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昆派作家均是身居清要的馆阁之士,代表作家为杨亿、刘筠、钱惟演。

2、西昆派为北宋初年影响最大,声势最盛的流派,主要在宋真宗朝流行。师法唐代诗人李商隐,代表作家有杨亿,刘筠,钱惟演等,多是在朝官了。

3、名称由来是杨亿所编著的《西昆酬唱集》。

4、杨亿,北宋文学家,“西昆体”诗歌主要作家。字大年,建州浦城人。年十一,太宗闻其名,诏送阙下试诗赋,授秘书省正字。淳化中赐进士,曾为翰林学士兼史馆修撰,官至工部侍郎。

5、刘筠,字子仪,大

我国古代最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是

不敢保证一题不错,但错的应该不多就是了。

答的很辛苦,不过也同时巩固了一下,谢谢你了。

__左传_____又称《春秋左氏传》,是我国早期的一部编年纪事体历史著作

恸哭六军俱缟素,___冲冠一怒为红颜____

杜甫的诗因广泛而真实的反映了唐朝由盛而衰的社会现实,大胆揭露统治阶级的腐朽而被誉为_诗圣______

轼盛赞__王维_____ 的诗是“诗中有画”

___庄子_____是老子之后道家的主要代表。

苏轼是宋代___豪放______派的代表词人

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是___史记____

鲁迅评价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是___史记____

《诗经》共有诗作305首,其中分为风、雅和___颂____三部分。

先秦诸子散文中,最富有浪漫色彩的是 《庄子》

中唐倡导新乐府运动的诗人是 白居易、元稹

《氓》中运用“赋”的诗句是(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曹操《短歌行》的主旨是(表达作者 求贤若渴的心情和任用人才、实现一统天下的宏伟抱负 )

在《郑伯克段于鄢》中,大叔先“命西鄙、北鄙贰于已”,后“又收贰为已邑,至于廪延”,这里表现出他性格的特征的(攻于心计)

《史记》中篇目最少的是(书)

在郭沫若《炉中煤》中,作者让炉中煤来诉说衷情,这里运用的修辞手法是( 拟人 )

43 2 分 保存

同属道家学派的是 ( B )

A 孔子和孟子

B 老子和庄子

C 荀子和韩非子

D 李斯和李密

大量创作“无题”诗,并对后世特别是宋初西昆派诗人产生很大影响的诗人是 ( D )

A 王昌龄

B 王维

C 李白

D 李商隐

李白《登金陵凤凰台》在“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之后感叹人事变迁的诗句是 ( C )

A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B 南朝四百八十寿,多少楼台烟雨中

C 吴官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

D 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从李清照《声声慢》词中“将息”、“怎生”、“次第”、“了得”等词语看来,这首词语言上的一个特点是 ( C )

A 采用典故

B 采用经史语

C 采用口语

D 采用前人诗词成句

杜牧是唐朝哪个时期的诗人 ( B )

A 初唐

B 晚唐

C 中唐

D 盛唐

以下不是戴望舒作品的是 ( C )

A 《雨巷》

B 《我用残损的手掌》

C 《炉中煤》

D 《狱中题壁》

徐志摩属于下列的哪一个文学团体 ( B )

A 创造社

B 新月社

C 文学研究会

D 太阳社

王维《山居秋暝》中,流露出隐居山中之意的诗句是 ( D )

A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B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C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

D 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下列“居士”中指称李清照的是 ( A )

A 易安居士

B 六一居士

C 青莲居士

D 香山居士

___庄子_____是老子之后道家的主要代表。

“新月社”的主要诗人、新格律诗的积极倡导者__闻一多______是《红烛》的作者。

有关于王安石

一、全文浏览

[编辑本段]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二、读法参考

[编辑本段]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三、题目意义

[编辑本段]

伤,是“哀伤,叹息”的意思。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

《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四、原文及注解

[编辑本段]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赡养”的表现,“收族”,是“团结”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五、译文

[编辑本段]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他父亲把诗)传送给全乡的读书人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以宾客之礼对待仲永的父亲,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六、作者介绍

[编辑本段]

王安石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鄱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1021~1086) 北宋大臣。唐宋八大家之一。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次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

七、重点词句解释

[编辑本段]

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对……感到诧异

6借旁近:就近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题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主旨;

11观:看;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者:的地方;

16稍稍:渐渐;

17或:有人;

18宾客:用宾客之礼款待,名词动用(请客);

19邑人:同县的人;

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

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

22扳:通“攀”,牵,引;

23环谒:四处拜访;

24使:让;

25从:跟从;

26称:相当;

27闻:名声

28泯然:完全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

29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1夫:句首发语词,不译。

32固:本来。

33文理:文采和道理。

34利:认为……有利可图。意动用法

35可:值得。

36秀才:这里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7谒:谒见,拜访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向邻居借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上题写上了名字,他以诗把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诗的内容。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定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求取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认为这有利可图,硬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净尽,以成为普通人。

