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字君实,号迂叟,汉族,陕州夏县涑水乡人 ,世称涑水先生。北宋政治家、史学家、文学家。宋仁宗宝元元年,司马光登进士第,累进龙图阁直学士。宋神宗时,因反对王安石变法,离开朝廷十五年,主持编纂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

司马光著述颇多。除了《资治通鉴》,还有《通鉴举要历》八十卷、《稽古录》二十卷、《本朝百官公卿表》六卷。此外,他在文学、经学、哲学乃至医学方面都进行过钻研和著述,主要代表作有《翰林诗草》、《注古文学经》、《易说》、《注太玄经》、《注扬子》、《书仪》、《游山

资治通鉴是我国北宋年间何人主编的一部编年体的历史巨著

《资治通鉴》是我国北宋年间司马光主编的一部编年体的历史巨著。

司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10月11日),字君实,号迂叟,陕州夏县涑水乡(今山西省夏县)人,世称涑水先生。北宋政治家、史学家、文学家,自称西晋安平献王司马孚之后代。

宋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进士及第,累迁龙图阁直学士。宋神宗时,反对王安石变法,离开朝廷十五年,主持编纂了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官至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司马光写的是史记还是资治通鉴

司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字君实,号迂叟。生于宋真宗天禧三年,死于宋哲宗元佑元年,享年68岁。陕州夏县(现在属山西省夏县)涑水乡人,出生于河南省光山县,世称涑水先生。

司马光是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他主持编纂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司马光为人温良谦恭、刚正不阿,其人格堪称儒学教[编辑本段]生平家世

司马光的远祖可追溯到西晋皇族安平献王司马孚。原籍属河内(今河南沁阳)。司马光的父亲司马池曾为兵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属翰林学士院),在藏书阁担任皇帝的顾问,官居四品,一直以清廉仁厚享有盛誉。

[编辑本段]童年

司马光出生时,他的父亲司马池正担任光州光山县令,于是便给他取名“光”,七岁时,“凛然如成人,闻讲《左氏春秋》,即能了其大旨”,从此,“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司马光深受其父影响,一位婢女用热汤替他将胡核去皮,他姐姐问他是谁做的,司马光回答是自己剥皮的,父亲责备他小孩子怎么可以说谎,司马光自此便不再说谎。“司马光砸缸”的儿童故事,在当时的东京(今开封)、洛阳一带就有人把这个故事画成《小儿击瓮图》广为流传。小小的司马光遇事沉着冷静,机智勇敢,传为千古佳话。

[编辑本段]仕途

司马温侯祠前的司马光像宋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中进士甲科,从此步入仕林。初任奉礼郎、大理评事一类小官,后经枢密副使庞籍的推荐,入京为馆阁校勘,同知礼院,改并州通判。宋仁宗末年任天章阁待制兼侍讲同知谏院。嘉佑六年(1061年)迁起居舍人同知谏院。他立志编撰《通志》,作为统治者的借鉴。治平三年(1066年)撰成战国迄秦的《通志》八卷上进宋英宗,英宗命设局续修,并供给费用,增补人员。宋神宗以其书“有鉴于往事,以资于治道”,赐书名《资治通鉴》,并亲为写序。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行新政,他竭力反对,与安石在帝前争论,强调祖宗之法不可变。神宗命他为枢密副使,坚辞不就。熙宁三年(1070年),自请离京,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现陕西省西安市),次年退居洛阳,任西京留守御史台,以书局自随,继续编撰《通鉴》,至元丰七年(1084年)成书。书成后,司马光官升为资政殿学士。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高太皇太后听政,召他入京主国政,次年任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数月间罢黜新党,尽废新法,史称“元佑更化”。司马光执政一年半,即与世长辞,“京师人为之罢市往吊,鬻衣以致奠,巷哭以过车者,盖以千万数”,灵柩送往夏县时,“民哭公甚哀,如哭其私亲。四方来会葬者盖数万人”“家家挂象,饭食必祝”。

[编辑本段]司马光的故事及性格

一、司马光砸缸

司马光出生于宋真宗天禧三年(公元1019年11月17日),当时,他的父亲司马池正担任光州光山县令,于是便给他取名 “光”。司马光家世代官宦,其父司马池后来官至兵部郎中、天章阁待制,一直以清廉仁厚享有盛誉。

