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妞花曾经立志,一定要让拐卖她的人贩子得到应有的惩罚——那是她这辈子最恨的人,这一天有望很快到来。


杨妞花一家四口于1992年时的合照。3年后,杨妞花被拐卖至河北邯郸。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提供

今年33岁的杨妞花是贵州省毕节县织金县人。1995年,年仅5岁的杨妞花被人贩子拐卖到河北省邯郸市。直至2021年,杨妞花才通过网络找到自己的亲人。遗憾的是,杨妞花被拐后,父母相继离世,他们没能等到女儿回家的那一天。

寻亲成功的杨妞花并未停下脚步。2022年,她找到贵州警方,并提供线索,最终,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的民警将嫌疑人余某某抓获。

杨妞花的代理人、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律师介绍,余某某曾因在2004年拐卖两儿童被判8年。此次被抓后,余某某供述,1993年至1996年,包括杨妞花在内,她还曾作案7起、参与拐卖8名儿童。今年2月,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已对余某某提起公诉。

王文广说, 4月19日,他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南明区法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和案件移送申请书,要求将余某某拐卖儿童一案移送贵阳市中级法院审理。王文广认为,余某某被指控拐卖8名儿童,并间接造成杨妞花父母死亡的后果,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因此应当由中级法院审理此案。

5岁时被拐,成人后网络寻亲

杨妞花告诉澎湃新闻,她原本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疼爱她的父母和一个姐姐,家庭条件在当地也算不错。她被拐之前,家里买了砖和沙子,正准备盖新房。

“1995年,父母在贵阳打工,租了一间房,我们一家人就住在那里。”杨妞花回忆,那一年,隔壁搬过来“一家三口”,一来二去两家人逐渐熟悉。那年冬天的某天,女邻居余某某以带她去买织毛衣的签子为由将她带走,其后将她带上一列火车。在火车上,余某某还吓唬她:如果再吵着要回家,就把她从火车上扔下去。

最终,杨妞花被带到了河北省邯郸市某村,在该村村民王某付的介绍下,杨妞花被卖给了村民王某芹,并改为李姓。

王某芹有个聋哑儿子,也就是杨妞花的养父。“养父一直是单身,买我就是等养父老了,让我来照顾他。”杨妞花说,王某芹从未在她面前避讳她是从人贩子手里买回来的,甚至有次吵架,王某芹还让她赶快挣钱还她,还完钱之后她想去哪就去哪。

杨妞花回忆,她小学没读完就辍学了,13岁便开始外出打工,先在河北,后去了江苏。2009年,她结婚,第二年生下儿子,2012年又生了个女儿。

“这些年我一直想找到我的亲身父母和姐姐,只是一开始就被误导了,他们说我是四川那边的,走了很多弯路。”杨妞花说,早在2013年她就在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进行了登记。2021年4月29日,她重新采血入库。同年5月,她通过社交软件发寻亲视频。

杨妞花在视频里说:“我记得我爸爸好像叫杨新民,我叫杨妞花,杨妞妞是我姐姐的名字,我姐姐的名字我就喊‘桑音’这样的发音,外婆是喊‘阿布丹’的发音,喊妈妈是‘麻衣’。我老家住山区,离火车铁道很近,在猪圈可以看到集市,还可以看到一个大山,山上面有一个山洞,那个洞周边长满了植物。从小我经常在院子里面等我姐姐放学,我姐姐下学的时候,她会从山坡走下来。具体学校在哪里,我不太清楚,我当时还没有上学。我希望大家帮我扩散消息,让我的家人看到,帮助我早点回家。”


2021年,杨妞花寻亲成功,回到贵州与家人相认。

认亲后报案,“人贩子”落网

杨妞花的寻亲视频引起关注后,很快有了线索:杨妞花的堂妹从长辈口中得知杨妞花被拐卖的事情,看到视频后立即与杨妞花取得了联系,“宝贝回家”志愿者亦帮忙联系核实。最终,经DNA比对,失散26年之久的杨妞花和姐姐终于再度相认。

不过,他们的父母没能等到这一天。“姐姐告诉我,父亲在我丢后把准备盖房子的砖都给砸了,房子也不盖了,到处找我也找不到,就开始借酒消愁,1997年就去世了;母亲精神出了问题,第二年也走了。姐姐成了孤儿,跟随外婆和舅舅生活几年之后也出去打工了。”杨妞花说,她对人贩子恨之入骨,人贩子让她家破人亡。

和亲人团聚后,杨妞花向邯郸警方报案,希望警方能抓住人贩子。杨妞花说,报案后,邯郸警方对当年的介绍人王某付进行了初查。因不清楚父亲当年有没有在贵阳当地报案,杨妞花又向贵阳警方寻求帮助。最终,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于2022年6月正式对杨妞花被拐卖一案立案调查。

仅仅过了24天,贵阳警方就将犯罪嫌疑人余某某抓获归案。杨妞花告诉澎湃新闻:“我记得很清楚,办案民警给我打电话那天是(农历)六月初二。我被拐之前拍的一张全家福,正好也是在六月初二那天拍的。”

