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一些诸侯国陆续在新兼并的地区设郡县,秦统一后,统治区域空前扩大,经过朝廷的激烈辩论,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在全国实行郡县制,秦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由中央直接管辖,一郡之内又分若干县通过郡县制。郡县制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过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唐乾元元年,改郡为州,郡县制废。
县制和郡县制的区别在哪 县制和郡县制的区别在哪
1、区别在于郡县制的起源,至少要上推到春秋时期。开始,县早于郡,县多设在统治中心区,而郡多设在边地,并且县大而郡小。郡的起源和军事守土有关,故而郡的长官叫郡守,有守土之意。2、后来郡逐渐多了,而且原来在边境设立的郡范围又比较大,所以到战国后期就形成了以郡统县的制度。而京师所在的郡,地位又尤其特殊。反映在官制上,也由与一般郡不同的地方。县的设置,其实较郡为早。按古制,百里为县。但实际的操作中却没有这么整齐划一。统一设县的主要标准是户口数。
3、战国时认为,一个县大体上是一万户左右,秦也以万户为标准。汉朝依不同的情况,县的名称有所不同,包括县、国、邑、道等,但就行政区划而言都属于县制。县的主要官吏,有县长、令,县丞、尉等,当然相应的也由各种属官。
郡县制和县制有什么区别?
郡县制是一种地方行政规划制度,秦国商鞅变法后正式实施,在之前普遍是分封制,封国下面只是简单的以城池为中心进行管辖。郡县制将全国分成若干郡,郡下设县,西汉武帝设刺史之后又,全国逐渐形成州郡县三级行政,直到隋文帝废郡改为州县两级,郡这一级别才撤销。州郡县制只是地方行政划分,就像我们今天的省县乡一样,没有县制一说,只是元朝行省制度之后才算完备我们学习历史的时候,没有学到这些,包括大学的课本也没讲到县制,(我们的课本是山大版齐涛主编《中国通史(古代卷)》),现在的课本变得太快,现在高中课本上有对县制的解释,但是不够详细,而人教版初中课本仍然保留商鞅变法时实行郡县制一说。
按照我对查找的资料的理解,县制开始于春秋时期,设置在边疆,县慢慢的在内地开始实施,到了战国时候在边疆出现郡,郡要比县的级别低。“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故春秋传曰,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是也。”可见当时郡县划分比较混乱,内地县下设郡,边疆的郡上并未设县,其实是级别低的县。但无论如何相对于分封制来说,国君对于地方的管理控制加强了。
商鞅时候,实行县制(按高中课本来吧)实质就是将过去的重要的县与边远的郡是为同一级别来方便管理。“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可见当时的商鞅并未设置郡这一级别,所以称为县制。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并且逐渐在原有土地上施行,形成秦的郡县制。
秦朝郡县制 郡和县的区别 哪个大那个
秦朝郡县制,郡比县大。郡,是中央政府以下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国土空前广袤,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设郡守、郡尉、监御史等职官,分掌行政、兵事、监察职责。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下督责所属各县。
县,是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县的长官称县令,由朝廷任命,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政财、司法、狱讼和兵役。郡守通过每年的考核和平时的检查,对县令的工作进行考察。
县制和郡县制由什么区别?
春秋时期已有县、郡的设置。春秋的县可分为两种类型:楚和秦的县都直属于君主;晋、吴的县多是卿大夫的封邑。两者都是直属于国君的别都,具有边防重镇的作用。楚武王灭掉权国,将其改建为县,是为设县之始。春秋后期,县制开始逐渐推行于内地。战国时期,县的设置已较广泛 ,并转变为作为地方政权而实行官僚制度的县制。县令为一县之长,由国君任免。县之下有乡、里等作为国家对居民进行控制的基层组织单位 。郡的设置要较县为晚 。秦穆公九年(前651),晋公子夷吾(即晋惠公)对秦国使者谈到“ 君实有郡县”,为秦国设郡的最早记载。而后,晋、赵、吴相继设置了郡。这一时期的郡地位比县为低,但县与郡之间并无相统属的关系。到了战国时期,有名可考的最早设置的郡当为魏文侯时的西河郡(吴起曾为西河守)、上郡和楚悼王时的宛郡。随着边防设郡之地逐渐繁盛,内地的县逐渐增多,需要建立起更高一级的管理机构,于是就形成了郡、县两级制的地方管理体系。郡守为郡之长,多由武官充任,有征兵领军之权。至战国末年,各国郡县的设立已很普遍。秦统一后郡县制遂遍行于全国,汉继秦制,比秦更为严整。司马迁说秦始皇分天下为36郡,《晋书》以为统一后又有所增设,可达40郡之多。汉时不断增立新郡,东汉顺帝时全国共有105郡国。国指诸侯王国 ,武帝以后 ,国的地位相当于郡。一郡所统之县,一般约为20县上下,一郡总人口数以20万左右者居多,多者也可逾百万。汉代一县,其面积大约为方百里。汉代列侯所食之县曰侯国,皇后、公主所食之县曰邑,有少数族居住之县曰道。县之下置有乡、亭、里 。里是民户聚集之处,犹如后世之村落。秦称郡之长官为守 。汉景帝时改名太守,西汉时郡的军事平时似主要由郡尉主管。由于郡守要兼领武事,故当时人常以“郡将”称之。郡之长官,除太守外,秦置监、尉。西汉置尉而不置监。景帝时改尉为都尉。都尉和太守的治所可分设于两地。都尉也设府置官属,在郡中和太守并重,有时可代太守行事。县之长官为令、长。新莽时曾将令、长改名为“宰”。《汉书》说县满万户者,其长官称令,不满者称长。令、长的职责是掌管一县的治安、刑讼及赋敛徭役等事。令、长之下设丞一名,以主文书、仓库和监狱。 又设尉,专管武事,大县则设左尉 、右尉各一人。汉代的太守、令、丞、尉皆由中央任免。春秋时期,一些诸侯国在新兼并的地区设县,后来又在边地设郡。商鞅变法时,废分封,行县制。秦统一后,经过朝廷上的两次辩论,秦始皇决定在全国范围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 。郡,是中央政府以下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国土空前广袤,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随着边境的开发和郡治调整,增至四十余郡。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虾督责所属各县。县,是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由朝廷任命,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政财、司法、狱讼和兵役。郡守通过每年的考核和平时的检查,对县令、县长的工作进行考察。秦朝这套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管制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既相互配合,又彼此牵制,统治机构的最高统治权掌握在皇帝以人手中,最终确保了地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专制统治。这套金字塔般统治机构的建立,标志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县和郡县的区别
区别在于郡县的面积比县大,但地位要比县低。1、县”作为行政区划名称始于春秋时期。春秋时期,最初设置在边疆之地,当时的秦、晋、魏等诸侯大国把新兼并的地方设置为县。春秋的县可分为两种类型﹕楚和秦的县都直属于君主﹔晋﹑吴的县多是卿大夫的封邑。
2、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郡县制是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