八、人教版教材参考

[编辑本段]

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练习说明

一 仔细阅读课文,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引导学生熟悉课文,理清文章脉络,把握作者观点。

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

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写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写方仲永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见“课文研讨”。

二 熟读全文,参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顿。

这是一道诵读训练题,重在培养学生掌握句中停顿的诵读能力,但也可以培养理解句意的能力。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余闻之也/久。

三 翻译下列句子,注意其中加线的词的意思。

这些句子中加点的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法特殊的(“奇”“宾客”“利”),一种是文言常用虚词(“于”)。

1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奇:对……感到惊奇。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做有利可图。

3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于:比。 于:被。

四 △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

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

教学建议

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独立完成作业,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教师略加点拨,适当答疑。

二、虽然本课没有要求背诵,但仍要重视诵读。课文一定要熟读,最好能背下来。

三、要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四、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

有关资料

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九、历史宏观主义的参照对比的反例

[编辑本段]

1莫扎特的父亲也带他儿子从小到全国各地巡回演出,领略各地风光,陶冶情操,签名拍照,其中不乏王宫贵族,达官显贵,也结识了许多技巧高超的民间艺人,流浪琴手,在切磋中进步,可你瞧瞧人家。

2三国时期的孔融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吧,一天,一群客人来他们家作客,大家都夸孔融聪明伶俐,只有一个高官不屑,高官说:“小时聪明,大时了了”就是暗指孔融长大后会不聪明,7岁的孔融反诘道:“那你小时候一定很聪明了。”那高官羞窘交加,跑路了,后来和孔融成了好朋友,并因此成了孔融他爸的晚辈,虽然他们本来是平辈。

十、特殊句式

[编辑本段]

一、省略句:(粗体为句子补充)

1、不使 之 学 2、令 之 作诗 3、受之 于 天也 4、余 还自扬州

二、倒装句:还自扬州 现代语序:自扬州还(状语后置)

六:唐宋八大家;

唐宋八大家是唐宋时期八大散文代表作家的合称,即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和宋代的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王安石、曾巩。

苏轼的词与欧阳修的词的关系,苏轼的诗与词的关系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抚州临川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特强,从小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登杨镇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官吏。治平四年(1067)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文。

庆历二年(1042),王安石以进士第四名及第,历任签书淮南(扬州)节度判官厅公事、知鄞县(今浙江宁波)事、舒州(今安徽潜山)通判,一度调开封任群牧司判官,旋又外调知常州事、提点江南东路刑狱公事,继召为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诰。多年的地方官经历,使王安石认识到宋代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宋封建统治所面临的危局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佑三年(1058)上宋仁宗赵祯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以历史上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唐玄宗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于覆灭的事实为例,王安石对改革抱有士大夫群中少见的紧迫感,大声疾呼:“以古准今,则天下安危治乱尚可以有为,有为之时莫急于今日”,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不然,汉亡于黄巾,唐亡于黄巢的历史必将重演,宋王朝也必将走上覆灭的道路。封建士大夫也把致国太平的厚望寄托于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台执政。熙宁初,王安石以翰林学士侍从之臣的身分,同年轻的宋神宗宋神宗议论治国之道,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指出“政事所以理财,理财乃所谓义也”。更重要的是,王安石在执政前就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曾经指出:“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而“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趋农为急”。在这次改革中,王安石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认为,要发展生产,首先是“去(劳动者)疾苦、抑兼并、便趣农”,把劳动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那些游手好闲者也回到生产第一线,收成好坏就决定于人而不决定于天。要达到这一目的,国家政权需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从上到下的改革。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诸如农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输、市易、免行钱、矿税抽分制等一系列的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王安石亲自撰写《周礼义》、《书义》、《诗义》,即所谓的《三经新义》,为学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第一次罢相。特别是由于变法的设计者王安石与变法的最高主持者宋神宗在如何变法的问题上产生分歧,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爱子王雱的病故,王安石于熙宁九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政局的逆转,使王安石深感不安,当他听到免役法也被废除时,不禁悲愤地说:“亦罢至此乎!?”不久便郁然病逝。

王安石不仅是一位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同时也是一位卓越的文学家。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把文学创作和政治活动密切地联系起来,强调文学的作用首先在于为社会服务。他反对西昆派杨亿、刘筠等人空泛的靡弱文风,认为“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诚使巧县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也。”(《上人书》)正因为安石以“务为有补于世”的“适用”观点视为文学创作的根本,他的作品多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具有较浓厚的政治色彩。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临川先生歌曲》等。