杨妞花说,民警让她指认嫌疑人,“给了十几张照片,我一下就辨认出来了。她是我最恨的人,她的样子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杨妞花和姐姐在自拍。

被告人供述:三年多作案7起拐卖儿童8人

杨妞花的代理人、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律师介绍,该案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系“惯犯”,她曾在2004年拐卖两儿童 ,当年被抓后被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经减刑后于2009年刑满释放。在此次的案件中,余某某供述,在1993年1月至1996年10月不足4年的时间里,她还曾作案7起、拐卖8名儿童,其中一起是拐走兄弟两人。

王文广介绍,此次检方起诉的这7起犯罪事实共同之处在于,余某某从贵州、重庆拐骗儿童后,将他们全部带至河北邯郸,再通过王某付等人居间介绍,卖给当地村民,从中获利。

“余某某不仅拐卖我们,她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卖。”杨妞花说,余某某把自己的儿子卖了赚到了钱,尝到了甜头,就把这当做赚钱的手段。

王文广认为,余某某被指控拐卖8名儿童,并间接造成杨妞花父母死亡的后果,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鉴于这种情况,南明区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至贵阳市中级法院审理。他已于4月19日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南明区法院递交了案件移送申请书,要求将该案移送贵阳市中院审理。与此同时,他还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余某某赔偿各项损失790余万元。

被拐25年寻亲女子父母已病逝,在她身上究竟都经历了些什么事情?

这名女子是来自河北邯郸,他在视频当中说到自己是被拐到河北邯郸的。在他的记忆当中是跟着父母在打工的地方,然后就被人拐走了。到了河北邯郸之后,她就和养父一起生活,后来是被奶奶养大的。这名女子在2012年做了母亲之后,她对于自己亲生父母的思念之情变得越来越严重,所以她就想要找回自己的亲人。在2013年的时候,她就将自己的DNA录入到了数据库里面。后来,一直都没有消息,直到近期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生家庭。可是一些事情的发生让他是没有想到的。家人终于找到了

女子说他已经和自己的亲姐姐联系上了,两个人打电话将近打了八十多分钟,他们的记忆都是相同的。而有一些往事提出来之后,都是两个人共同的记忆,姐妹两个人哭的是稀里哗啦的。女子被拐的时候年纪是非常小的,说不清自己的地址,所以那个时候报案并没有成功,然后自己又去寻卿网站上求助过,她一度以为自己是四川人。后来他通过很多志愿者合适穿的方面有了联系,但是一直都没有消息,这才结束他的寻情之路,后来发布了寻亲视频之后被各大平台转出了才有了效果。

原本美满的家庭后来变得支离破碎

女子说她的姐姐告诉她,因为她被拐了,之后再走。是的,这56年的时间里面,他的爸爸妈妈就已经全部过世了,因为爸爸对女子是非常的想念,然后就经常喝酒,麻醉自己,喝醉了之后就会经常和妈妈去吵架。不仅和妈妈吵架,还经常的去怪姐姐把自己给弄丢了,后来爸爸就去世了,然后在第二年的时间里,妈妈也跟着去世了。原本幸福的一家就这样变得支离破碎。

姐姐早早就出去打工了

姐姐跟女子说,以前家里的条件还是不错的,那个时候准备要盖新房子了,但是因为自己被拐了之后,父亲非常的生气,就把房子砸了,然后再也没有盖房子。那个时候爸爸还没有去世,家里面有一个孩子长得很像,自己每次回来的时候都会把这个孩子藏起来,担心父亲看到之后会难过。后来父母都去世了,姐姐就一直跟着外婆,还有舅舅在一起生活,年纪很小的时候就出去打工了。而这名女子被卖给了养父之后,就一直是奶奶在照顾,后来奶奶去世了。自己也没有读书了,但是他的养父依旧健在。

被拐25年寻亲女子父母已病逝,人贩子将面临什么法律责任?

“梅姨案”拐卖儿童事件一直深受广大群众的深度关注,这种拐卖儿童破坏家庭的恶劣事件令人深恶痛绝,下面和我一起来看看吧~    死刑!2021年12月10日,广东高院维持了对张维平的一审刑事判决。

   张维平是牵涉“梅姨”的拐卖儿童系列案主犯,曾先后三次因拐卖儿童被判刑,交待拐卖儿童共14人,其中经司法机关核实的案件11宗、被拐儿童11人。

   15年前被张维平拐卖的孩子,大多是一两岁的男童。张维平通过“梅姨”介绍,将孩子拐卖到广东河源等地。2017年,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广州、惠州、东莞等地警方,成立张维平拐卖儿童系列案专案组。张维平、周容平等5名嫌犯落网后,广州中院、广东高院先后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法槌落下,被告人张维平面临最严厉的刑罚。“没办法的事,谁也救不了他。”张维平的父亲告诉记者,儿子是个“屡教不改”的人;张的母亲也说,儿子“偷娃卖”干的是“缺德事”。两位老人现在头疼的,是如何教育抚养张维平的16岁儿子——学习成绩差,性格孤僻叛逆。

   1971年出生的张维平是贵州遵义绥阳县人。童年和少年时期的他,在村民眼里是个会帮家里干农活的放牛娃;初中辍学后,他南下广东务工。走出大山的他,如何从一名普通打工仔变成臭名昭著的“人贩子”?

