还是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定结果为准。
二、城管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严重执法行为
案件的第二个细节就是城管在执法过程当中是否具有严重执法的行为,事件发生的前一天就因为有矛盾,在当天要求父子三人到派出所进行执法,但是第二天父子三人没去,王翔军就带着十来个城管来到三人的摆摊地点进行东西的收缴,也就在短短五分钟之类双方发生了人命关天的事情。至于在执法过程当中是否存在过度执法的行为,这些目前还不得而知,但是我们坚信法院最终会有所判定,让我们等待最终通知就好。
一直以来,城管和小摊贩之间的矛盾就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而在对错之间双方都会有所对错,有的是执法者的过度执法,有的是小摊贩的撒泼,就导致事件一次次的升级,矛盾一次次的升级。其实,还是应该找到最终的解决方式,才能得以解决这一直以来的城管和摊贩之间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