司马光深受其父影响,自幼便聪敏好学。据史书记载,司马光非常喜欢读《左传》,常常"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七岁时,他便能够熟练地背诵《左传》,并且能把二百多年的历史梗概讲述得清清楚楚,可见他自幼便对历史怀有十分浓厚的兴趣。

此外,还有一件事使小司马光名满九州。有一次,他跟小伙伴们在后院里玩耍。院子里有一口大水缸,有个小孩爬到缸沿上玩,一不小心,掉到缸里。缸大水深,眼看那孩子快要没顶了。别的孩子们一见出了事,吓得边哭边喊,跑到外面向大人求救。司马光却急中生智,从地上捡起一块大石头,使劲向水缸砸去,“砰!”水缸破了,缸里的水流了出来,被淹在水里的小孩也得救了。小小的司马光遇事沉着冷静,从小就是一副小大人模样。这就是流传至今“司马光砸缸”的故事。这件偶然的事件使小司马光出了名,东京和洛阳有人把这件事画成图画,广泛流传。

二、功名早成

宋仁宗宝元初年(1038年),年仅二十岁的司马光考中进士甲科,可谓功名早成。然而,他却不以此自满自傲,而是豪迈地提出:“贤者居世,会当履义蹈仁,以德自显,区区外名何足传邪。”这一席话反映出青年司马光不图虚名,立志以仁德建功立业,成圣称贤。此后,他也一直朝这个方向努力。

司马光历来朴素节俭,不喜欢奢侈浮华的东西。考中进士后,皇上赏赐喜宴,在宴席上只有他一人不戴红花,同伴们对他说:“这是圣上赏赐的,不能违背君命。”这时他才插上一枝花。这件事,到了司马光晚年,被他写进家训来教育他的儿子司马康要注意节俭。

此外,司马光对双亲特别孝顺。他被任命为奉礼郎时,他的父亲在杭州做官,他便请命要求改任苏州判官,以便离父亲近些,可以奉养双亲。

司马光还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他担任并州通判时,西夏人经常入侵这里,成为当地一大祸患。于是,司马光向上司庞籍建议说:“修筑两个城堡来控制西夏人,然后招募百姓来此地耕种。”庞籍听从了他的建议,派郭恩去办理此事。但郭恩是一个莽汉,带领部队连夜过河,因为不注意设防,被敌人消灭。庞籍因为此事被罢免了。司马光过意不去,三次上书朝廷自责,并要求辞职,没得到允许。庞籍死后,司马光便把他的妻子拜为自己的母亲,抚养庞籍的儿子像抚养自己的亲兄弟一样,当时人们一致认为司马光是一个贤德之人。

三、经世致用

步人仕途后的司马光仍然潜心学习,力求博古通今,他通晓音乐、律历、天文、数学,而对经学和史学的研究尤其用心。 当时北宋建国近百年,己出现种种危机,具有浓厚儒家思想的司马光,以积极人世的态度,参与政事,力图拯救国家。

1•直谏忠臣

司马光秉性刚直,在从政活动中亦能坚持原则,积极贯彻执行有利于国家的决策方略。而在举荐贤人、斥责奸人的斗争中,他也敢触犯龙颜,宁死直谋,当廷与皇上争执,置个人安危于不顾。

仁宗得病之初,皇位继承人还没确定下来。因为怕提起继位的事会触犯正在病中的皇上的忌讳,群巨都缄口不言。司马光此前在并州任通判时就三次上奏提及此事,这次又当面跟仁宗说起。仁宗没有批评他,但还是迟迟不下诏书。司马光沉不住气,又一次上书说:“我从前上呈给您的建议,马上应实行,现在寂无声息,不见动静,这一定是有小人说陛下正当壮年,何必马上做这种不吉利的事。那些小人们都没远见,只想在匆忙的时候,拥立一个和他们关系好的王子当继承人,像‘定策国老’、‘门生天子’这样大权旁落的灾祸,真是说都说不完。”仁宗看后大为感动,不久就立英宗为皇子。