   打工仔:大山的放牛娃去了大都市,娶广州姑娘为妻

   从绥阳县城坐两个小时中巴车到一个叫黄杨的小镇,然后沿着蜿蜒的山间公路步行约4公里,便可到达清溪村——张维平的老家。

   清溪村是一个3400多人的行政村,村民们的房子零散地建在山坡上。这里曾是省级贫困村,成年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脱贫之前,我们生活水平就是在国家低保线上徘徊。”清溪村委会主任尹际告诉记者,现在全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年七千多元。

   张维平的父母住在村口一栋一层的旧砖房——这是他们二儿子的房子,以前住的瓦房屋顶塌垮,早无法住人了。这对老夫妇有三儿一女,女儿嫁到外地,大儿子是小学教师,二儿子在遵义务工,小儿子张维平在广东“坐牢”。目前两老和读初三的孙子——张维平的儿子一起生活。

   4月26日记者记者来这里采访时,张维平的母亲吴正慧刚刚割了一竹篓的猪草回来。“现在背猪草都背不动了。”79岁的她叹道。家里每年养两头猪,年终“出栏”的几千元收入是两位老人全年的主要积蓄。山坡边的玉米地和蔬菜地,属于张维平父亲张孝荣坚守的“战场”。这位年轻时当过兵的老人,因手臂骨折成为四级残疾人,为了生活仍坚持干农活。

   50年前,张维平出生在这个山村。出生的第三天,他的文盲母亲给他取了个名字——“桃平”(音)。“就是希望他平平安安。”吴正慧说,儿子在张家是“维”字辈,所以后来叫“张维平”。

   在父亲张孝荣的记忆中,“老四”张维平小时候很听话,六七岁就开始帮家里放牛。后来在村里的学校读书,张维平会利用课余时间干农活,放学后经常去放牛、割猪䓍。

   村民刘永宽当年做小学代课老师时,曾经教过张维平。在他印象中,张维平瘦瘦的,学习成绩不大好,但表现比较活跃。

   初二的时候,张维平辍学了。19岁时,张维平和村里许多年轻人一样,怀揣梦想走出大山,去了一千公里外的南方沿海城市。对于这些来自农村的年轻人来说,也许打工是一条比读书更现实的出路。

   在东莞的厚街镇,张维平进了一家鞋厂打工,五年后他去了广州增城的一家化纤厂。张孝荣记得,张维平在广东打工的那些年,一共给家里寄过1500元。“开始几年他过年会回家,后来就回得少了。”张维平的堂婶李正学回忆,张维平回村都穿得不错,见到人会笑着打招呼,“他的嘴巴子能说,口才比他大哥还好”。

   做母亲的吴正慧则关心儿子的婚姻大事。在她印象里,张维平的第一个女朋友是位湖南姑娘,两人打工认识的,张维平带她回过两次老家。“姑娘嘴巴甜,会叫我们爸爸妈妈。”吴正慧说,那个湖南姑娘为张维平生了一个儿子,可惜孩子出生几个月就夭折了,后来两人分了手。

   大概在2004年,33岁的张维平在广州增城认识了一位姓宋的本地女孩,姑娘比他小8岁,两人恋爱并同居了。吴正慧说,当时因为正值农忙季节,她和老伴都没去广州参加儿子婚礼,后来孙子出生时她才去广州呆过几天。

   吴老太太皱着眉头说,那位南方城市里的儿媳妇,从来没有随儿子来过清溪村,她与张维平相处多年后分手,然后改嫁了。

   鲜为人知的是,张维平结婚之前,至少与两名失足女性有过交往。这两段隐秘恋情,也将他与“拐卖儿童”联系起来。

   “人贩子”:曾伙同失足女作案,三次因拐卖儿童被抓

   结婚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张维平没去厂里上班——或许是厌倦了流水线式的劳作。他几乎整日游手好闲,实在没钱了,就骑摩托车出去转悠,搭载客人收些车费。

   不知从何时起,张维平染上了赌博,经常去一些场所玩“老虎机”。他的日子过得浑浑噩噩,有时会去嫖娼。据他后来交待,2003年,他在增城荔城街的汤屋村认识了一位四川籍失足女性,两人交往频繁,“我称呼她‘小妹’……我感觉跟她已经产生了感情”。