王安石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雄健简练,奇崛峭拔,大都是书、表、记、序等体式的论说文,阐述政治见解与主张,为变法革新服务。这些文章针对时政或社会问题,观点鲜明,分析深刻,长篇则横铺而不力单,短篇则纡折而不味薄。《上仁皇帝言事书》,是主张社会变革的一篇代表作,根据对北宋王朝内外交困形势的深入分析,提出了完整的变法主张,表现出作者“起民之病,治国之疵”的进步思想。《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在叙述并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的同时,尖锐地提示了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利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它对第二年开始施行的政,无异吹起了一支前奏曲。《答司马谏议书》,以数百字的篇幅,针对司马光指责新法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四事,严加剖驳,短小精悍,言简意赅,措词得体,体现了作者刚毅果断和坚持原则的政治家风度。安石的政论文,不论长篇还是短制,结构都很谨严,主意超卓,说理透彻,语言朴素精练,“只用一二语,便可扫却他人数大段”(刘熙载《艺概.文概》),具有较强的概括性与逻辑力量。这时推动变法和巩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成果起了积极的作用。安石的一些小品文,脍灸人口,《鲧说》、《读孟尝君传》、《书刺客传后》、《伤仲永》等,评价人物,笔力劲健,文风峭刻,富有感情色彩,给人以显豁的新鲜觉。他还有一部分山水游记散文,《城陂院兴造记》,简洁明快而省力,酷似柳宗元;《游褒禅山记》,亦记游,亦说理,二者结合得紧密自然,既使抽象的道理生动、形象,又使具体的记事增加思想深度,显得布局灵活并又曲折多变。

安石的诗歌,大致可以罢相(1076年左右)划界而分为前、后期,在内容和风格上有较明显的区别。“王荆公少以意气自许,故诗语惟其所向,不复更为涵蓄……后为群牧羊官,从宋次道尽假唐人诗集,博观而约取,晚年始尽深婉不迫之趣”(叶梦得《石林诗话》)。前期的诗歌,长于说理,倾向性十分鲜明,涉及许多重大而尖锐的社会,问题注意到下层人民的痛苦,替他们发出了不平之声。《感事》、《兼并》、《省兵》等,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描写和提示了宋代国势的积弱或内政的腐败,指出了大地主、大商人兼并土地对于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提出“精兵择将”的建议;《收盐》、《河北民》等,反映了当时人民群众备受统治者迫、害压榨的悲惨遭遇;《试院中》、《评定试卷》等,则直接抨击以诗,赋取士的科举制度,要求起用具有经世济国的人才;《元日》、《歌元丰》等,热情地讴歌了变法带来的新气象和人民的欢乐;《商鞅》、《贾生》等,通过对历史人物功过得失的价,抒发了自己的新的见解和进步意义。安石后期的隐居生活,带来了他的诗歌创作上的化。他流连、陶醉于山水田园中,题材内容比较狭窄,大量的写景诗、咏物诗取代了前期政治诗的位置,抒发一种闲恬的情趣。但艺术表现上却臻于圆熟,“雅丽精绝,脱去流俗,每讽味之,便沉沆瀣生牙颊间。”(《后山诗话》载黄鲁直语)和《泊船瓜洲》、《江上》《梅花》、《书湖阴先生壁》等诗,观察细致,精工巧丽,意境幽远清新,表现了对大自然美的歌颂和热爱,历来为人们所传诵。

从诗体说来,安石的古体诗虽然多用典故,好发议论,但象《明妃曲》、《桃源行》篇,立意新颖,充满着情感和丰富的想象。律诗则用字工稳,对偶贴切,但有时不免失于过多的雕刻。五绝和七绝尤负盛誉,“王半山备众体,精绝句”(《寒厅诗话》),“荆公绝句妙天下”(《艇斋诗话》)。他的诗对当代和后世都有影响,被称为“王荆公体”(严羽《沧浪诗话》)。

安石的词,今存约二十余首。虽不以词名家,但其“作品瘦削雅素,一洗五代旧习”(刘熙载《艺概词曲概》)。《桂枝香金陵怀古》一词,通过描写金陵(今江苏南京市)壮景及怀古,揭露六朝统治阶级“繁华兢逐”的腐朽生活,豪纵沉郁,被赞为咏古绝唱。它同范仲淹的《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一词,开了苏东坡豪放的先声,给后来词坛以良好的影响。

从文学角度总观安石的作品,无论诗、文、词都有杰出的成就。北宋中期开展的诗文革新运动,在他手里得到了有力推动,对扫除宋初风靡一时的浮华余风作出了贡献。但是,安石的文学主张,却过于强调“实用”,对艺术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计不足。他的不少诗文,又常常表现得议论说理成分过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韵味。还有一些诗篇,论禅说佛理,晦涩干枯。

论苏轼的“以诗为词”

内容提要: “词”作为所谓“一代之文学”,在我国源远流长的诗歌长河中本是一处静谧、柔美的涓涓缓流,而苏轼以其“以诗为词”的创作实践,使之变成波涛汹涌、气势壮阔的大河激流。