英宗并非仁宗的亲生儿子,只是宗室而已。司马光料到他继位后,一定会追封他的亲生父母。后来英宗果然下命让大臣们讨论应该给他的生父什么样的礼遇,但谁也不敢发言。

司马光一人奋笔上书说:“为人后嗣的就是儿子,不应当顾忌私亲。濮王应按照成例,称为皇伯。”这一意见与当权大臣的意见不同。御史台的六个人据理力争,都被罢官。司马光为他们求情,没有得到恩谁,于是请求和他们一起被贬官。

司马光在他的从政生涯中,一直坚持这种原则,被称为 “社穆之臣”,宋神宗也感慨地说:“像司马光这样的人,如果常在我的左右,我就可以不犯错误了。”

2•高谋远略

司马光经常上书陈述自己的治国主张,大致是以人才、礼治、仁政、信义作为安邦治国的根本措施。他曾说修心有三条要旨:仁义,明智,武略;治国也有三要旨:善于用人,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司马光的这一主张很完备,在当时有一定积极意义。

朝廷下诏在陕西征兵二十万,民心大乱。司马光认为此举不妥当,便向掌管军事的韩琦询问。

韩琦说想用突然增兵二十万来吓唬敌人。司马光认为这只能欺骗一时,而且庆历年间征兵戍守边地,已经把老百姓吓怕了。韩椅说他不会用老百姓戍边,司马光表示不信。不出十年,事情果然如司马光所料。

仁宗(赵祯一○二三--一○六三,北宋第四代皇帝)宝元(一○三八—— 一○四○)初中进士,英宗(赵曙,一○六四—— 一○六七)继位前任谏议大夫,神宗(赵顼,一○六八—— 一○八五)熙宁(一○六八—— 一○七七)初拜翰林学士(唐时始设此官,相当于皇帝的秘书兼顾问,参予机要,宋代以后权位日低)、御史中丞(官名,始于周期,东汉以后专司弹劾之任)。他在政治上是保守派,顽固地反对王安石的变法,因而曾自请任西京御史台(御史府长官),退居洛阳十五年,专门从事《资治通鉴》的编撰。哲宗(赵煦,一○八六—— 一○○)继位后任尚书左仆射(yè)(秦始设,后分左右,即正副宰相),上任后立即废除新法,数月后,卒。追赠太师,温国公,谥(shì)文正,著作收在《司马文正公集》中。

司马光治学勤苦,一生大部分精力都奉敕(chì)编撰《资治通鉴》(共费时十九年,自英宗冶平三年,公元一○六六至神宗元丰七年,公元一○八四)。他在《进资治通鉴表》中说:“日力不足,继之以夜”,“精力尽于此书”。

《资治通鉴》是我国最大的一部编年史,全书共二百九十四卷,通贯古今,上起战国初期韩、赵、魏三家分晋(公元前四○三年),下迄五代(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末年赵匡胤(yìn)(宋太祖)灭后周以前(公元959年),凡一千三百六十二年。作者把这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史实,依时代先后,以年月为经,以史实为纬,顺序记写;对于重大的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与各方面的关联都交代得清清楚楚,使读者对史实的发展能够一目了然。

《资治通鉴》取材极为广泛,除了历代“纪传体”断代史(所谓“正史”)之外,还采用了大量的“杂史”、文集、笔记等有关著作,考订史实,舍弃“符瑞”等神怪材料删繁就简、取精用宏,先由“当代通儒(博洽多闻的学者,即今之史学家)(司马光的助手)刘攽(fēn)、刘恕、范祖禹等分段撰写,再经司马光删削润色总其成,所以全书读来如出一人手笔,很少有自相矛盾之处,文字也简洁流畅,富有文学色彩。

书由神宗赐名并做序;另外又由司马光编写了《通鉴考异》卅卷、《通鉴目录》卅卷,以备参考和检阅;又由刘恕另写《通鉴外纪》,记述庖羲至周的历史。

《通鉴》的编写,为我国提供了一部非常有价值的历史资料,它是继《史记》之后的我国又一历史巨著;然而就其编写目的而言,正如题名一样:“鉴于往事,资以治道”,是为使后代统治者吸取前代盛衰兴亡的经验教训,所以它着重于政治、军事,而缺少社会经济变动的记载。