   张维平称,交往约一年后,“小妹”先后抱过两个一两岁的男孩交给他,让他“帮忙”去联系了买家。

   其实,在认识“小妹”之前,张维平还与一位姓陈的失足女性交往,并帮她拐卖了一名男童。正是因为此案,张维平第一次被判了刑。

   那宗案件发生在1998年,案发地点是东莞市石碣镇。

   当年8月14日,石碣镇务工人员陈德某的7个月大的儿子被绑架。判决书显示,被拐的孩子转移到广州增城后,四川人陈英找在增城务工的张维平“帮忙”。

   “当年她20多岁,在石滩镇做。”张维平交待,那时他与陈英关系密切,两人曾经同居,“她跟我相处过一段时间,那段时间她就住在我化纤厂的宿舍里。”

   陈英抱着拐来的孩子找到张维平后,张维平通过老乡联系了一位姓谢的买家,将男婴以9500元的价格卖给了对方。张维平称,事后陈英仅给了他500元“介绍费”。

   案发三个月后,张维平等人被警方抓获。1999年7月东莞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对张维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0元。

   事实上,该案并非张维平第一次拐卖儿童,当年他隐瞒了更早的一宗案件。在司法机关后来查实的犯罪事实中,张维平第一次拐卖儿童是在1997年——案发12年后被警方侦破。

   1997年8月6日,在东莞市高埗镇北联村的建筑工地上,工人钟玉海八个月大的儿子失踪了。当时拐走孩子的,正是26岁的张维平。

   据刑事判决书记载,张维平当年拐走钟玉海儿子后,带至增城市新塘镇,通过老家黄杨镇的老乡胡治乾联系到买家,非法获利1万元。 案发12年后的2009年底,张维平被警方抓获。第二年,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对他判刑七年并处罚金4000元。

   张维平被押到广东英德监狱服刑,这是他的“三进宫”——除了第一次因拐卖儿童被判刑六年,他还在2007年因盗窃摩托车(未遂)被判刑十个月。

   2015年8月张维平出狱后,曾去增城找他熟识的那位“小妹”借钱,未能如愿。此后,他便回了贵州遵义市,凑钱经营一家麻将馆,但生意并不好。几个月后,他去了省会贵阳市,在那里干起了他以前做过的老本行——骑摩托车拉客。他的儿子也转学到贵阳一所小学读四年级。

   “我听说他为了省钱,带着儿子租了一间地下室。”张维平的母亲吴正慧说。

   大概是2016年三、四月份的一天,几名警察带着张维平的11岁儿子来到绥阳县清溪村的吴正慧家。吴正慧夫妇这才知道,儿子又被警察抓了。抚养未成年孙子的重担,从此压在两位老人肩上。

   张维平是在贵阳市云岩区被警察抓走的,时间是2016年3月11日。一周之前,他的同村老乡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等人被警察抓获。他们均被押至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张维平和他的4名老乡被抓后,发生在11年前的拐卖儿童案终于浮出水面。作为这一系列案件的主犯,张维平在三年时间内,至少拐卖了9名儿童。

   这是张维平的“四进宫”——其中三次是因为拐卖儿童。

   死刑犯:作案前成为“邻居”,交待拐卖儿童14人

   张维平2016年3月被警方带走,是因为牵涉同村周容平等人的案件。

   原来,2005年1月4日,在广州增城务工的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四人联手,冲进出租屋捆绑控制一位妇女,将其1岁儿子申聪强行抱走。此后,周容平将孩子交给其表弟张维平去交易,共非法获利13000元。

   此事过去11年,周容平等人以为平安无事了。在此期间,周容平、陈寿碧夫妇和杨朝平在贵州老家合伙做起了钢筋生意,杨朝平还当了两年村委会主任,“80后”刘正洪买小车挂靠出租公司“生钱”。这几个人都成了清溪村的“能人”。

   儿子申聪失踪后,河南人申军良从此踏上寻子和控告之路。警方通过侦查和网上追逃,终于在2016年3月将周容平、张维平等5人抓获。

   落网后张维平交待,除了申聪,他还拐卖了11个孩子。加上他此前两次判刑涉及的2宗案件,他一共交待涉拐案件14宗、拐卖儿童14人。

   张维平交待的上述案件中,有3宗因证据缺失等原因无法核实,包括他交待的与“小妹”一起实施的2宗拐卖儿童案,由于无法查实“小妹”身份而未能侦破。最后法院认定张维平在2003年至2005年作案9宗,加上1997年和1998年作案的那2宗,张维平共涉案11宗,拐卖儿童11人。

   张维平作案期间的活动轨迹,主要集中在广州、东莞和惠州三地。他拐来的男童大多通过“梅姨”牵线,交易到河源市紫金县、梅州市五华县等地。

   2003年至2005年是张维平作案的高发期。那时的他30多岁,皮肤较黑,身材有些瘦削,身高一米六五出头。他听得懂粤语,一般说普通话,也会说一些四川话——他打工时认识不少四川籍工友。有时为了掩盖身份,他便自称四川人。

   作案前,张维平经常到工厂附近的出租屋“闲逛”,他的目标是年幼男童。“我当年有赌博的习惯,”张维平后来交待,“拐走小孩,就是为了将小孩卖掉换钱花。”

