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拿起,字从手,从巴,巴亦声。“巴”意为“附着”、“黏着”、“匍匐”。“手”与“巴”联合起来表示“手掌附着在柄部表面”。本义:握持;执;

用,象形。甲骨文字形,象桶形。桶可用,故引申为用。本义:使用,采用。同本用,《说文》最常见的用法是动词和名词,作动词时可以表示使用,利用,作名词时则一般表示用品。

区别:

“把”加“东西”加“动作”,这个动作是是施加在这个东西上的,“用”加“东西”加“动作”,这个动作就不是施加在这个东西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