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邵阳“女子被踹飞事件”背后:未被强吻,无意间扯下男子假发后被飞踹)

湖南省邵阳县公安局4月9日通报,2023年4月8日21时30分许,接群众报警,邵阳县沿河街某商场外发生一起打架事件。公安机关迅速出警,经查,肖某(男,42岁)与朋友在邵阳县某商场外聊天时坐在了张某某(女,21岁)停放在路边的两轮电动车上。张某某取车时,双方发生了冲突。期间,肖某将张某某踹倒后揪扯其头发,在其耳旁进行谩骂并多次对其进行殴打。

4月10日,湖南省邵阳县妇女联合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事发后,妇联第一时间关注和跟进此事。稍后他们将作出通报。

警方通报

一段时长3分多钟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视频显示,在一处马路旁边,两名女子和三名男子疑似发生冲突。一名长发女生蹲在地上,被三名男子围住。突然,一名身穿深色衣服的男子伸手拽住当事女生的头发,将她拖倒在地。随后该男子被女生踹了一脚,假发也被拽下。紧接着,女生被男子踹飞,撞到旁边的电动车。

对于这起冲突,湖南省邵阳县公安局4月9日通报称,2023年4月8日21时30分许,接群众报警,邵阳县沿河街某商场外发生一起打架事件。公安机关迅速出警,经查,肖某(男,42岁)与朋友在邵阳县某商场外聊天时坐在了张某某(女,21岁)停放在路边的两轮电动车上。张某某取车时,双方发生了冲突。期间,肖某将张某某踹倒后揪扯其头发,在其耳旁进行谩骂并多次对其进行殴打。

4月10日,张某某的一位朋友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张某某在事发后曾向她回忆了事发过程。她转述张某某的说法称,双方此前并不认识。网传的视频是冲突发生后的片段。

冲突的起因是张某某发现肖某坐在自己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上,就让对方下车。在这个过程中,肖某提出把车借给他们开,遭到拒绝后,他向张某某指指点点,其间还戳到了张某某的脸部和眼睛。因为被戳痛了,张某某选择反击,“无意间扯下了肖某的假发”。

随后,肖某用脚飞踹张某某。张某某被踹倒后撞到电动车。此时,肖某还不断对张某某进行谩骂。

邵阳县公安局在4月9日的通报中提及,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已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对于网传“女子被强吻”的说法,张某某的朋友予以否认。她称,据她了解,涉事男子当时凑得很近,在张某某耳边进行谩骂,并非强吻。

她称,这件事给张某某带来严重的心理阴影,现在张某某的情绪已经稳定下来,但是浑身疼痛。体检结果显示,张某某的腹部有瘀血,其他部位有皮外伤。张某某和父母目前均表示,不接受打人者方面任何道歉和调解,希望对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4月10日,湖南省邵阳县妇女联合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事发后,妇联第一时间关注和跟进此事。稍后他们将作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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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网友曝湖南邵阳市邵阳县一咖啡馆门口,有几名男女当街发生冲突,一男子强吻并猛踹女孩。

4月9日,塘渡口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应称已交给公安局处理了

男子当街踹飞女孩并强吻对方

网友:和唐山那个性质差不多

图片来源:网传视频截图

视频画面中,一位穿着黑色外套的男子起脚将白衣女孩踹飞起来,女孩重重地砸在2米外的电动车上,半天起不了身,周围有不少人围观。随后,黑衣男子恶狠狠向白衣女子走去,不顾周围人劝阻,多次揪住女孩头发强吻对方

4月9日,塘渡口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应称,已交给公安局处理了。“直接送派出所了,我们也是在网上看到的,没有交到我们这里处理,是由公安局处理的。”

对此,网友义愤填膺,纷纷表示:“强制猥亵+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了解一下”;还有网友表示:“和唐山那个性质差不多”“只会想起唐山”“同为女性,被气到浑身发抖”……


网友评论

律师:

或涉嫌强制猥亵罪和故意伤害罪

对此,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丁律师表示,该男子或涉嫌强制猥亵罪,其涉嫌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属于刑法加重处罚情节。此外,该男子还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过,我国刑法中,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具体情况还须等官方的正式通报。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对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之所以加重处罚,其原因既在于该行为实施于众人面前,对被害人的羞耻心伤害更大、对社会良好风尚冒犯程度更大,又能反映行为人置他人在场于不顾,目无国法、肆意妄为,主观恶性深。

丁律师表示,即便该男子的行为未达到刑法的处罚标准,仍然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规定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据了解,为了与刑法规定保持相衔接,对于猥亵他人,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电梯被强吻男子说“被女孩性格深深吸引”,是真爱还是始于颜值?