   受重男轻女封建观念的影响,一些农村地区出现“收养”男童现象。“市场”需求和利益驱动之下,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拐卖儿童。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公安机关陆续开展“打拐”专项行动,但拐卖儿童现象在一些地方仍屡禁不止。

   有拐卖儿童“经验”的张维平,时常在厂区附近寻找下手目标。外来务工人员结婚生子后,一般不在工厂宿舍居住,而是租住在厂区附近的廉价民房。白天,打工的男人去工厂或建筑工地上班,孩子母亲或老人在出租屋带小孩、做家务。

   张维平通过“踩点”锁定目标后,一般不急于动手。他会先电话联系上“梅姨”,由她寻找买家;然后他以找工作、租房为名,成为目标男童家的邻居,就租住在小孩家旁边、对面或楼上楼下。平常他会有事无事地与男童家人套近乎。他喜欢自称“小王”,说自己是四川人或广西人,让那些从外地来粤的打工人叫他“老乡”就行。

   “他平时见人就打招呼,好像自己家里人一样熟悉。”被拐儿童钟彬的母亲谢水英记得,当年租住在她家附近的张维平“很喜欢小孩”,经常给孩子买零食吃,比如包子、甜筒、糖果。

   “我跟孩子混熟,就是为了以后抱走他的时候不哭不闹。”张维平供称。

   2004年12月31日中午,在征得谢水英的同意后,张维平抱着1岁多的钟彬去外面“买糖吃”,便再也没有回来。

   另外三名被拐儿童刘鹏、欧阳佳豪、李成青,被张维平拐走的情形也与钟彬类似。

   2003年10月7日,在惠州市博罗县一出租屋,59岁的付仁会抱着外孙刘鹏在屋内“磨油巴”,租住在隔壁的“老乡”过来帮忙,结果抱着1岁的刘鹏不知去向;2005年5月26日,欧阳春玉在广州增城的出租屋内做家务,5分钟后从厨房出来,发现此前在门口玩耍的2岁儿子欧阳佳豪不见了——后来才知被隔壁“四川人”抱走了;2005年8月7日,欧阳艳娟在出租屋内带1岁的儿子李成青,丈夫的工友“小王”过来,说抱孩子出去“买包子吃”,从此不见踪影……

   案发至今已逾15年,包括李成青、钟彬在内的上述4名被拐儿童,至今仍未找到。2019年11月以来,广州增城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智慧新警务”技术,陆续找回被张维平拐卖的另外5名儿童。

   2018年12月,广州市中级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对张维平判处死刑。两年后,广东省高级法院维持了对张维平的死刑判决。

   “反面教材”:看寻亲电视流泪,落网一年后供出“梅姨”

   张维平被判死刑,作为被拐儿童母亲的欧阳艳娟感到欣慰,但她又有些忧虑:如果张维平死了,那他的中间人“梅姨”,以及通过“梅姨”交易的孩子,会不会更难找到?

   15年前认识张维平时,欧阳艳娟夫妇真心帮过他,没想到“农夫和蛇”的故事在身边发生。

   那是2005年7月,湖南人欧阳艳娟和丈夫李树全在广东务工,租住在惠州市博罗县。有一天,一个自称四川人的男子“小王”来串门。

   “他说他家里穷,出来找工作。”李树全当时同情“小王”,看他脚有些受伤,便带他去诊所,自己掏钱让他治伤,还让他在家里吃住了一星期;“小王”说找不到工作,李树全便帮他在工地上找事做,让他成了自己的工友;“小王”说没钱租房子,李树全让他与自己出租屋对面的工友一起住。

   没过多久,“小王”带着李树全的1岁儿子出去“买包子吃”,再也没有回来。直到11年之后,李树全夫妇才知道,当年抱走孩子的“小王”不姓王,真名叫张维平。

   2017年11月2日一审开庭时,坐在法庭旁听席的李树全站起来,愤怒地质问张维平:“我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做出这种事来?”坐在被告人席上的张维平低着头,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当天在法庭上,广州市检察院一位女公诉人以及原告人申军良,先后陈述了张维平拐卖儿童带来的伤害。申军良哽咽着坚持读完 发言稿 ——他的妻子于晓莉没来法庭,儿子被拐后,她患了精神分裂症。每个被害人家庭都因孩子被拐受到沉重打击。被拐儿童杨佳鑫的父亲杨江,在广东寻子三年无果后,返回四川途中在火车厕所里跳窗自杀身亡。

   那天临近庭审结束时,张维平突然说:“希望法院从重判决,判我死刑,立即执行,也算对被害人家属有个交待。”法官问他:“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悔罪的?”“就今天。”他说。

   “四进宫”的张维平,习惯了警察和法官的审讯,却无法面对被拐孩子父母们的眼神。

   2016年3月落网后,张维平起初否认自己犯罪。经过多轮审讯,他才供认拐卖儿童的事实,但对一些重要细节和涉案人仍有意隐瞒。直到一年后的2017年3月,经多名被害人家属指认和相关证据佐证后,张维平才交待了更多犯罪事实,并供出这一系列拐卖儿童案的重要人物——“梅姨”。

