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的客观性,表明它的存在和作用都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人们既不能“创造”、“制定”规律,也不能“消灭”、“改造”规律。当然,这丝毫不意味着人们只能消极地顺从规律,听任规律的摆布。人们在经济规律面前并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能够发现和认识它们,在自己的行动中估计到它们,自觉地利用它们为社会谋福利,并且在承认规律客观性的基础上,可以因势利导地改变某些经济条件,从而限制某些规律发生作用的范围,防止它们的破坏作用,或者为扩大某些规律的作用范围而开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