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一件衣服,有商标的肯定比没有商标的卖得更好,利润也更大,所以,卖家入驻速卖通的时候,最好是以品牌的形式入驻,且速卖通大部分类目都是要求有商标的。
一、商标授权怎么弄?
如果是专卖店店或专卖店,获得商标授权书的方法相对简单。旗舰店必须是一级代理店。也就是说,只有自己有品牌,或者有品牌的主体,才能直接认可。专卖店和专卖店不仅不需要独家代理的许可,还可以通过二级代理发行商标许可证。不需要制造商,只需提供供应商的授权书即可。
按照这样的规则,如果不是速卖通旗舰店的话,获得商标许可也比较简单。如果在开设速卖通店之前,开设实体店,并且以前经营的商品已经得到品牌许可代理的话,可以直接在平台上申请开设店铺。没有必要单独向品牌方重新开设商标许可代理书。注册快递店铺的主体,与速卖通商标许可证书一致即可。
二、商标侵权一般违规首次扣几分?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6、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7、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如果我们自己有品牌,就可以用自己的品牌入驻,不过,如果我们自己没有,就只能申请品牌授权了,大家按照上面的方法来申请就行,一般审核也是很快的,几天的时间就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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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认定标准: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其中包括: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立即责令侵权者停止销售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
2、销毁和收缴侵权者的商标标识。
3、消除侵权者现在的商品上的侵权商标,禁止其再次使用。
4、印制侵权商标时使用的印板、模具以及相应工具一并收缴。
5、以上措施仍然不能制止其侵权行为,或者与商品相关的侵权行为没有停止的,工商管理部门将责令并且监督侵权者对侵权商品进行销毁。
6、除上述之外,还要依情节轻重处以经济罚款,数额是百分之五以下的非法经营额,或是低于五倍利润的罚款。
对相关侵权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还要对被侵权人的所有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商标法关于商标侵权的处罚规定
一、 商标侵权 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 侵权行为 ,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侵犯 注册商标 专用权,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处以罚款。 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 二、商标侵权行为表现形式 1、假冒或仿冒行为 “相同 商标 ”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近似商标”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在认定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类似时,应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 商标注册 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 对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2、销售 侵犯商标权 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实施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都构成侵权。只是在行为人主观上是善意时,可以免除其赔偿责任。 商标法 第56条第3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侵权的问题,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行为、撤换商标行为。构成这种侵权行为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而擅自更换商标;二是撤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进行销售。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不是给商标专用权人造成了损害,也侵犯了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在赔偿商标专用权人损失的同时,商标管理机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 行政处罚 。商标专用权人可以委托专业 律师 向商标侵权人请求赔偿,并监督商标管理机构的行政行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 诉讼 。 一般我们说的侵犯商标,往往都是指对注册商标的侵犯,这样的行为可以说会给 商标权 人的合法利益造成侵犯,自然我国对这一行为也是作出了相应处罚的。根据上文的介绍可以了解到,这个时候工商行政管理部分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同时对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失作出相应的赔偿。而要是侵权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的话,则还可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