   据其交待,2003年至2005年他拐卖的9名儿童,都是通过“梅姨”完成交易。每次他会从12000元左右的非法所得中拿出1000元,作为“介绍费”付给“梅姨”。

   广州警方曾根据张维平的描述,绘出“梅姨”的模拟画像并在网上公布。“‘梅姨’是真实存在的,”张维平在广东高院二审时说,“但是之前对‘梅姨’的画像,都不大像。”目前,“梅姨”尚未归案。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张维平喜欢看倪萍主持的央视寻亲节目《等着我》。“每次看这个节目我都流眼泪,尤其是亲人团聚的场面。”他后来告诉警察,“我看了那个节目后,也想了很多……”

   对于自己的结局,张维平显然做好了心理准备。一审开庭时,他请求法院判处死刑;二审时他说,服从一审的死刑判决。

   张维平“偷娃卖”和判死刑的消息,如今在他的家乡——贵州北边的清溪村,几乎人人皆知。他的八旬父亲今年5月中旬致电记者说,希望张维平“最好别死”,“他的儿子,我们两个老人怎么养?”

   采访中,清溪村的村主任尹际告诉记者,民政部门已将张维平的儿子纳入低保,每月会发给他四百多元生活保障金。这位村干部还说,张维平已经成了村里法制教育的“反面教材”,“我们要提醒村民,无论在村里还是去外面,都不能做违法的坏事”。

   从西部大山到沿海都市,从打工仔、“人贩子”到如今的死刑犯,50岁的张维平走至人生末路。“反面教材”,或是他一生贡献的最大价值。

被拐25年女子与姐姐DNA比对成功,该如何严惩拐卖人口的行为?

人贩子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他们要判死刑,希望法律能够严惩,不让他们又再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从根源上杜绝这样的悲剧发生,也希望天下所有的父母在外能够照顾好自己的孩子,不要因为自己一时大意而直接毁灭孩子的一生,让自己的家庭也支离破碎。

一人贩子没有人性,十恶不赦。

孩子对于每一个家庭的父母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是天使,是上天赐给他们最宝贵的礼物,如果说因为父母的疏忽而让孩子被人贩子偷走抢走的话,这样对于父母来说的打击是非常大的,这不仅让一个原本幸福甜蜜的家庭支离破碎,而且也或把一个孩子的幸福人生给直接毁灭掉,只是非常心痛,非常悲惨的事情。我有时候就会想不明白,为什么人贩子会做出这么没有人性的事情呢?难道他们以后就不会有孩子吗?当自己的孩子被一个不法分子偷走,走上不归路的时候,他们的心不会痛吗?难道他们真的就这么绝情吗?

二、父母要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孩子对于每一个家庭的父母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是天使,是上天赐给他们最宝贵的礼物,如果说因为父母的疏忽而让孩子被人贩子偷走抢走的话,这样对于父母来说的打击是非常大的,这不仅让一个原本幸福甜蜜的家庭支离破碎,而且也或把一个孩子的幸福人生给直接毁灭掉,只是非常心痛,非常悲惨的事情。我有时候就会想不明白,为什么人贩子会做出这么没有人性的事情呢?难道他们以后就不会有孩子吗?当自己的孩子被一个不法分子偷走,走上不归路的时候,他们的心不会痛吗?难道他们真的就这么绝情吗?

三、相关资料。

责任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zé rèn,指个体分内应做的事,来自对他人的承诺,职业要求,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等;指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出自《新唐书·王珪薛收等传赞》。

如果你同意我的观点麻烦给我点个赞或者关注一下我,万分感谢。另外你觉得人贩子将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欢迎您到下面的评论区发表您的宝贵意见。

被拐25年寻亲女子父母已病逝引深思,人贩子到底该不该死刑?

5月10日,河北邯郸被拐女子李素燕寻亲成功,9年寻亲路终于迎来了大结局。今天DNA比对结果显示,此前在短视频平台与她认亲的人,就是她失散多年的亲姐姐。

被人贩子拐卖的后果是什么?

被拐走的孩子们都会被送去哪里,或者结局是什么样的呢?第1种情况小孩被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于女孩子可能会强迫他们卖,最终丧失生育能力,对于男孩子可能会要求他们去抢劫诈骗或者是偷盗,第2种情况可能会把这些孩子送去黑砖窑当童工,第3种情况将这些孩子们送去贫困偏远地区当养子或者是抚养系数第4种情况,更有甚者会将孩子们的血型器官进行匹配,然后割掉他们的器官进行贩卖。

将人贩子判处死刑,这样的建议您支持吗?

