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传黑龙江185人因焚烧秸秆被罚1.782亿?官方回应)

近日,不少自媒体文章在网络流传,称“黑龙江185人因违规焚烧秸秆被处罚1.782亿元,人均罚款96.3万元”。

3月3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举行做好2023年春季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新闻发布会

焚烧秸秆会收到如此的天价罚单么?红星新闻记者检索发现,该消息最初来自于3月3日中国新闻网的报道。报道指出截至3月3日,“针对秸秆禁烧管控不力、出现大面积露天焚烧现象,黑龙江省各市地已依规依纪问责党政干部414人,公安部门行政拘留露天焚烧秸秆及根茬残余物人员185人。黑龙江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594处秸秆及根茬残余物露天焚烧火点拟移交黑龙江省财政厅扣拨资金(罚款)1.782亿元。”

4月19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凤华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必须要澄清的一点是,1.782亿是直接扣拨地方财政资金,跟焚烧秸秆的农民本人无关,此次对农民并无实际处罚。扣拨的资金我们最终还是‘用之于民’,用来奖励那些禁烧工作推行较好的地区。”

1.782亿为扣拨地方财政资金

对185位农民本人无实际处罚

上述原始报道中指出,“黑龙江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594处秸秆及根茬残余物露天焚烧火点拟移交黑龙江省财政厅扣拨资金(罚款)1.782亿元”。记者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检索到,这1.782亿元是发生在2022年11月1日—12月15日期间。

秸秆露天焚烧 网络图片

根据上文中提到的处罚依据,红星新闻记者在《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中看到,这则于2018年9月1日起实施的《暂行规定》称,每年9月15日至12月10日、翌年3月10日至5月15日,两段期间内分别出现第一个火点的,省财政直接扣拨相关县(市、区)和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监狱局50万元;再出现火点,按照每个火点30万元扣拨资金。省政府将秸秆露天焚烧扣拨资金,通过奖励和专项补偿的方式,划拨给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县(市、区),用于下一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等相关工作。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期间,市、县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对三级、四级网格员给予一定补贴。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还在黑龙江政府官网检索到,该《暂行规定》“2019-2020年禁烧期间,共扣拨资金(罚款)4070万元。”

近日,一些网友表示,对焚烧秸秆的农民处罚如此高额的罚款不合适。也有不少自媒体文章根据此前报道指出,“黑龙江185人因违规焚烧秸秆被处罚1.782亿元,人均罚款96.3万元”。

对此,王凤华表示,已经看到一些网友评论说这是对农民的处罚,首先感谢网友对他们工作的关注。“这里面有一个误解,说是对农民的处罚,其实不是这样,这不是对农民的处罚。”

王凤华说,截至目前奖惩规定仍在执行,1.782亿的扣拨资金便是依据此规定计算出来的。1.782亿是直接扣拨的出现焚烧秸秆火点地区的地方财政拨付资金,并且,这部分资金会用来奖励禁烧工作推行较好的地区,以便更好地调动地方推行禁烧工作的积极性。这部分资金与焚烧秸秆的农民之间没有什么关系。每年禁烧期结束由环境执法部门向省级财政报送禁烧情况,奖先罚劣。

他进一步解释,因为全省对于秸秆焚烧管控投入了大量资金,这有利于推动一些工作。这些钱被扣拨其实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些钱从工作不好的地方扣出来,拿给工作好的地方,起到激励和督促作用。未来被扣拨的地方还可以通过把工作做好,把钱奖补回来。

此外,王凤华还介绍说,对于农民焚烧秸秆,如果是造成火灾或造成重度污染天气或者对交通造成严重影响等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他们的具体行为和造成后果,依据治安处罚条例,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可以对露天焚烧秸秆造成污染的处罚500元到2000元,但是我们主要以引导教育为主,对焚烧秸秆的农民本人并无实际处罚。另外,上述扣缴资金对农民的补贴和秸秆还田补贴都没有任何影响。”

为何要对焚烧秸秆予以罚款?

秸秆也是资源,焚烧容易造成污染和灾害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检索发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印发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在这则方案中,提出对于秸秆还田、秸秆离田利用、秸秆还田离田机具都给出了一定补贴。对于秸秆利用的一些建设项目也设置了不同的补贴标准。

同时这则方案还提出,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省级制定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开展重点考核和总体评价,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秸秆综合利用率、还田率未完成既定任务目标和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要扣拨补助资金。秸秆资源台账系统中利用率和还田率比既定目标每低1个百分点,以县(市、区)为单位扣缴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资金100万元。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定每出现1个秸秆焚烧火点,以县(市、区)为单位扣缴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资金100万元;每出现1个秸秆残余物焚烧火点,以县(市、区)为单位扣缴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资金50万元。性质严重的,要进行约谈和严肃问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重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发现,当地相关部门及各地市多次对秸秆禁烧作出工作部署、调研、督导检查。

对此,王凤华介绍,黑龙江作为我国第一产粮大省,每年产生的秸秆量巨大。秸秆也是有价值的产品,若不对秸秆焚烧加以管控,不仅会容易造成火灾、空气污染、交通事故等后果,也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损失。

黑龙江省多次对秸秆禁烧作出工作部署 网络图片

王凤华说,秸秆如果利用好了,老百姓还能带来一部分收入,同时还减少污染和各种灾害的发生。比如通过秸秆的“五化利用”技术(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可以给老百姓带来额外的经济收入。对于秸秆的综合利用,相关部门也在积极地为老百姓寻找出路。

王凤华表示,近年来黑龙江省加大秸秆禁烧管控以来,已取得了显著成效。焚烧秸秆现象大大减少。尤其是2018年实施秸秆禁烧管控以来,空气质量呈现出逐年向好的趋势,优良天数比例目前已达到95.9%。下一步,将持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在坚持现有做法情况下,推动地方政府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文章来源:红星新闻

焚烧秸秆是否合法?如果不焚烧能够怎样处理秸秆?

