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菜刀、砍刀、美工刀等刀具,锤、斧、锥、铲、锹、镐等工具,矛、剑、戟等,以及其他可造成人身被刺伤、割伤、划伤、砍伤等锐器。
2、对2000毫升(含)以上白酒,5个(含)以上打火机,10盒或200根(含)以上火柴,以及其他包装上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提示信息的日常用品类,如花露水、洗甲水、发胶、摩丝等也作了禁带规定。
3、2015年5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公布了《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以後乘坐地铁、城铁时除了枪支子弹、管制刀具、弹药、爆破器材、酒精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物品以外,《目录》主要增加了部分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物品,但具有一定的杀伤性和危险性的物品,包括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运营安全的生活、生产用品也纳入轨道交通禁止携带范畴。
坐地铁不能带什么???
以上海市为例,洗发水、香水、指甲油、卸妆油这些液体的化妆品可以带入地铁,坐地铁不可以携带的物品如下:
1、活禽以及猫、狗(导盲犬除外)等宠物。
2、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
3、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
4、有严重异味、未经安全包装的易碎、尖锐物品。
注: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3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2立方米,长度不得超过1.7米,并不得影响其他乘客乘车。
扩展资料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规定:
第三十四条? 禁止下列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一)拦截列车;
(二)强行上下车;
(三)擅自进入隧道、轨道或者其他禁入区域;
(四)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
(五)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六)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等,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
(七)在通风口、车站出入口50米范围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蚀性等物品;
(八)在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周边躺卧、留宿、堆放和晾晒物品;
(九)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上海地铁-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什么东西不能带进地铁?为什么?
乘坐地铁,与乘坐火车对于乘客物品携带的规定,基本相同:
一、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易爆、易燃、自燃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以及损坏或污染车辆、妨碍公共卫生(如:鸡、鸭、鹅、狗、猪、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规格或重量超过旅客免费携带品规定的物品。
二、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限量携带下列物品: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坐地铁不能带什么东西
最新地铁禁带物品出炉 仔细看看别被拦“坐地铁不让拎白酒,这是真的吗?”“指甲油也不能带进地铁啦?”“坐地铁到底可以带多大的包才能顺利过安检呢?”近日,一条关于沈阳地铁乘车禁带物品最新目录的帖子在微博、微信中传开了,引起了沈城“铁丝儿”们对于地铁安检的热议。
“我的化妆包不能带上地铁了吗?”限量
“化妆水、指甲油、防晒喷雾……”这是时尚女孩儿背包中的必备品。而听说携带这些用品不能乘地铁,为此女“铁丝儿”表示担心。按规定,包装上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提示信息的日常用品类,禁止携带进入地铁。如花露水、洗甲水、发胶摩丝等。但考虑到乘客乘车的实际情况,根据最新颁布的沈阳地铁禁止携带危险品目录规定,部分物品可限量携带。如容器容量不超过20毫升(克)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等,以及自喷压力容器容量不超过120毫升(克)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
“拎白酒乘地铁会遭拒?”散装白酒不能带
“参加同学聚会,为省点钱,我从家带了瓶散白酒去饭店,可乘地铁安检时,却被告知不能携带上车。就一点酒,为啥不让带呢?”市民王先生对这次乘地铁经历一直“耿耿于怀”。
地铁站内工作人员解释说,按规定,易燃易爆危险品,包括汽油、煤油、酒精等不能带上地铁。但出于人性化管理考虑,在确保饮用酒类、空气清新剂这些物品没有开封包装完好的前提下,实行限少量携带原则,以方便乘客。而自带饮料进站乘客,需喝一口确认后方可进入地铁站。散装白酒不能带上地铁。
地铁禁止携带物品有哪些
法律分析:枪支、子弹类:
1、军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3、其他枪支: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等。
爆炸物品类:
1、弹药:炸弹、照明弹、燃烧弹、催泪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
管制器具类:
1、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等;
2、菜刀、砍刀、美工刀等刀具,锤、斧、锥、铲、锹、镐等工具,矛、剑、戟等,以及其他可造成人身被刺伤、割伤、划伤、砍伤等的锐器、钝器。
易燃易爆品类:
2000毫升(含)以上白酒,5个(含)以上打火机,10盒或200根(含)以上火柴,以及其他包装上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提示信息的日常用品类(如花露水、洗甲水、发胶、摩丝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一条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