就作者说,他的正统观念是很强的,在他的那些“臣光曰”(见《通鉴》的史评)中体现得是很充分的。他主张法制永远不变,他曾说:“先王之法,不可变也”;他认为,象周威烈王命晋大夫魏斯等为诸侯,是弃“先王之礼”,废“祖宗之法”。同时,他还把人们的思想活动,尤其是统治者的政治活动做为历史发展的决定因素,这些观点当然要贯串于《通鉴》之中,因此,我们在阅读时,不能不加以注意。

还有一件事表明司马光是很有军事眼光的。

西戎部将嵬名山打算帮助朝廷捉住敌人谅祚。司马光上书反对,他认为:嵬名山的兵力不足,未必能性谅祚。即使侥幸得胜,治标不治本,以后还会产生另一个谅祚。而且嵬名山如果失败后来投奔我们,不被接纳的话,穷途末路,就会突然占据边城来活命,成为我们的祸患。皇帝没有听从他的意见,从此西边狼烟四起。

司马光在政治上是一名守旧派,与主持变法的王安石发生了严重分歧,几度上书反对新法。他说:“刑法新建的国家使用轻典,混乱的国家使用重典,这是世轻世重,不是改变法律。而且治理天下,就好比对待房子,坏了就加以修整,不是严重毁坏就不用重新建造。”

司马光与王安石,就竭诚为国来说,二人是一致的,但在具体措施上,各有偏向。王安石主要是围绕着当时财政、军事上存在的问题,通过大刀阔斧的经济、军事改革措施来解决燃眉之急。司马光则认为在守成时期,应偏重于通过伦理纲常的整顿,来把人们的思想束缚在原有制度之内,即使改革,也定要稳妥,因为 “重建房子,非得有良匠优材,而今二者都没有,要拆旧屋建新房的话,恐怕连个遮凤挡雨的地方都没有了”。

司马光的主张虽然偏于保守,但实际上是一种在“宋常”基础上的改革方略。王安石变法中出现的偏差和用人不当等情况,从侧面证明司马光在政治上还是老练稳健的。

四、编写《资治通鉴》

著史,也是司马光从政治国的一种方式。1071年,王安石为相,在政见不同、难于合作的情况下,司马光请求担任西京留守御史台这个闲差,退居洛阳,专门研究历史,希望通过编写史著,从历史的兴衰成败中提取治国的经验。

早在仁宗嘉佑年间(公元1056~1063年),司马光担任天章阁待制兼侍讲官时,看到凡间屋子都是史书,浩如烟海的史籍,即使一个人穷其一生也是看不过来的。于是他逐渐产生了一个编写一本既系统又简明扼要的通史的想法,使人读了之后能了解几千年历史的兴衰得失。他的想法得了好友——历史学家刘恕的赞同和支持。

宋英宗治平元年(公元1064年),司马光把自己创作的史书 《历年图》二十五卷呈献给英宗,过了两年又呈上 《通志》八卷本。英宗看后,非常满意,要他继续写下去,并下诏设置书局,供给费用,增补人员,专门进行编写工作。司马光深受鼓舞,召集了当时著名的历史学家,共同讨论书的宗旨、提纲,并分工由刘班撰写两汉部分、刘恕撰写魏晋南北朝部分、范祖禹撰写隋唐五代部分,最后由司马光总成其书,由其子司马康担任校对。

神宗即位后,认为 《通志》比其他的史书更便于阅读,也易于借鉴,就召见司马光,大加赞赏,并赐书名为《资治通鉴》,说它“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还亲自为此书作序。神宗还将颖邸旧书三千四百卷赏给司马光参考,写书所需的笔墨纸砚以及伙食住宿等费用都由国家供给,这给司马光提供了优厚的著书条件,同时也促进了这部史书的编修工作。到神宗元丰七年(公元1084年),此书终于完稿,这部书的修订前后共用了十九年时间。

《资治通鉴》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本编年体通史,记述了从周烈士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到五代后周显德六年(公元959年),共计一千三百六十二个年头的历史。全书共计二百九十四卷,另三十卷,《考异》三十卷。这部书选材广泛,除了有依据的正史外,还采用了野史杂书三百二十多种,而且对史料的取舍非常严格,力求真实。这部书所记述的内容也的确比较详实可信,历来为历史学家所推崇。而且 《通鉴》记事简明扼要,文笔生动流畅, 质朴精练,不仅可以作为史学著作阅读,有些篇章也可以作为文学作品来欣赏。

