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常态化管理。

二、整治内容: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超员、逆向行驶、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查处: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消除安全隐患后予以放行。

(二)曝光:公安交警部门将不定期邀请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随警作战,拍摄劝导查纠过程,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曝光。

(三)通报:对涉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的交通违法行为人通报到相关责任单位,强化示范带头作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共同营造我县文明有序、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礼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4月11日

2021电动车戴头盔规定是什么?

2021年电动车戴头盔规定是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2021年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十二周岁以下儿童的,应当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骑电动车未带头盔各个城市的处罚规定不同,以宁波市为例,在宁波骑电动车未带头盔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不戴头盔怎么处罚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摩托车,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受到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摩托车,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2、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常州关于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和调整摩托车限行区域的通告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和调整摩托车限行区域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电动车、摩托车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1.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自2020年7月1日起,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 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装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3.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注册登记,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并收缴号牌。

4. 使用满十年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注销报废,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并依法予以处罚。

5. 符合新国标的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本市居民及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居民,可以凭相关证件到我市“转籍窗口”,免费换发本市号牌。

6.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老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宜搭载人员。

7.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遇红灯时,在停车线或者待驶(转)区内依次等待;遇左转绿灯时,直行电动自行车不得抢行闯红灯。

8.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非现场执法曝光。

9. 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加强对本单位所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管理。

10.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定期记录归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失信信息,并将相关信息推送到个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加强电动两轮车安全管理

1. 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两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 自2020年7月1日起,悬挂非本市临时信息牌的电动两轮车不得在城区青洋路、中吴大道、龙江路、河海路、泰山路、黄河路、河海东路围成的区域内和中吴大道(龙江中路至青洋中路段)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3. 悬挂本市临时信息牌(黄牌)的电动两轮车,至2024年4月14日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设置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严管区域

1.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 自2020年7月1日起,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在城区丽华北路、关河路、长江中路、中吴大道围成的区域(含边框道路)和中吴大道(龙江中路至青洋中路)以及建东路、河海东路、巫山路、龙城大道、泰山路、汉江路围成的区域和巫山路(龙城大道至河海东路)、龙城大道(泰山路至巫山路)、泰山路(龙城大道至汉江中路)、汉江路(泰山路至建东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3. 依法登记上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保障服务民生的专项作业车除外。

调整摩托车限行区域

1. 自2020年7月1日起,本市号牌摩托车限行区域调整为以下区域:青洋路、中吴大道、龙江路、河海路、泰山路、黄河路、河海东路围成的区域内和中吴大道(龙江中路至青洋中路段),限行时间不变。

2. 自2020年7月1日起,摩托车不得在城区丽华北路、关河路、长江中路、中吴大道围成的区域(含边框道路)和中吴大道(龙江中路至青洋中路)以及建东路、河海东路、巫山路、龙城大道、泰山路、汉江路围成的区域和巫山路(龙城大道至河海东路)、龙城大道(泰山路至巫山路)、泰山路(龙城大道至汉江中路)、汉江路(泰山路至建东路)行驶。

3. 用于执勤执法工作的摩托车除外。

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和常州经开区参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

特此通告。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6月13日

骑摩托车不戴头盔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死亡的人员中,骑、乘电动自行车的人数较多,其中颅脑损伤致死率高达80%。有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而且交通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因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应正确戴好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无论前后排均要规范使用安全带。
处罚标准: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行为,以纠正、教育为主,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骑摩托车戴头盔的正确步骤:
1.根据头围大小确定头盔尺码,戴时需将头盔后部调节器开至最大。
2.水平戴头盔,不可前仰或者后翘。头盔后翘会遮挡视线,无法保护头的后部;头盔前仰会导致头盔无法保护前额。
3.将调节器旋紧,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
4.调整头盔两侧织带黑色分叉扣的高度,使耳朵的位置正好位于前后两个织带中间。
5.将下巴插口的位置调整好长度并扣紧,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这样既安全又舒适。

请问法律规定骑自行车必须戴头盔吗? 是自行车 不是电动车

请问法律规定骑自行车必须戴头盔吗? 是自行车 不是电动车?动自行车来说,早期“一盔一带”政策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也必须准确规范的佩戴好头盔,但是2020年5月20日,公安部发出通告,前期对于电动车自行车驾驶员未佩戴头盔的情况只会进行训诫引导,并不会处罚,后期各个地区可以因地制宜的确定具体的时间以及处罚标准。
2、对于摩托车来说,摩托车是“一盔一带”政策的具体关注对象,摩托车驾驶员如果没有佩戴好头盔的话,一经发现将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3、对于机动车来说,“一盔一带”中的系安全带行为不单单针对机动车驾驶员了,对于车上的其他乘客是否准确规范的系好安全带,都将列入严查的标准,一经发现机动车上的乘客有不系好安全带的行为,将处以200元的罚款。
“一盔一带”政策的背景和意义: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一旦发生事故,有80%的情况是因为驾乘人员脑损伤致死的;而对于机动车来说,驾乘人员如果准确规范的系好安全带,那么在事故中的存活率将提高60%-70%,也就是说,“一盔一带”的新政不仅仅是处罚那么简单,更是为了保护全国千千万万的家庭,避免美好家庭支离破碎的惨况发生,意义十分深远!

“专家”:事故高发都是电动车的责任!旁观者:遵纪守法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对于专家来说,电动自行车事故高发的主要是电动车导致的,所以针对电动自行车出台了一系列的整治措施,这些措施就像是搞笑电影中的“无厘头”,充分体现出某些“砖家”最擅长的纸上谈兵和白日做梦的水平。
1、为了体现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的属性,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所有的电动自行车自出厂的时候就必须装配脚踏板。
吐槽:电动车经历了这么多年的发展,脚踏板从早期的标配到现在的取消,无疑说明脚踏板的实际作用非常的小,不但影响通过性,在行驶的过程中还有可能剐蹭到其他人,还是有一定的安全隐患的,所以后来基本取消脚踏板,“砖家”的一句话让这个无用的配置又出现了,然而事实情况是,很多人买来之后直接拆掉脚踏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