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自盖的房屋属于农村房屋,不在征税范围之内,农民对此不用缴纳房产税。

税务部门对农村房屋征收房产税,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开征的行为。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你在收到缴税决定书后,必须首先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该税务部门所作擅自征收房产税,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其撤销擅自作出的决定,退还不应征收而征收的税款,还可以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所谓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