《资治通鉴》的著述意义己远远超过了司马光著史治国的本意,它不仅为统治者提供借鉴,也为全社会提供了一笔知识财富。清代学者王鸣成说:“此天地间必不可无之书,亦学者必不可不读之书。”《通鉴》已和《史记》一样,被人们称为史学瑰宝,广为流传,教益大众。而研究者也代代相沿,使其成为一门专门的学问,即“通鉴学”。

当然,这些都与司马光的呕心沥血分不开。在洛阳的十五年,他几乎耗尽了全部心血。在完书后他曾上表皇上说:“臣现在骨瘦如柴,老眼昏花,牙齿也没儿颗了,而且神经衰弱,刚刚做过的事情,转过身就忘记。臣的精力全都耗费在这部书里了!”司马光为编书经常废寝忘食,有时家里实在等不到他回来吃饭,便将饭送至书局,还要几次催促,他才吃。他每天修改的稿子有一丈多长,而且上面没有一个草书,全是一丝不苟的楷书。书成之后,仅在洛阳存放的残稿就堆满了两间屋子,可见他为这本书付出了多么艰辛的劳动。

司马光一生著述很多,除《资治通鉴》外,还有 《通鉴举要历》八十卷、《稽古录》二十卷、《本朝百官公卿表》六卷。此外,他在文学、经学、哲学乃至医学方面都进行过钻研和著述,主要代表作有《翰林诗草》、《注古文学经》、《易说》、《注太玄经》、《注扬子》、《书仪》、《游山行记》、《续诗治》、《医问》、《凉水纪闻》、《类篇》、《司马文正公集》等。

五、司马相公

《资治通鉴》写成以后,司马光官升为资政殿学士。他在洛阴居住了十五年,天下人都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宰相,老百姓都尊称他为司马相公,而司马君实这个名字,妇孺皆知。神宗逝世时,司马光赴丧,卫士望见他,都说:“这就是司马相公。”他所到之处,百姓夹道欢迎,以至于马都不能前行,老百姓对司马光说:“您不要返回洛阳,留下来辅佐天子,救救百姓吧。”

等到哲宗即位、太皇太后临政时,司马光已是经历了仁宗、英宗、神宗的四朝元老,颇具威望。他建议太后广开言路,于是上书奏事的人数以千计。当时天下百姓,都拭目以待,盼望革新政治。但有些人却说:“三年之内不能改变先皇的政策。”于是,只改革了一些细小的事,堵堵人们的嘴巴。

此时,司马光上书直言:“先帝之法。好的即使是百世也不能改变。而像王安石、吕惠卿所制订的制度,已经成了天下祸害,应该像救火灾、水灾一样急迫地去改变它。况且太皇太后是以母亲的身份改变儿子的法令制度,并不是儿子改变父亲的法律。”这样大家的意见才统一下来。于是,废除保甲团教,不再设保乌;废除市量法,把所储藏的物资都卖掉,不取利息,免除所欠钱物;京东铁钱及菜盐的法律都恢复其原有的制度。

晚年的司马光疾病缠身,但是不把新法完全废除,他死不瞑目。于是他写信给吕公著说:“我把身体托付给医生,把家事托付给儿子,只有国事还没有托付,今天就把它交给您吧。”于是上书论免役法五大害处,请皇上下诏废除,并请求废除提举常平司;边地的策略以与西戎讲和为主;又建议设立十科荐士之法。这些建议都被朝廷采纳。

司马光被任命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时,又废除了青苗法。两宫太后听任司马光行事。当时司马光功高盖主、权重无边,连辽国、西夏派来的使者也必定要询问司马光的身体起居,他们的国君对戍守边境的将官说:“大宋用司马光做宰相,你们轻易不要惹出事非,使边境出问题。”

司马光对于朝廷可谓 “鞠躬尽瘁,死而后己”。他带病处理各种事务,不分昼夜地工作。别人劝他注意身体,他却说:“人的生死是命中注定的。”病危时,他在失去知觉的情况下,还不停地呓语,说的全是有关国计民生的大事。

