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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性生活才是合理的?

怎样的性生活才是合理的?

性生活不当和过度,中医学称之为色欲过度。色欲过度除了常可导致性功能障碍外,还是造成人体虚损劳伤以及早衰的重要因素。中医学认为色欲过度,伤人之精、气、神。而精、气、神是人之三宝。因为精能生气,气能生神,要想养生,先应保其精,精满则气壮,气壮则神旺,神旺则身健,身健而少病,内则五脏敷华,外则肌肤润泽,容颜光彩,耳目聪明,老当益壮。因此,养生家以精气神为三宝,而尤其以精为宝。而以精为宝,首先要戒色欲伤。在这一方面,前人有许多论述和实践经验,亦简介如下:

一、性生活不可绝

性生活是人的正常本性,正常的性生活,使男欢女畅,阴阳调和,有益身心健康。《遵生八笺》云:“黄帝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疾,阴阳不和,若春无秋,若冬无夏,因而和之,是调圣度。”至人不绝合之道,但安于闭密以守天真也。就是说男女之间性生活是正常的生理现象。独身生活(即偏阴偏伯阳),会使人情绪恶劣,甚而产生各种疾病。善生之道不在于男女不交媾,而在于不过度,以免精气妄泄,以保宁天真之气。

二、性生活不可过早

我国古代大思想家、教育家孔子曾说过:“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根据《素问·上古天真论》对人的生长发育的生理过程及肾的重要作用的论述,男子到了八岁,肾气开始充实,十六岁时肾气旺盛,以肾精为物质基础,促进生殖机能的天癸产生,精气满溢而能外泄,两性交合,就能生育子女。但是如此时倚仗血气盛,而性交过早,甚至性生活无度,就会损伤精、气。犹如园中之花,早发必先枯萎。因此,《万氏家传养生四要》中就指出:“今之男子,方其少也,未及二八而御女,以通其精,则精未满而先泻,五脏有不满之处,他日有难形状之疾”,并指出“肾之精不足,则取给于脏腑,脏腑之精不足,取给于骨髓,故脏腑之精竭,则小便淋痛,大便干涩,髓竭则头倾足软,腰脊疼痛。……其能久乎”。说明性交过早,影响其他脏腑之生长发育,甚至发生种种疾病,我国宋代著名妇科专著《妇人大全良方》中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子虽十四而天癸(月经)至,必二十而嫁”,“阴阳完实,然后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其子必坚壮长寿……。”从优生优育的角度提出了性交不可过早,以及晚婚的年龄和晚婚的好处。这和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子不得早于22岁、女子不得早于20岁的规定的精神是一致的。

三、性生活不可放纵过度

我国许多养生文献都强调性生活不可放纵过度这一问题。如《三元参赞延寿书》云:“愁多则损精,人可宝者命,可惜者身。可重者精。肝精不固,目眩无光;肺精不充,肌肉消瘦;肾精不固,神气减少;脾精不坚,齿发浮疼。若耗散真精不已,疾病随至,死亡随至”。指出了性生活放纵过度对身体、脏腑的危害性。书中还指出:“阴阳之道,精液为空,谨而宁之,后天不老”。认为保养精气,是延年益寿的重要措施之一。

(四)性生活当有所避忌

古人认为,大醉、过他、忿怒、恐惧、金疮未愈、新病等之后入房,都能损伤身体,甚至引起各种疾患,因而应当有所避忌。如《三元参赞延寿书》曰:“大醉入房,气竭肝伤,丈夫则精液衰少,阳痿不起,女子则月事衰微,恶血淹留,生恶疮”、“饱食过房室,劳损血气,流溢渗入大肠,时便血、腹痛,病名肠僻”,“忿怒中尽力房事,精虚气竭,发为痈疽;恐惧中入房,阴阳偏虚,发厥自汗、盗汗,积而成劳”,“远行疲乏入房,为五劳虚损”、“金疮未差而交会,动于血气,金疮败坏”,“忍小便入房者,得淋疾,茎中疼痛,面失血色,或致胞转,脐下急痛死”。《伤寒论》中也指出:“大病新差,血气未复,余热未尽,强合阴阳,待病者名曰阴阳易”。以上这些记载,有的至今仍有实践意义,如大醉入房、恐惧后入房往往是发生阳痿的病因。总之性生活有所避忌,可以预防多种性功能障碍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