男子在电梯被强吻

”杭州一名男子在电梯里被一名女子强吻“这件事很快就登上了微博热搜,网友们对此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不少网友表示这名女生胆子也太大了,还有一些网友表示如果这事儿发生在我身上,我早就吓懵了,这是不是算性骚扰?那这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这名男子和这名女子在一同等电梯的时候,这名女子突然冲上来将男子用力地抱住,口罩一拉下来就亲了上去,女子向男子表示,他是自己非常喜欢的类型。虽然,这名女子很快就被同行的另外一位女生拉开了,但是这名男子还是吓了一大跳,在视频中他吓得举起了双手。不仅如此,这名女子力气也非常大,竟将男子抱离了地面。很快,这名女子就被同行女子拉进了电梯。事后,这名男生表示很欣赏这名女子的勇气,希望能够联系到他,两人能够互相了解。

是真爱还是始于颜值

这名男子表示被女生的性格所欣赏,很多网友表示,这名男子到底是对女生一见钟情了,还是因为女生长得漂亮呢?我觉得这两方面都有,首先这名男生在生活中应该没怎么见过这类勇敢的女生,他内心也比较欣赏这种直接、有冲劲的女生。虽然在女子亲他的当下他被吓到了,可是这让他很想要对这个女生一探究竟。

其次,其实每个人都是看脸的,有句话说得好”始于颜值,忠于人品“,外貌绝对是一个人的加分项。如果一个女生长得漂亮的话,是很容易吸引男性的,想要有一个好的开始,首先你得有得体的外表,毕竟这会让你看起来更有魅力,更加吸引人。所以根据我的推测,这名女生长相是绝对不差的,所以才会让这名男子一见倾心。

网友的评价

大多数网友对于这名女子的做法都是持否定态度的,毕竟直接冲上去亲吻别人这已经冒犯到了他人,这完全取决于男子怎么想,如果男子认为这名女生的做法是性骚扰的话,他甚至可以起诉这名女生。我觉得喜欢一个产生想要追求他的心是可以被理解的,但是我觉得这名女生的做法非常不负责任,完全随着自己的性子来。也有不少网友表示,这名女生是不是当天喝多了酒,所以才会做出这样荒诞的举动。

从法律层面来看,该女子虽然为女性,但是其强行搂抱亲吻男性的行为,实际上属于通过肢体接触等方式以达到满足自身欲望的猥亵他人行为。需要注意的是,猥亵他人并不仅仅只针对女性才可以实施,男性同样可以成为被猥亵的对象。因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的规定,被猥亵的对象为他人,这里的他人既包括男性,也包括女性,当然也包括变性人。因此,在本起事件中,该男子被强行搂抱亲吻,女子的行为应定性为猥亵他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若该男子报警的,事件中的该名女子有可能会受到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的治安处罚。

那么,该名女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制猥亵罪呢?

当然不构成,因为《刑法》规定的强制猥亵罪要求行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被害人无法反抗或者不知反抗,并且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较大。

而从网传视频来看,该名女子强行搂抱并强吻该男子的行为显然不足以让该男子处于不能反抗的状态,因此从客观行为方面来看,该名女子的行为不构成强制猥亵罪。当然,如果该女子在事发时处于醉酒状态的,同样不妨碍其违法行为的成立,其依然需要受到治安处罚,不能以醉酒作为逃避处罚的事由。

另外,该名女子的猥亵行为同样属于民法规定的性骚扰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以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该名男子在被搂抱及强吻后,有权就该女子的性骚扰行为请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