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春城晚报
一个月,停车费高达840元!4月21日上午,在昆明市复地云极小区内,数十位的业主聚集在一起商讨着如何应对小区物业的高价停车费。
复地云极小区
物业:停车场属于自主定价范围
当天上午,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来到复地云极小区,在业主带领下,记者在单元门口看到一份物业方于3月24日粘贴的《关于复地云极项目启动停车场收费工作的通知》,内容显示“复地云极项目于2022年3月交付至今已有一年,随着小区业主、住户入住率增加,停放车辆也不断增加,为规范复地云极项目地下停车场管理,现就停车场收费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启动收费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运管局备案审核收费标准为:车辆进场前30分钟内免费,30分钟后不足1小时,按1小时标准收取临时停放费用;车辆停放首小时5元,后每小时1元,当日累计24小时封顶28元,超过24小时以28元为底数累加计费。”
此外,在小区出入口处也粘贴有一份由物业方制定的《复地云极云邸苑小区停车场收费价目公示》。当中指出,该小区地下停车场不属于2017年昆明市发改委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中涉及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属于自主定价范围。
对于这个标准的制定,物业方有何表态呢?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但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不在现场。通过电话联系后,该小区物业经理何先生表示,无法就以上问题接受采访。
事发小区
业主:不接受每月840元停车费
业主们表示,2017年昆明市发改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物业给出的收费方案和这个实施办法中的标准差距太大了。
该小区一业主表示,自物业贴出每天停车28元的收费通知后,很多业主都无法接受。另一业主表示,这个小区是去年交房的,现在已入住300户左右。之前停车场都是免费进出,没想到一开始收费,定价就这么高。
还有业主表示,一天28元,一个月(30天)停车费就是840元,如果多次进出,费用将更高。面对如此高昂的收费,他们只好自发组织,已先后和物业方协商了四五次,均无结果。于是,有200多位业主签字向物业公司发出通知:因该公司收取超过市场价的高额天价停车费,且不给予业主包月停车费收取方案,现业主决定用自己产权位置和权益进行停车,请物业于2023年4月20日前把业主产权的公用位置开放用于停车。这份通知粘贴在小区入口处。
街道办:5月5日前继续免费
在数十位业主聚集小区的同时,在该小区一楼一房间内召开了由辖区街道办、业主代表等联合举行的协商会议。业主代表围绕他们的诉求进行了反馈。在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后,有关部门向业主代表作出承诺,在今年5月5日前,停车场继续面向业主免费停放,而且在5月5日前还将和物业一道,在充分尊重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制定一份新的收费标准。由于物业方无人参加这个协调会,有业主代表要求相关部门让物业方出示一份纸质承诺书。
200多位业主签字向物业公司发出通知
记者查询到,今年2月14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在《春城热线》节目中就昆明市现行机动车停放收费政策、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介绍:住宅小区物业共有部分停车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实行30分钟免费政策,物业共有部分的停车设施,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由车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按“昆明市住宅小区物业共有部分的停车设施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执行。
律师:单方面收费标准缺乏依据
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律师蔡亚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对拥有自主产权的车位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时,有权自主确定收费标准,但应履行经营性停车场设立备案、公示收费标准等程序。如果物业只收费不作为、存在收费高或是没有很好管理好小区停车的情况,可以拒绝缴纳停车费。如果是小区业主共有车位,共有部分改建的车位,收费应由全体业主决定。
复地云极小区
此外,根据《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管理。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停车收费的管理监督,对有关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如果该小区物业没有严格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小区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处理。
上海申宜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龙国律师认为,关于住宅小区公共部位的停车收费,如果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台有规范性文件,物业公司与业主可以参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如果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则物业公司与业主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也即,停车收费标准不是由物业公司单方面确定的,物业公司必须与业主协商一致才能确定。
昆明市制定有《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物业公司与业主可以参照实施办法中的规定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在物业公司与业主未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单方面制定收费标准并收取停车费缺乏依据,业主有权不予交纳停车费,物业公司不允许业主的车辆入内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 张勇 杨茜 摄影报道
小区停车收费900元合法么
关于小区停车收费的问题,需要具体查看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合同条款以确定是否合法。一般情况下,小区对停车场的使用和收费都需要与住户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收费标准为900元,且在法律、物业规定和合同条款允许的范围内,那么该收费应该是合法的。但是,如果这个收费标准不合理或者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收费就可能是不合法的。所以建议您查看合同条款,并咨询相关当地法律和物业规定以确定具体的情况。
