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上身份证、土地证或者房产证向所在村委会提交申请,并填写房屋翻建审批表。

2、当地村委会审批同意之后,会有相关办事人员带着审批文件去乡镇建房办公室申请审查。

3、乡镇政府接到审批文件之后,审查符合条件,审批通过后。再上报到市县规划部门审批。

4、当市县规划部门接到审批文件之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且还会有工作人员实地考察,丈量宅基地大小,建房位置等等工作。只有审批通过之后,市县规划部门就会给申请翻建的农民朋友发建设许可证。只有有了建设许可证之后才能开始建房,建完房之后才能申请房产证,合法合规的。

农村宅基地并非人人都有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原则上来说,宅基地的主体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城里人是不能获得宅基地的。

由于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如果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城里人通过继承等方式合法拥有了农村房屋,那只能使用房屋至房屋倒塌为止,而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


农村翻建房屋申请书格式怎么写?

申请书可以参照以下格式:

XX镇人民政府:

我是XX市XX镇XX村X号村民XX。男,现年XX岁,于XX年出生。本人现居住的房屋是上世纪解放前修建的老式泥砖木结构的瓦房,是父母亲留下的遗产。面积约30平方米,自建房至今已有80多年房龄。

由于房屋年久失修,屋顶上的瓦片经常出现漏水现象,目前已经摇摇欲坠,险象环生,危及生命安全,经过长期的简单加固和修理现在暂时可以居住。但是前几年的风雨自然灾害影响,损坏程度更加严重,剩余的墙体自身经历许多个春秋,现已百孔千疮,岌岌可危,已存在安全隐患,不再适合住人。因此,该自危房改造逼在眉睫,刻不容缓。

但作为一名农民的我,加上年事已高欠缺生产劳动力,又没有经济来源,只能依靠生产队的集体收益每年收入几佰元来解决朝不保夕的生活。如今我的住房已经成为危房,逼于无奈只能暂时居住,我都知道如果把住房改造一下就可以住得较为安心,不必每天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可是由于家里真的十分贫困,自己又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实在拿不出多余的钱来改造危房,所以暂时无法重新建房。

现欣闻上级政府部门及有关领导时刻关心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和人生安全,先后出台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农村危破房改造的惠民政策,为了让自己住得安心,所以恳请政府有关部门核查房屋的险情,将我户纳入危房改造项目,以便能得到危房的经济救助之后可以尽快拆除重建为盼。有了这些补助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本人目前的住房问题。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年 X月 X日

扩展资料: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按照相关的政策,农村危房的改造应该要执行“三最两就”的原则,也就是“三最”,优先要帮助一些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好基本的住房的安全问题。两就”一般就是指,采取就地以及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

正常情况下,危房改造也一直就是政府的惠民的工程,同时也制定了支持全国的266万的贫困农户改造危房的任务。同时,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重点就是一些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还有一些贫困的残疾人家庭和其他的贫困户。

一般来说,补助的标准是每户平均7500元,在这个基础上,也要对贫困地区的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于一些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还有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都要增加2500元的补助。

农村自建房没有房产证怎么翻建

1.需要翻建房屋的,要带上相关的房产资料以及房屋翻建的申请书面文件去到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2.需要翻建房屋的,其中相关房产证件缺失的,那么就尽可能地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地材资料来证明,一样是需要去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3.如果需要翻建房屋但房产相关的资料证明都没有的情况,那么就需要相关部门重新认证,通过后才能进行申报。

4.农村房屋的翻建原则上是只能有一次申请重新维修建设的机会的,若是房屋翻建申请人的房屋已存在翻建记录,那么一般是不会允许二次翻建的。

现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翻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现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翻建是需要申请的。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国家和各地政府对于建房的面积、高度等都是有一定标准的,盖房子的时候必须要在规定的面积之内建造,不能超占。但不少农民朋友在建房子多是私自乱建,对于超占和高出楼层、高度的情况比较严重,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现在规定房子不能随便翻建,必须要通过手续审批。 2.私自进行翻建可能会增加危险系数,如果是建造别墅、单元楼之类的必须有专业队伍的设计和施工,这样才能保证安全。 3.现阶段对于宅基地的规定是一户一宅,面积和高度以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准。房子的翻建需要办理申请手续,还要通过审核才可以。现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翻建要办什么手续? 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 2.申请人需要带上自己的胜芳镇、户口本、土地证和其他规定材料,到当地的房管或土地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通过审批的即可进行翻建,但在翻建完成后还需要相关部门到实地检查,符合要求的则可以凭规划许可证办理房屋的所有权证。 3.另外,对于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对危房进行翻建、改造的情况,还可以申请办理补助。补助的标准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标准、不同改造方式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分类进行补助。所以,现在要翻建农村老宅的朋友一定要先取得相应的手续,经过批准再行建造。而满足危房改造条件的朋友也可以去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申请相应的补贴。

农村宅基地如何申请翻建

需要办理乡村建设许可证。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要符合城乡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例如,2009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在规划农村地区,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可以实行规划许可管理,规划许可管理应当依据村庄规划进行。因此,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行为应当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其程序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取得许可后方可按具体要求实施原有宅基地的翻建行为。
二是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且翻建不得超出合法拥用使用权的范围。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对于在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进行房屋翻建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法律中没有规定,一般认为,只要村民不违背“一户一宅”、“使用权人不变”、“建址不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符合建房条件”、“不超过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宅基面积标准”等条件,在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不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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