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办理的手续按照福利机构管理办法里面规定有以下几项要办理的:

(1)一个是个人申请;

(2)提交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3)办设福利机构的资金来源证明,一定要通过银行确认有这么一批资金;四是办设福利机构场所的证明材料,办设福利机构是租地还是个人所有财产,要有房屋证明。

2、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方法》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方法》 第八条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5)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3、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家庭养老院申请条件

申办家庭养老院的手续和流程:

1、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养老院申请。

2、合法申办人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3、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申请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根据民政部门公布的试点服务机构名单选择适合的服务机构,并向机构提出设立家庭照护床位的申请。

2、访问。服务机构上门访问,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结合老年人家庭照护状况,经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协商确认后,为老年人制定家庭照护床位服务计划与方案。

3、登记。服务机构按照机构日常收住老年人的流程,为签约老年人办理家庭照护床位登记手续,建立服务档案。

4、服务。服务机构根据服务计划派出相关工种专业人员,组成服务团队,为签约老年人上门提供服务。

5、跟踪。服务机构应定期监测老年人身体机能,及时更新建康档案,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服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