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捷克已加入申根协议国,签证分为短期签证和长期签证。

2、申请者递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提供英语译文。

3、认证资料必须经捷方认可的翻译机构译为捷克语。中文资料需由外交部认证后再经使馆认证。

4、提供的文件资料自出具日期起,180天之内有效。出生证或结婚证书除外。

5、申请90天以上签证,需要申请捷方居留许可,登陆网站进行注册预约。申请者必须以有效电子邮件地址注册。未注册的申请者不予以受理。申请者在得知长期签证获批后,需提交在捷克停留期间的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