元佑元年(公元1086年),司马光逝世,终年六十八岁。太皇太后听到消息后,和哲宗亲自去吊唁,追赠司马光为太师、温国公,谥号“文正”,赐碑“忠清粹德”。京城的人听到噩耗,都停工前往吊祭;岭南封州的父老乡亲,也都备办祭祖;都城和周围地区都画了司马光的遗像祭祖,吃饭时必定为之祈祷。

六、盖棺定论

司马光一生忠孝节义、恭俭正直,他安居有法、行事有礼。在洛阳时,司马光每回去夏县老家扫墓,都要去看他的哥哥司马旦。司马旦年近八十,司马光不仅像尊敬父亲一样尊敬他,还像照顾婴孩一样照顾他。

司马光一生从不说谎话,他评价自己时说:"我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只是平生的所作所为,皆问心无愧百姓全部敬仰信服他,陕州、洛阳一带的百姓被他的德行所感化,一做错事,就说:“司马君实会不知道吗?”

司马光一生清廉简朴,不喜华靡。史书上记载着他这方面的许多小故事,传为美谈。就连他的政敌王安石也很钦佩他的品德,愿意与他为邻。据说,司马光的妻子死后,家里没有钱办丧事,儿子司马康和亲戚主张借些钱,把丧事办得排场一点,司马光不同意,并且教训儿子处世立身应以节俭为可贵,不能动不动就借贷。最后,他还是把自己的一块地典当出去,才草草办了丧事。这就是民间流传的所谓司马光 "典地葬妻"的故事。

司马光的品格德行、修学治史,一直受到人们的高度评价。但对他的政绩,人们却时褒时贬。

保守派主政的时候,对其政绩大加褒扬,宋哲宗还赦令保守派的翰林学士苏东坡撰写神道碑文,洋洋几千言尽是赞美之辞。

而改革派当政时,司马光不仅漫有政绩可言,而且被列人奸相之列。宋绍圣年间,御史周铁首论 "温公(司马光死后谥号)诬谤先帝,尽废其法,当以罪及"。朝廷不仅夺去了所有封号,而且还把其墓前所立的巨碑推倒。王安石的学生章淳、蔡京主政时,为报复司马光等人尽废新法的做法,将其与三百零九名朝臣列入"元佑奸党",并要在朝堂和各州郡立 "奸党碑"。 但是在立碑肘,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石匠安民对蔡京说:"小人是愚民,不知道立碑的意图。但司马相公海内都称道他为人正直,现在却要列人奸党,小人不忍心做。"蔡京一怒之下便要处罚他,吓得安民一面求饶,一面哭诉:"大人的命令,小人不敢违抗。只是小人有一个请求:碑上刻匠人名字时,不要把小人安民的名字署上,以免留下千载骂名。"蔡京仔细一想,司马光虽然有错,但毕竟为人正直,享有威望,于是改变了主意,将司马光排除在奸人之外。

可见,司马光的人格不仅为百姓所称道,甚至连对手也为之 折服。在封建时代,司马光是孔门的第三个圣人,位列孔子、孟子之下,同样在孔庙享配。时至今日,人们仍记得历史上有一"涑水先生",他给后人留下了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

[编辑本段]他的作品

客中初夏

——司马光

四月清和雨乍晴,南山当户转分明。

更无柳絮因风起,惟有葵花向日倾。

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10月18日,在光山县衙官舍,一个男婴呱呱坠地。因光山隶属光州,婴儿的父母为其起名为光,这个婴儿就是后来北宋有名的政治家和史学家司马光。

司马光,字君实,号涑水先生,祖籍为山西省夏县涑水乡。椐清代《光山县志》记载,司马光年五、六岁,弄青胡桃,欲脱其皮不得。一婢以汤脱之。女兄来问脱胡桃皮者,光曰:“自脱也。”父适见,呵之曰:“小子何得谩语。自是不敢谩语,凛然如如成人。”“司马光打破缸”的故事则更是为人们津津乐道。一群小孩在庭院里玩耍,一个孩子不小心跌进装满水的缸里,其他小孩见状惊恐万分,四奔逃散。司马光则拿起一块石头,砸破缸里的下部,缸破水流,小孩也得救了。司马光读书时也非常用功,手不释卷,朝诵夕思,不知饥寒,很早就表现出了超人的才华。