本文通过对苏轼以诗为词实践的论述,认识到苏轼“诗词一体”尝试虽然改变了词的原有的审美特征,但却极大地拓宽了词的境界与题材,使得文章道德与儿女私情能并见于词,又进而把“诗”的“言志”功能带入“词”中,大大提高了词的文学地位。

苏轼在词的领域贯彻“明道致用”,“有补于世”的文学观念,把“诗道”引入词的创作之中,提升了相对卑弱的词格,在词中承载与张扬士大夫人格力量与主体精神,从而达到诗道与词道的统一。

关键词:苏轼、以诗为词、诗词有别、诗词一体、士大夫主体精神

前人论及苏轼的词,不论褒贬扬抑,无不视他为开宋词一代新风气的词坛巨擘。正如《四库全书总目•词曲类•东坡词提要》所言:“词至晚唐以来,以清切婉丽为宗,至柳永而一变,如诗家之有白居易,至轼又一变,如诗家之有韩愈,遂开南宋辛弃疾一派,寻源溯流,不能不谓之别格,然谓之不工则不可。故至今日,尚与花间一派,并行不能偏废。”

以上的引文把苏轼与韩愈相提并论,认为苏轼在词史中的地位与韩愈在诗史中的地位大致相当,且不论这样的看法是否允当,就韩愈生涩奇险的诗而言,在诗史中的确是不能不谓之别格的,这是有定论的。而苏轼的词在词史中又是怎样的一种别格呢?这显然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言明的,下文还要详述。以下先引宋人陈师道评论苏轼词的一段脍炙人口的名言:“退之以文为诗,子瞻以诗为词,如教坊雷大使之舞,虽极天下之工,要非本色。”(1)陈师道的看法与以上引文所持观点是基本一致的,而他进一步指出苏词的基本特征是“以诗为词”。

陈师道所言的“以诗为词”具体指的是什么?他没有明言,不过他对苏词的评价倒是交代得清楚,大体的意思是认为苏词是词中的别格、另类,而非当行本色,这应该是明白无误的。而问题在于为什么“以诗为词”就会“虽极天下之工,要非本色”呢。原因只能是“诗词有别”。

一、 以诗为词的原因 :诗词有别

(一)外在形式之别:句读不葺之诗

诗词有别,就词的外表形式而言,相对于齐言的律绝近体诗,绝大部分的词皆为杂言体,但也有少数例外的。以《玉楼春》为例,上下两阕各四句,每句七字。初看非常象七律。故仅以外形来区分诗词,有时难免要犯错误。

如果诗词之别仅限与此,那对于文人的创作是没有什么大碍的,特别是对苏轼这样的大家,不过只是改变一下词句的安排,完全是胜任有余的。但问题在于词是用作协乐歌唱的,需依声

填词,即按照规定的声韵关系来填词,所以词又被称作“曲子词”。词相对不入乐的近体诗而言,与音乐的关系要密切的多。据说苏轼填词常有不协音律之作,如李清照所言:“苏子瞻学际天人,作为小歌词,直如酌蠡水与大海,然皆句读不葺之诗耳,又往往不协音律者。”(2)填词若不能依声者,此所谓“句读不葺之诗”。

对李易安此论,历来众说纷纭,意见不一,而关于苏轼知音协律的记载也多见于宋人的著作。由于词律之学,几近失传,本是词学中的难点,对于一个初学者,更是如此。所以只能按

1

照“不知为不知”的古训,约略而言之了。

(二)意境题材之别:诗之境阔、词之言长

诗词有别,其中差别最大的,应是意境题材的不同,这当然是就传统的婉约词而言的,也是就词的基本风貌而言的,因为“婉约词”相对于所谓的“豪放词”占了词的总量的绝大部分。

关于诗词之间意境题材的不同,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有极精到的评述:“词之为体,要渺宜修,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而不能尽言诗之所能言,诗之境阔、词之言长。”所谓“境阔”当是指“诗”的意境题材相对于“词”应雄阔大气、气象恢弘,所谓“言长”则是婉转细致之意,故而带来的意境则是纤弱柔美。所以“词”较之于“诗”应多婉曲。

这样的评述是否正确呢。下文试举晚唐文人温庭筠为例来说明:

苏武庙

苏武魂销汉使前,古祠高树两茫然。云边雁断胡天月,陇上羊归塞草烟。

回日楼头非甲帐,去时冠剑是丁年。茂陵不见封侯印,空向秋波哭逝川。

菩萨蛮

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懒起画娥眉,弄妆梳洗迟。照花前

后镜,画面交相映。新贴绣罗襦,双双金鹧鸪。

温庭筠是晚唐著名的诗人,又是所谓“花间派”词人的代表。以上两首诗词作品,即便是没读过,而对诗词稍有所知的人都能分辨出,其一是诗,其二是词。正如上文王静安所言,诗词在意境题材上的确存在着明显差别。就上文所引作品而言,诗的题材是怀古,词的题材是闺怨。而它们所营建的意境显然也是不同的,诗悲郁苍凉,而词温婉细腻。但问题就接踵而来了,为什么同样一位作家,提起笔写诗、作词,意境会有这样明显的分别呢?而且这并不是个别现象,对比宋代文人的诗词,会发现不少类似这样的情况。平素写诗作文道学气十足的士大夫门,一旦作词往往就会面目全非,全然是另一张嘴脸。