小区停车费标准2018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物业不给办地下停车场的月卡,这个是合法,因为地下停车场的归属权是开发商,开发商就可以有权规定只售不租的方式。如果物业不给办地上停车场的月卡,只能够临时停车,那样就是不合法的。由于地上停车场的归属权是全体业主,在地上停车场应不应该收费、收益的归属和分配等问题,是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决定的,并不是物业决定。小区物业对业主都有规章要求,业主必须按要求执行,交物业费是最起码的,物业不给业主办理停车费,业主觉得不合理可到业主委员会投诉,由业主委员会找物业按规合理解决实在解决不了可走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小区停车收费标准2022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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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私家车越来越多,大多数业主也比较关心小区停车费用标准的问题,近年来小区的停车费用有市场来决定,那么小区停车费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停车费
如今很多业主都有私家车,其停车费成为了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通常小区的车位分为地面停车位和地下停车位两种。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小区的露天停车位是属于业主中。如果大家在购买房屋时,地下停车场为按照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给了业主的话,其停车位也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小区物业所收的停车费一般指的是停车管理费。其停车费需要有小区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部门共同决定。如果停车位的产权不归业主,那么停车费包含车位的租金和停车管理费。
二、小区停车费标准
1、深圳小区停车费标准
深圳小区的停车收费标准根据区域、时间的不同有所差异,像罗湖商业、八卦岭等片区被划分为一类地区,根据规定它每日停车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5元。一类小区在工作日的停车费每半个小时为5-6元,第二小时起是按照1元/小时计算的,14个小时封顶。如果我们按月来计算的话,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为250元/月。露天停车场为110元/月。
2、上海小区停车费标准
上海小区一般停放一个小时以内是不收停车费用的。上海不同区的停车费用标准会有所不同,比如说浦东新区的普通住宅区,如果临时停放在停车库2个小时,是按照6元/次来计算的,如果按月来计算的话,其停车费用为250元/月。如果我们停放在露天停车场,一个晚上的收费标准为5元,按月收停车费一个月为120元。如果是有雨棚的露天停车场,其每个月的费用为150元。如果我们有购买停车位的话,其停车费用是标准停车费用的25%。
3、武汉小区停车费标准
武汉小区一般停车半个小时以内是免费的,它主要是根据车辆类型来收费的,我们将车停在室内停车场,如果我们的车属于蓝牌小车,那么其费用为80元/月;如果是黄牌大车,其费用为120元/月;如果是摩托车,那么它的费用为30元/月,如果是自行车,那么每个月需要缴纳5元停车费。如果我们白天将车停放在临时停车位,停放通常半个小时以上,需要缴纳2元。如果停放4个小时以上,12个小时以下的话,它停车费用为4元。如果我们购买的车位,其费用为标准的20%。
4、广州小区停车费标准
根据广州物价局规定,广州住宅小区的停车收费最高标准,室内停车场停放小汽车每个月收取400元的停车费,摩托车则收取60元/月。如果我们将车停放在露天停车场,那么小汽车的停车费为150元/月,摩托车的费用为40元/月。我们我们不按月计算的话,那么我们将摩托车车停放在室内12个小时以内,每次按照2元收费,如果是小汽车,则是25元/小时,12个小时以内是按照75元/次计算。
小编总结:关于小区停车费用标准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上述讲的停车费用多为政府的指导价格,一般小区的停车费用都是参考政府的定价,由物业管理部门和业主一起商讨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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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2、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3、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对住宅业主按照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对非住宅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小区车位管理规定
物权法: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三、关于小区人防工程停车位的法律规定
1、《物权法》对地下车位的权属问题采纳了“约定归属说”的观点,即在目前现行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当事人通过合同方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只要地下停车位不属于地下人防工程,只要是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建造成本也未摊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的成本中,而且地下车位的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那么即使没有产权证,该小区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2、《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下或者地上分别设立”的规定,终于确立了建设用地可分为地上、地表、地下不同层面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
国家鼓励、支持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事实上,停车费的收取标准也并不是由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只不过,国家对于停车费的收取标准是有上限的。停车费都是直接交给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的,各物业公司都可以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适当的调整停车费的收取标准。只不过,现在各小区的停车位可能都难以满足小区业主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