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因数有1和17。17是质数,质数的因数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或称为约数。

质数是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的自然数。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所有大于10的质数中,个位数只有1、3、7、9。

相关性质:

1、整除:若整数a除以非零整数b,商为整数,且余数为零, 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说b能整除a),记作b|a。

2、质数﹙素数﹚:恰好有两个正因数的自然数。(或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此整数自身两个因数外,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

3、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它正因数。

4、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5、若a是b的因数,且a是质数,则称a是b的质因数。例如2,3,5均为30的质因数。6不是质数,所以不算。7不是30的因数,所以也不是质因数。

6、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非零自然数,叫做互质数。

7、1个非零自然数的正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是1,最大的是它本身。而一个非零自然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8、所有不为零的整数都是0的因数。

9、2是最小的质数。

10、4是最小的合数。


17的因数有哪些 17的因数简述

1、17的因数有1和17两个。

2、17的因数一共有(两)个,最小的因数是(1)。

3、因为17是质数,所以只有1,17,质数的因数只有1和本身,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17。

4、因数是指整数a除以整数b(b≠0) 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