原因当是宋代文人士大夫阶层对词的功能属性——词体的认知。宋词上承晚唐五代花间尊前的绮靡婉约的词风,至苏轼涉足词坛前,绝大部分词家仍自觉或不自觉地在走“绮筵公子,绣幌佳人”(3)的老路,题材内容总不离男女欢爱、羁旅愁绪。所营建的意境也大多纤弱凄婉。文人士大夫们填词虽是兴至而为,但仍以为词只是供侑酒而歌的,不足以登大雅之堂,算不上诗歌的正宗,故称之为“诗余”。

“词是诗余”这是宋人对词体共同的基本认知,所谓“簸弄风月,陶写性情,词婉于诗。盖声出莺吭燕舌间,稍近乎情可也。”(4)就连北宋文坛领袖、诗文革新的主将欧阳修都是认同的 ,他说:“因翻旧阕之辞,写以新声之调,敢陈薄伎,聊佐清欢”。(5)

陈师道对苏轼“以诗为词,虽极天下之工,要非本色”的评价,正是基于上文所论及的诗词在意境题材方面的差异而言的,也是基于对“词是诗余”的认同而言的。认为诗词各有自家的畛域,应当保持各自的审美特征。正是基于这种认知,陈后山才会对敢于冲破传统藩篱的苏词提出非议,诚然,他的观点放在词学发展史上会显得保守,但他对词的审美特征有别于诗的确认,对词的独特审美价值的肯定,都是有相当见地的。

诗与词在“本色”上不同,这一点无论从词的历史传承还是总体创作实践来说,都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对苏轼而言,把诗的“本色”(审美特征)带入词里,以词来表现诗的题材、境界,又会是怎样的一种风味呢?

二、以诗为词的实践:诗词一体,

据说苏轼到中年时才开始学习填词, 他在《与鲜于子骏书》中说:“近却颇作小词,虽无柳七郎风味,亦是一家……”柳七郎即是柳永,公认的婉约派大家。苏轼所言的“无柳七郎风

2

味”,显然是要在传统的“辞情蕴藉”的婉约词风之外,另立一家,自成一格。对于这一点,宋人胡寅《酒边词序》中云:“柳耆卿后出而尽妙,好之者以为无以复加,及眉山苏氏,一洗绮罗香泽之态,摆脱绸缪婉转之度,使人登高望远,举首浩歌,超乎尘垢之外……”他对苏轼“另立门户”的作词观点,表达了充分的肯定。在他看来,苏词有别于传统的婉约词之处,是在对词的意境的改变及提升上,改变了所谓的“绮罗香泽之态、绸缪婉转之度”,而把词境提升到“超乎尘垢之外”。而达到这种改变及提升,最易行的途径显然是借鉴“诗”的题材与境界入“词”,做到“诗词一体”。纵观苏轼词创作的实践,其与一般婉约词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题材宽广、境界阔大

刘熙载在他的《艺概》中说:“词至东坡,其境益大,其体始尊,无意不可入,无事不可言。”他给予了苏词非常高的评价,并且提出了“尊体”的看法,这绝非什么溢美之辞,苏轼在前人或同辈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开拓词境的基础上,进而把“诗”的“言志”功能带入“词”中,借鉴“诗”的题材、境界入“词”,使得文章道德与儿女私情并见于词,从而大大提高了词的文学地位。总览苏轼的词的风貌,除却传统的婉约清丽外,就“以诗为词”而言,在词的题材与境界的开拓上,大致体现在以下三端:

(1)、表达治国平天下之志的“言志词”

“言志”是宋人“诗道”的核心,也是宋人诗文中最常见的题材。但在“词”里表达士大夫文人治国平天下之志的,在苏轼之前是非常罕见的。他在这一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为后代词家树立了榜样。如:

江城子

密州出猎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又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岗。为报倾城随太守,亲

射虎,看孙郎。 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会挽雕

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苏轼这首词笔力雄健,一扫当时词坛盛行的脂粉气,的确如他所言“无柳七郎风味”。词中写出猎时的盛况,可谓有声有色,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下半阕气概尤为豪壮,结语“西北望,射天狼”表达了他以天下为己任,渴望为国家建功立业,扫平边患的壮志。又如词作《沁园春》中写道:“当时共客长安。似二陆初来俱少年。有笔头千字,胸中万卷,致君尧舜,此事何难。”更是直抒胸臆,表现了作者“致君尧舜”的兼济之志。

(2)、借古抒怀的“咏史词”