将人贩子判处死刑,这样的建议您支持吗?也许在您低头回手机的几秒钟,或者是您在与朋友打招呼的,转瞬之间,您的小孩就有可能被人贩子拐走,人贩子为了几万块钱害了一个孩子的一生,也害了三个家庭的一生。只有将人贩子判处死刑,才能让他们对法律产生敬畏之心,才能从源头彻底杜绝人贩子贩卖孩子案件的再次发生,对于人贩子被判处死刑,这样的建议应支持吗?

人口拐卖会给家庭带来什么影响?

我总结了一下,大概有这么几个特点,孩子被拐之后第一婚姻破裂基本上全都破裂了,相互埋怨啊,难以在这种环境下支撑下去,最后选择了结束这种生活,开启一段新的生活,但真的开始新的生活就能够忘却吗?不永远忘却不了,第二散尽家财寻找孩子不只是心力,不仅是脑力,不只是体力还是财力,钱都花光了,全国走遍了,也未必就能找到。

人贩子被谁抓

被拐25年寻亲女子父母已病逝引深思,人贩子真的应该被判处死刑。人贩子,既然能把小孩子当做物品来买卖,说明他们根本不尊重生命,人贩子买卖一个孩子,得到了一点钱财,但是却毁了别人的家庭,这种漠视生命,严重违法的情况,真的应该被判处死刑。既然他们无视生命,那么他们的生命也不要留在这个世界上了,所以我非常同意人贩子死刑。

一、每年都有许多孩子被拐卖。

现在支付宝也有一个功能,会根据孩子消失的时间来推送给相应范围内的支付宝用户。每次看到支付宝的推送,我的心都会揪起来。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也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每一个孩子都是被父母含辛茹苦的养大,但是却被人贩子转手卖给了别人。每年都有很多条推送,可见有多少的孩子被拐卖。

二、人贩子性质恶劣。

人贩子的行为非常的恶劣,因为他们贩卖的是一条条活生生的生命,不知道下家是谁,不知道孩子的死活,只要拿到钱,他们就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不知道会给受害的家庭带来多少的悲痛,也不关心会给贩卖的孩子带来多大的灾难。他们丝毫不关心,只关心到手的钱财。

三、人贩子都应该死刑。

如果所有的人贩子都是死刑,我真的是一百个同意。虽然每一个孩子的失踪,我都希望他们能够回到父母的身边,但是我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有人说,如果人贩子死刑的话,那么孩子的危险几率是不是会增加一点呢?但是换个角度想想,如果重刑都不能震慑犯罪的话,我们还要死刑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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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女子拍视频寻亲,当初她是如何被拐的?

人贩子被抓后只能交由警察处理,也就是说人贩子被抓后应该马上报警,交由警察处理。

中国十大人贩子

01

陈莲香

中国头号人贩子有期徒刑10年零1个月

陈莲香,1950年7月17日出生,福建人福州市平潭县人。从2009年起,2年时间内将46个3岁以下的儿童从外埠拐骗到福建高价卖出。因拐卖人数众多,2010年9月27日被A级通缉,10月份被抓捕,2011年被判有期徒刑10年零1个月,处以罚金三千元。2016年9月29日获得假释,出狱。

02

喻立香

“6·10”全国特大贩婴案主犯死刑

喻立香,1968年4月5日出生,云南省师宗县人。十几岁时被人从云南拐卖到河北涉县。2005年3月至2009年7月,4年多的时间里,以喻立香为首的贩婴团伙依托铁路运输线,往返云南、河北两地先后贩卖婴儿49人,其中,喻立香拐卖儿童33名(其中造成1名儿童死亡)。被判处死刑。

03

彭洪菊

重庆“8·17”特大拐卖人口案的主犯死刑

彭洪菊,重庆人,从1986年2月至1992年8月,彭洪菊犯罪团伙先后拐卖了85名妇女儿童,其中有十个孩子在被拐的过程中丧生。1992年开始逃亡,后来被拐卖改名为黄世英,被折磨12年,2004年2月1日被捕,依法被判处死刑,没收全部财产。

04

蓝树山

“5·19”特大系列拐卖儿童案主犯死刑

蓝树山,广西宾阳人,1988年至2008年间,蓝树山单独或伙同他人在广西宾阳县、巴马县等12个县,钦州市、凭祥市、贵港市、河池市等地,先后将33名3至10岁男童拐带至福建省大田县、永春县出卖。蓝某山团伙拐卖儿童数量之多,作案时间跨度之大,成为建国以来,破获的最大拐卖儿童案件之一,2015年蓝某山被执行死刑。

05

马守庆

死刑

马守庆,2006年至2008年,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从云南省元江县等地收买儿童,贩卖至江苏省连云港市、山东省临沂市等地。其中马守庆作案27起,参与拐卖儿童37人,且均是婴儿,其中1名女婴在从云南到连云港的运输途中死亡。马守庆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06

孙同山

无期徒刑

孙同山,2004年10月至2012年1月,孙同山以出卖为目的,居间介绍贩卖儿童7人,强抢儿童并贩卖7人(1名婴儿系从亲生父母处强抢,其余6名系从同案被告人处抢得)。最终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孙同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07