在我国,焚烧秸秆已被禁止,因为这种做法会对环境和人民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秸秆焚烧可能产生大量污染物,如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等,会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对生态系统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

污染环境

污染环境

污染环境

目前,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农民采用秸秆还田、堆肥还田和直接腐熟还田等方式处理秸秆,以减少污染和提高土地质量。其中,秸秆还田是最为普遍的方法,能够有效地保证土地营养循环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

此外,还可以采用生物质发电、制成木质活性炭等方式利用秸秆资源。这些方法能够将秸秆转化为有用的能源或材料,既降低了污染风险,也增加了农民的收益。

总之,在秸秆处理方面,我们应该坚决抵制焚烧等高污染、高浪费的方式,积极倡导采用环保、可持续的方法,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黑龙江:秸秆焚烧,这些危害你知道吗?

秸秆露天焚烧污染大气、浪费资源,严重到甚至已影响和干扰了经济的正常秩序,形成新的安全隐患。
秸秆露天焚烧直接导致大气污染,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在夏秋季节,尤其是在每年的6至7月份收割季节,农民朋友为了尽早完成水稻的种植,将大量的废弃麦草直接在农地里焚烧,导致空气中总悬浮颗粒数量明显升高,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中含有大量的CO、CO2、SO2等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居民烧秸秆引发火灾逼停火车被刑拘,将面临什么处罚?

黑龙江富裕牧场居民燃烧秸秆,致废弃苇塘起火,逼停火车,这个居民被刑拘,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突发事件!K382次列车被大火逼停47分钟

K382次列车,行驶到北大荒集团富裕农场境内时,突遇废弃苇塘起火,导致列车被大火逼停了47分钟。

这个事件发生以后,当地的消防队奋力扑火,经过47分钟的紧急扑救,终于使大火扑灭了。

所幸的是没有人员伤亡,也没有列车财产受到损失。

事件发生以后,当地的相关部门对这次事件的始作俑者,农场居民采取了刑事拘留。

官方也对此次事件的责任人进行了免职处理。

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燃烧秸秆,一是燃烧秸秆会带来安全隐患,很多地方发生了燃烧秸秆引来的火灾,尤其是春耕时期,更要关注这个问题,再者燃烧秸秆会影响大气污染,严重的影响我们的环境,对城市建设非常不利。

作为公民要遵纪守法,坚决不能够燃烧秸秆

容易引起明火的事情,还有很多,一个是农民在地里燃烧秸秆,另外一个就是上坟烧纸,这些都容易引起引火造成火灾。

一旦火灾发生就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人民财产受到损失,这种后果是不敢估量的,所以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纪守法,不能够违法燃烧秸秆。

现在农村的田间地头有很多农机,就对秸秆进行粉碎处理,变废为宝,进行多循环多利用,这样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环境污染,同时也消除了安全隐患。

国家这个政策实施以后,大多数人都能够主动遵守,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但是我们仍然看到还是有少数的人思想麻痹,存在侥幸心理。

一旦发现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就要受到惩罚,等待他的将是刑事拘留,目前已经立案进行处理。

即使作为一个农民也不能思想太过于简单,要多进行一下普法宣传,只要心里有法,就不会做违法的事情。

禁止燃烧秸秆,利国利民

自从国家推广禁止燃烧秸秆的行动以来,各个地方贯彻实施的还是比较好的,基层工作人员贯彻的非常好,执行的也非常好,就是有一些人总是存在侥幸心理,这样的行为可不行。

爱护环境,爱护我们共同生存的家园,是每个人都应该尽到的义务。

官方回应老人露天生火做饭被罚600元,具体是如何回应的?

官方表示这个事情属实,罚款并没有向老人收取,而是由当地村委承担。出台这样的罚款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秸秆焚烧的情况。根据了解,这件事情发生在5月12号,一位老人在田里露天生火做饭被有关部门发现,这个部分就出示一份罚款通知书。在通知书里面表示会对老人收取500元罚款。这样的事情很快在网上发酵,网友对事各抒己见。之后官方对此事进行回应。

其实,大范围的秸秆焚烧确实会造成环境的污染,特别是对空气的影响很大,而且焚烧后的废物也很容易被风带起,造成空气中污染物的增加。但是我觉得政策要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这位老人并没有大面积焚烧,人家只是做饭而已。有关部门就做出罚款的举动确实不当,他们没有看到实际情况,而只是因为监测仪器检测到烟雾就认为有人在焚烧秸秆。在农村想要推广环保政策的时候,因为是要以满足人们基本生活要求下进行的,如果连生火做饭都无法满足,那人如何生活啊?

我觉得我们的很多政策都非常好,都是从人们的切身利益出发,主要的目的都是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但是地方在执行过程中,不应该一刀切,而是因为结合实际,正所谓“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作为执法人员,因为对当地的情况十分了解,然和结合政策执行,这样才能让人们比较容易接受和理解,配合程度高,像在做核酸检测的时候,百姓都比较理解政府的做法,所以配合度很高。这样的做法才能保证政策的推广。

看了这么多,现在你对这件事情有所了解了吗?不妨在评论区留下你宝贵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