“咏史”是我国古典诗歌中,极常用的一种题材,大都是通过对古人古事的歌咏来抒发自己的怀抱,实质上也是一种“言志”。当然上文举例的“言志词”中也出现了运用历史典故的情况,因为并非贯穿始终,只能看作是“比兴寄托”的运用。诗词之间,就写作方法(赋、比、兴)的使用上的差异而言,词偏重于赋,即长于铺叙。而苏轼“以诗为词”在技巧运用方面的

实质是把常用诗的“比、兴”手法多用于词。显然“用典”是实现“比兴寄托”的重要手段。

论及苏轼“咏史”词的创作,就不能不提及他的《念奴娇•赤壁怀古》。

念奴娇

赤壁怀古

大江东去, 浪淘尽 ,千古风流人物 。故垒西边, 人道是、 三国周郎赤壁。乱石

穿空, 惊涛拍岸 ,卷起千堆雪 。江山如画 ,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谨当年,小乔

初嫁了 ,雄姿英发。 羽扇纶巾,谈笑间 、强虏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

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3

这首被宋人胡仔称誉为“真古今绝唱”的词作,是苏轼在元丰五年(1082)谪居黄州,畅游赤壁写下的名篇,作者借三国时期赤壁之战的旧事来抒发自己的怀抱。词中描写赤壁雄奇的景色,塑造了周瑜“雄姿英发”的英雄形象,表达了作者渴望建功立业,却困于无常世事的激愤情怀。风格极为豪放。正是苏轼对诗歌中的借古抒怀手法的借鉴,造就了这首将被千古传唱的不朽词作。

(3)、寄托遥深的咏物词

我国诗歌从《诗经》开始,就有所谓“兴寄”的传统,而《楚辞》又开创了以“香草美人”抒发情志的优良传统。使用“比兴寄托”的手段,抒写人生感悟的咏物抒怀、借景抒情之作在宋诗中是很常见的。

在词的创作中,单纯以咏物为表象贯穿始终,并且在其中包含遥深寄托的词作,苏词也作出了很好的表率。如:

卜算子

黄州定惠院寓居作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飘渺孤鸿影。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本词作于宋神宗元丰六年,创作时间与上文所引《念奴娇• 赤壁怀古》只差一年,都是在“乌台诗案”后,苏轼以罪人身份谪居黄州,政治上极度失意时创作的,词中借咏孤雁而自况,表达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而宁可固守冷落的人生态度。词中通篇只有意象,其中人与雁,浑然一体,取象托譬,寄托遥深,风格清奇冷隽。

苏轼致力于词的题材与境界的开拓,的确做到了“诗词一体”,他所作词的题材、境界与诗几乎一般无二。然而,由于诗与词在声律方面存在的客观差异,必然将造成创作时安排声韵的不同,但在方面,苏轼同样表现出“以诗为词”的倾向。

(二)不以词意就词律

上文曾谈到苏轼填词有不协音律之作,并因此为李清照等所诟病。认为填词若“不谐音律者”,所作的词便是“句读不葺之诗”。这可被认为是李易安所表述的“以诗为词”。在展开具体评论之前,有必要对诗律与词律的差异做一简单论述:

近体诗与音乐的关系,相对于需入乐的词而言,要宽松的多。早期的词是一种音乐文学,为了配合音乐,就要求它必须具有特殊的格律,使歌词的每个字的声调高低,与音乐的抑扬顿挫配合起来,达到音调谐和,唱起来上口,听起来悦耳。因此,与诗只讲平仄不同,词讲究得更多更细。李清照在《词论》中说:“诗文分平侧、(仄),而歌词计五音(宫商角徵羽),又分五声(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入声),又分六律(阳为六律,阴为六吕。此处“六律”代指十二律吕),又分清浊轻重。”这也就是说,制调必须协音律。音乐奏过一遍叫一阕,为了配乐而歌,词也就以分片与之相适应。这样;词就必须注意处理片与片之间的关系,而不能像诗那样,根据内容来分段。诗的韵脚有固定位置,一般都在偶数句的句尾;而词的韵位,却大部放在音乐的顿歇处;因此,词调不同,韵位亦不同。

从以上的论述中可以看出,词由于需入乐的的缘故,在声律上与诗的确存在着不小的差别。而有关苏轼填词是否协音律的问题,前人各执一端,莫衷一是,而词在今天早已不能被歌唱。所以孰是孰非,已难稽考。其实,谐不谐音律对于我们今人而言,决不会有李清照般的敏感,因为不能按乐歌唱,也就无从比较谐与不谐音律的优劣。

在创作实践中,词比之于诗,对作者在形式上的束缚显然更多。有鉴于此,陆游曾说:“先生非不能歌,不喜裁剪以就声律耳。”(6)宋人王灼也说:“东坡先生非醉心于音律者…”(7)以上