宝元元年(1038年),20岁的司马光考中进士,授华州判官,从此步入仕途。司马光先后从政48年,官至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后来又任宰相。他提出了不少治国主张,强调为政要得民心,要知人善任,虚心纳谏,崇尚务实,反对浮夸等。任宰相后更是“躬亲庶务,不舍昼夜,欲以身殉天下”。

[编辑本段]司马光生平

良好的家庭教育

司马光,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人。生于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卒于宋哲宗元枯元年(1086年),享年68岁。他的远祖可追溯到西晋皇族安平献王司马孚。原籍属河内,今河南沁阳。到北魏时传至司马阳,曾为征东大将军,死后安葬于夏县涑水乡高堠里(今水头乡小晁村)。隋唐五代以后家族政治地位日渐下降。司马光的四世祖司马林,曾祖父司马政,伯祖父司马炳都以布衣而终。北宋初年,家世又有所转机,他的祖父司马炫考中进士,官至耀州富平县令。虽然官职不大,但政绩显著,而且以气节著于乡里。到司马光的父亲司马池时,曾为兵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属翰林学士院),官居四品,为人清直仁厚

司马光的生平介绍

史记

《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一部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

司马光因“司马光砸缸”而著名,事实上,他还是一个鼎鼎有名的史学家。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司马光的生平介绍,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司马光,字君实,号迂叟,山西夏县涑水乡人,生于河南省光山县,世称涑水先生,北宋政治家,史学家。北宋政治家,史学家。宋仁宗时中进士,英宗时进龙图阁直学士。宋神宗时,王安石施行变法,朝廷内外有许多人反对,司马光就是其中之一。王安石变法以后,司马光离开朝廷十五年,专心编纂《资治通鉴》,用功刻苦、勤奋。用他自己话说是:“日力不足,继之以夜。”

宋仁宗末年任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知谏院,他立志编撰《通志》,作为封建统治的借鉴。治平三年(1066年)撰成战国迄秦的八卷上进,英宗命设局续修。神宗时赐书名《资治通鉴》。王安石行新政,他竭力反对,与安石在帝前争论,强调祖宗之法不可变。被命为枢密副使,坚辞不就。次年退居洛阳,以书局自随,继续编撰《通鉴》,至元丰七年(1084年)成书。他从发凡起例至删削定稿,都亲自动笔。元丰八年宋哲宗即位,高太皇太后听政,召他入京主国政,次年任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传郎,数月间尽废新法,罢黜新党。为相八个月病死,追封温国公。遗著有《司马文正公集》《稽古录》等,还有诸多名著被众人所流传。

宋仁宗末年任天章阁待制兼侍讲同知谏院。嘉祐六年(1061年)迁起居舍人同知谏院。司马光立志编撰《通志》,作为统治者的借鉴,治平三年(1066年)撰成战国迄秦的《通志》八卷上觐宋英宗,英宗命设局续修,并供给费用,增补人员。宋神宗即位后,以其书“有鉴于往事,以资于治道”,赐书名《资治通鉴》,并亲为写序。此时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行新政,司马光竭力反对,与安石在帝前争论,强调祖宗之法不可变。神宗命他为枢密副使,坚辞不就。熙宁三年(1070年),自请离京,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现陕西省西安市),次年退居洛阳,任西京留守御史台,以书局自随,继续编撰《通鉴》,元丰七年(1084年)成书。书成后,司马光官升为资政殿学士。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高太皇太后听政,召他入京主国政,次年任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数月间罢黜新党,尽废新法,史称“元祐更化”。司马光执政一年半,即与世长辞,“京师人为之罢市往吊,鬻衣以致奠,巷哭以过车者,盖以千万数”,灵柩送往夏县时,“民哭公甚哀,如哭其私亲。四方来会葬者盖数万人,家家挂像,饭食必祝”。死后,宋哲宗将他葬於高陵。追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赐碑“忠清粹德”。对司马光的为人,朱熹评论:公忠信孝友恭俭正直出于天性,其好学如饥渴之嗜饮食,于财利纷华如恶恶臭;诚心自然,天下信之。退居于洛,往来陕洛间,皆化其德,师其学,法其俭。有不善曰:君实得无知乎!博学无所不通。(《三朝名臣言行录》卷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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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新法