张淑侠

判处死刑(缓期两年)

张淑侠,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任,自2011年至2013年7月期间,多次以新生儿患有传染性疾病和先天畸形等为由,建议家属放弃新生儿,而后将婴儿贩卖。共实施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及被拐卖婴儿7人,1名婴儿被张淑侠卖给他人后死亡。2014年1月14日张淑侠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08

吴正莲

有期徒刑13年

吴正莲,1985年2月18日出生,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人。涉嫌拐卖妇女儿童近30名,2008年8月被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公安局逮捕,因在哺乳期变更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后,外逃至桐柏县,远嫁到该县的一个深山村里,并化名熊中仙潜藏。被捕后吴正莲因为参与拐卖儿童,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09

梅姨

涉嫌多起拐卖案件

根据警方的画像“梅姨”真实姓名不详,曾用名“潘冬梅”。年龄65岁左右,身高在一米五左右,平时以做红娘为生,暗地里倒卖孩子,讲粤语,会说客家话,曾经长期在增城,韶关新丰等地活动,涉嫌多起拐卖案件。2021年3月26日,“梅姨案”二审开庭,寻子15年的申军良欲索赔480余万元。

10

王宁宁

有期徒刑十年

王宁宁,2010年11月、2013年12月以收养为名,先后通过互联网联系3名未婚先孕且不想抚养孩子的妇女到山东省临邑县待产。3名妇女产子后,王宁宁将3名男婴分别以每名儿童3万余元至4万余元的价格卖给他人。以拐卖儿童罪判处王宁宁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梅姨案的主犯张维平二审维持死刑,张维平到底做了什么?

5月2日,一个年轻的女子妞妞通过社交平台发布了一则寻亲视频。她清楚记得自己被拐的那一年是在1996年的冬天,当时父母都在外打工,而且她和姐姐也同样住在了父亲打工的工厂当中。可是人贩子人利用了一些手段,将小小年纪的她带到了河北邯郸,从此妞妞就在这里生活了20多年的时间。

开始寻亲之路

尽管养父母对自己也很不错,可是自从2012年妞妞结婚生子以后,她就深刻体会到了作为母亲对于孩子的牵挂之情。想想自己当初就这样被人贩子给带走了,她的爸爸妈妈肯定也是无比心痛的,所以妞妞就产生了一定要找到亲生父母这样的想法。从2013年开始,她就在联系各大寻亲网站,将自己的血样提交上去,希望可以借助网络的力量找到亲生父母。

亲生父母已经离世

不过七八年的时间过去了,依旧是没有任何的线索,妞妞感觉到非常的焦急。她想到如今网络世界如此的发达,说不定可以通过这些社交平台给她一点点希望,没有想到的是这则视频真的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经过辗转反侧以后,妞妞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生家庭,不过非常遗憾的是妞妞的爸爸妈妈已经去世了。就是因为当年在得知妞妞被拐的消息之后,老两口经受不住打击,相继生病离世。

与姐姐通话

唯有一位姐姐仍然存活在这个人世间,在与姐姐视频通话以后,妞妞和姐姐都泣不成声,嗓子也哭哑了。时隔20多年再一次相见,对于她们来说实在是太晚了。要不是因为人贩子的诱惑,小小年纪的妞妞也不会与自己的家人走失。所以无论何时我们看到人贩子一定要严厉的打击他们,不能够让这些支离破碎的家庭越来越多。

“梅姨案”主犯张维平二审结果维持并且执行一审中的刑事部分,按照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死刑,这个结果也反映了我国打击儿童拐卖的决心和力度。

一、案件经过

增城警方在2005年成立专案组对拐卖儿童案件进行调查,在16年以张维平为首的人贩子团伙被成功抓获,根据团伙内其他人员的供述,共核实到九名被拐卖儿童的信息,此案件也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据张维平交代一共拐卖了九名儿童,目前6名儿童已经在警方的帮助下成功找回,剩下的儿童因为缺乏关键信息还在调查中。

张维平拐卖儿童的行为非常恶劣,并且屡教不改,其行为给被拐卖家庭的精神、心理、经济上都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伤害,给社会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因此最终决定判处死刑。

二、提高打击拐卖儿童的力度

张维平的判决结果反映了我国对拐卖儿童行为的零容忍,要减少拐卖儿童案件的发生,必须从根源上震慑人贩子,提高量刑和惩处力度,有效的实现打击拐卖儿童的行为。

我国《刑法》也对拐卖儿童行为有明确规定,构成拐卖儿童罪的人员,按照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并处罚金,犯罪事实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张维平有拐卖儿童的前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给九个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痛,这种明知故犯的行为更恶劣,因此对张维平的惩处力度也更大。

三、案件跟踪

张维平的判处结果并不意味着这个案件的结束,民警表示案件中“梅姨”这个人物也很关键,会根据线索继续进行调查,争取早日将“梅姨”抓捕归案,也早日获得其他被拐卖孩子的信息,助力他们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