4

二位都有为苏轼开脱之意,因为“非醉心于音律者”似乎有不熟悉音律之嫌,而“不喜裁剪以就声律”更是间接指出苏词的确有不谐音律之作。

就苏词不谐音律的本质而言,由于苏词的美学风格属于阳刚,不同于表现阴柔之美的婉约词,类似于西人所言的“崇高”。 表现在文学作品中,注重于内在的理念精神的抒发,而不重视外在的表现形式,而声律在词作中当属于后者,被苏轼所轻,当是难免的。

所以,无论苏轼对于音律是否精通,当他所要表达思想内容与声律之间产生冲突时,他无疑将选择对声律作调整,以适应内容的表达。

面对苏轼这样对传统的“反动”,并非人人都能象胡寅、刘熙载两位一般给予他肯定评价的,与此相反,当时的情况是认可的不多,反对的不少。而攻击的方向大致有二,一是对词境的拓宽上,二是在声律上。宋人俞文豹在《吹剑续录》中记录了苏轼一段逸事:“东坡在玉堂,有幕士善讴。因问:‘我词与柳七郎如何?’曰:‘柳郎中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词,须关东大汉,执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东坡为之绝倒。”。

词按当时的惯例,显然是应由“十七八女郎”来歌唱的,若由关西大汉替代无疑将改变词原有的审美趋向。这幕士的看法与陈师道不谋而合,看来这应当是当时的一种普遍观念,上文已经论述了诗与词在“本色”上的确有所不同,但给苏轼“以诗为词”的行为作出一个是非好恶的判断确是很为难的,因为不论是基于审美欣赏的“趣味无争辩”,还是基于正视历史存在,苏词都开创了词的另外一面,存在即合理。

三、以诗为词的内核:诗道与词道的统一

在词的领域里,苏轼无疑是一位革命者。对于他而言,一切有碍于表达思想情志的传统枷锁,都会被他砸得粉碎。无论是题材或是声律。然而,任何文学领域的变革都有其内在的必然性,任何文学创作风格的变化,都是时代变迁的产物,即所谓“文变染乎世情”。(8)

苏词以诗为词创作实践的产生,一方面是宋代特有的文化背景与士大夫心理状态的映射,另一方面则是苏轼本人的人生志趣、生命历验的反映。

(一)诗文革新的余绪

苏词以诗为词的创作实践的产生,是以北宋中叶开始的儒学复古思潮为其文化背景的,即所谓诗文革新运动。

宋初结束了晚唐五代长期分裂割据的局面,赵宋王朝以史为鉴,采取了重文轻武的国策,这一方面造就了宋代文化的极度繁盛,所谓“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年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9),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宋代对外政策的孱弱。以至于两宋三百余年,边患不绝,受尽外族的侵凌。

晚唐五代是“合久必分、治久必乱”的中国历史中的又一个荒唐乱世,士人阶层的文化理想与政治热诚,在宦官专权、藩镇割据的黑暗社会现实面前,化成了“郊寒岛瘦”般的穷愁苦吟。诗文之风较之盛唐可谓格卑而气弱,所谓“唐祚至此,气脉浸微,士生于斯,无他事业,精神伎俩,悉现于诗,局促一题…无复恢涵气象”(10)。晚唐五代诗文之风的格卑气弱实与文人士大夫的人格力量的卑弱乃至整个时代的精神形态萎靡息息相关。诚如欧阳修在《新五代史•杂传》中感叹:“得全节之士三,死事之臣十有五…”。

宋初诗文之风上承晚唐五代的卑弱浮靡之气,加之士人阶层由乱世入治世不久,纲纪败坏、士风卑下的局面一时难以扭转,文人多以相互唱和,粉饰太平为乐,在他们的诗文作品中,片面追求缺乏具体思想内容的形式之美,史称“西昆派”。显然,这与宋初统治者振兴文教,恢复儒家道统的想法是向背离的,所以宋真宗在祥符二年(1009)下诏复古,指斥“近代以来,属辞多弊,侈靡滋甚,浮艳相高,忘祖述之大猷,竟雕刻之小巧”并告诫“今后属文之士,有

5

辞涉浮华,玷于名教者,必加朝典,庶复古风”,宋王室的复古诏令无疑是旨在维护名教,但在客观上打击了在文坛占统治地位的西昆派。而随着文官政治的推行,科举制度的完善,士人阶层自尊心和政治责任感逐步得到提高与恢复,士大夫不再只是儒家经义的阐释者,而且同时成为儒家思想和政治主张的实践者。到宋仁宗期间,以欧阳修、梅尧臣等为代表的文人士大夫们以复兴儒学为己任,以挺立士风为目的,在宋王朝下诏复古的推动下,进行了一场深刻的文化复兴运动——诗文革新运动。

