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出身是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的家庭阶级成份。应填写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或参加革命工作前的家庭阶级成分,阶级成分应以土改或土改复查和民主改革时划定的为准。

阶级成份应以土改或土改复查和民主改革时划定的为准。经组织审查,家庭出身作了改变结论的,应按改变的情况填写。未经组织确定改变者,个人不得自行改变。未划成份者,可按习惯填写,但应加以说明。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随其父母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革命职业填写。无论劳动人民家庭出身还是其他家庭出身的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