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山属于安徽省黄山市。

2、黄山,古称黟山,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境内,地处安徽省南部、黄山市北部,地跨歙县、休宁县、黟县和黄山区、徽州区,东起黄狮岭,西至小岭脚,北始二龙桥,南达汤口镇,地跨东经118°01至118°17、北纬30°01至30°18,山境南北长约40千米,东西宽约30千米,总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千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以奇松、怪石、云海、温泉、冬雪“五绝”及历史遗存、书画、文学、传说、名人“五胜”著称于世,素有“天下第一奇山“、“天开图画”、“松海云川”之称,是中华十大名山之一、古代道教名山之一、中国最著名的山岳之一。

黄山境内分为温泉、云谷、玉屏、北海、松谷、钓桥、浮溪、洋湖、福固九个管理区,有千米以上高峰88座,其中“莲花”、“光明顶”、“天都”为黄山三大主峰,海拔均逾1800米。黄山境内有大量的文化遗存,如古蹬道、古楹联、古桥、古亭、古寺、古塔等,另有现存摩崖石刻300余处,孕育了中国山水画“黄山画派”;黄山境内动植物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84.7%,植被覆盖率达93.6%,已知脊椎动物达300余种,鸟类170余种;是安徽省旅游的标志、安徽人民热情友好的象征,世有“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