诗文革新运动的实质是在诗文中强调教化与讽谏的政治功用,要求在文学作品中反映和承载儒家正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反对于社会无实际作用的浮靡文风。这使得诗文要承担起“载道”与“言志”的重任。反映在诗中,必然会选择向先秦两汉儒家诗学“言志”传统的回归。“诗言志”在汉代诗学是有着政治伦理意味的,而宋人所言的“志”并不是对前人政教诗论的简单回归,宋人所言之“志”应是更宽泛的,超越个体意识的,体现士大夫群体本质的抽象化的主体精神,可谓之“诗道”。

宋人普遍认为言为心声,文品即人品的体现,所以在他们的诗文作品中,往往自觉地贯彻“明道致用”,“有补于世”的文学观念,以教化讽谏为写作诗文的主要目的。

而在词的领域,情况却与此相反,作为“诗余”的词在诗文革新运动中,似乎并没有被波及。而词风自入宋以后,并无什么大变,文人对于词的功用,似乎满足于“娱宾谴兴”(11)的状态,而“诗文革新”所倡导“载道”、“言志”的主张对于词的创作也并无什么实际的触动,究其原因,一是由于词没有“言志”的传统可以回归,再者文人也习惯于把不被“诗文”所容的“艳情”放在词中。期间虽然也有范仲淹、王安石写过一些格调较高的作品,但总体而言,词格相对于诗格无疑是较卑弱的。

相信苏轼步入词坛之时,便有意改变以上的局面。他面对相对卑弱的词格,一方面认识到由于诗词各自具有不同的审美特征,即所谓“诗庄词媚”,而词偏重于表现阴柔之美,所以苏轼致力于改变词的题材与境界,使词能兼而能表现阳刚之美,另一方面,由于前代词家在进行词的创作时,似乎总是受到某种特别的文化心态的左右,使得词人们总是喜欢矫揉造作,不以真性情、真面目见人,而苏轼则以“吾道一以贯之”理念,把诗文中“载道”、“言志”的主张介入词的创作,以真性情、真面目出现,不屑于矫首学语,矫揉造作。

苏轼上承诗文革新的余绪,对词体进行了改革,使得作为“言为心声”的文学样式之一的词,能够挣脱传统的束缚,自由地抒发作者的情志。词经过他的改造,终于摆脱“诗余”的面目,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

(二)士大夫主体精神的张扬

宋代士人普遍有一种维系正统文化传承的使命感,和“大厉名节,振作士风”的自觉。苏轼作为宋代文人楚翘,更是如此。不过,当他登上文坛时,诗文革新运动已经基本取得胜利,

在诗文领域,“载道”、“言志”的文学主张已深入人心,他只须沿着前人开辟的康庄大道,在诗文的天地中去驰骋他的才华、去申明他的政治理想、去张扬他的“道”。

在词的领域,如上文所述,由于历史传承与文化心态的原因,士大夫们似乎总醉心于“词是艳科”的本色面目,而无意让词去发挥经世致用的社会功用。而苏轼以“挺立士风”、“有补于世”的道德自觉,在“言为心声”文学观指引下,着力提升词的文学地位,使之能与诗文一般,为文人士大夫“言志“、”载道”。

苏轼以“诗词一体”的实践,在词的领域贯彻“明道致用”,“有补于世”的文学观念,把“诗道”引入词的创作之中,提升了相对卑弱的词格,在词中张扬士大夫人格力量与主体精神,从而达到诗道与词道的统一。

阅读苏轼文学作品,的确能感受到他“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道,为去圣续绝学,为万事开太平”(12)的强烈使命感。也正是由于他对国家、民众、文化的这种使命感,使得他一生的

6

仕途远不及他的文学道路来得显赫坦荡,由于他始终身处新旧党争的旋涡之中,而他处世立身,自有本末,不会以一己之私或政治好恶而有所趋附。以至于他一生之中总是充满了小人的讪谤与迫害,而苏轼却始终故我。在他身上充分地体现出了士大夫的人格力量与主体精神。诚如王国维所言:“即使无文学之天才,其人格亦自足千古”。(13)

苏轼向来被视为我国历史中最伟大的文人之一,所谓“三代以下之诗人,无过于屈子、渊明、子美、子瞻者…”(14)这一方面是对他在诸多文学领域建树良多的褒奖,另一方面也是对他非凡人格力量的肯定。

注释:

(1) 、《苏轼资料汇编》第139页辑引陈师道《后山诗话》

(2) 、《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33引李清照《词论》

(3) 、欧阳炯《花间集》序。

(4) 、《词话丛编》辑张炎《词源•赋情》

(5) 、《全宋词》辑欧阳修《 西湖念语》

(6) 、《苏轼资料汇编》第536页辑引陆游《老学庵笔记》

(7) 、《词话丛编》辑王灼《碧鸡漫志》

(8) 、刘勰《文心雕龙·时序》

(9) 、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

(10) 、俞文豹《吹剑录》

(11) 、陈世修《阳春集序》谓冯延巳词“所以娱宾而谴兴也

(12) 、张载《论说十七首》

(13) 、王国维的《文学小言》

(14) 、王国维的《文学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