司马光在政治上是标准的守旧派人士,他跟主持变法的王安石发生了严重分歧,几度上书反对新法。他认为刑法新建的国家使用轻典,混乱的国家使用重典,这是世轻世重,不是改变法律。所谓“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也。”司马光与王安石,就竭诚为国来说,二人是一致的,但在具体措施上,各有偏向。王安石主要是围绕着当时财政、军事上存在的问题,通过大刀阔斧的经济、军事改革措施来解决燃眉之急。司马光则认为在守成时期,应偏重于通过伦理纲常的整顿,来把人们的思想束缚在原有制度之内,即使改革,也定要稳妥,因为“大坏而更改,非得良匠美材不成,今二者皆无,臣恐风雨之不庇也”。司马光的主张虽然偏于保守,但实际上是一种在“守常”基础上的改革方略。王安石变法中出现的问题,如新法不能有效落实和用人不当等情况,从侧面证明司马光在政治上还是老练稳健的。

可以使用一句话来评价司马光的一生:其实司马光的`一生主要就是干了这两件事情编写《资治通鉴》反对王安石的新法但是有一点必须要注意就是:司马光之所以与王安石政见不和仅仅是在政治观点上有分歧,在本质上都是为国为民的真君子——纯粹君子之争,绝对不是为了一己私利,不然王安石在痛恨司马光之余也不会由衷的道出:“司马君实,君子人也!”一个令政敌都叹为君子的人,绝对不是一个小人!司马光在政治上的理解比王安石要深刻得多,在为变法问题斗得死去活来之后,司马光留下了这样的见解,基本可以概括他对王安石一生的看法“介甫无它,唯执拗耳”。

有着高度政治敏感的司马光,觉察到了变法的不妥,但具体哪里不妥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他不可能作很准确的描述,只能通过变法造成的一些恶果来解释他反对变法的原因。在宋神宗面前不断和安石争辩,但缺乏现代经济理论,司马光无法对变法方案作出有力辩驳。终其所述,只有“不妥”二字而已。结果造成了神宗误会他无理取闹的局面,不得不远离政治中心,出走洛阳。

还有点要注意就是司马光在和对方的争斗中不能得胜时,便选择了回避和退让,而不是伺机报复和恶意中伤。曾有人劝司马光弹劾王安石,然而司马光却一口回绝了他们:王没有任何私利,为什么要这样做?面对身为副宰相的王安石的如日中天,司马光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退让。

元祐更化

哲宗立,宣仁后垂帘同听政,门下侍郎司马光言:按因差役破产者,惟乡户衙前。盖山野愚戆之人,不能干事,或因水火损败官物,或为上下侵欺乞取,是致欠拆,备偿不足,有破产者。至于长名衙前,在公精熟,每经重难,别得优轻场务酬奖,往往致富,何破产之有?又曰曏者役人皆上等户为之,其下等、单丁、女户及品官、僧道,本来无役,今使之一概输钱,则是赋敛愈重。自行免役法以来,富室差得自宽,贫者困穷日甚,监司、守令之不仁者,于雇役人之外多取羡余,或一县至数万贯,以冀恩赏。又青苗、免役,赋敛多责见钱。钱非私家所铸,要须贸易,丰岁追限,尚失半价,若值凶年,无谷可粜,卖田不售,遂致杀牛卖肉,伐桑鬻薪,来年生计,不暇复顾,此农民所以重困也。臣愚以为宜悉罢免役钱,诸色役人,并如旧制定差,见雇役人皆罢遣之。衙前先募人投充长名,召募不足,然后差乡村人户,每经历重难差遣,依旧以优轻场务充酬奖。所有见在役钱,拨充州县常平本钱,以户口为率,存三年之蓄,有余则归转运司。凡免役之法,纵富强应役之人,征贫弱不役之户,利于富不利于贫。及今耳目相接,犹可复旧名,若更年深,富者安之,民不可复差役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