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是古代的一种文体,以记述为主,主要是记载事物,并通过记事、记物,写景、记人来抒发作者的感情或见解,寄景抒情,托物言志。

这种体裁出现得很早,至唐宋而大盛可以记人和事,可以记山川名胜,可以记器物建筑,故又称杂记。在写法上大多以记述为主而兼有议论、抒情成分。

记,文字含义是识记,在这种含义基础上,记逐步获得了它的文体意义,成为经史中一种专事记录的文章体式。作为一种文体,记在六朝获得文体生命,唐代进入文苑,宋代其内容得到拓展,形式更加稳固。明清时主体性色彩更加浓厚,逐渐成熟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