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省级行政区划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23个省分别为: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5个自治区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个直辖市分别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2个特别行政区分别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按地理分区,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华东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台湾省;华中地区包括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华南地区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西南地区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西北地区包括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中国总共有多少个省份

中国总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23个省分别是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5个自治区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个直辖市分别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2个特别行政区分别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省份即我国的省级行政区,是行政地位与省相同行政区的总称,为一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中国共有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

省份: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台湾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

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全国一级地方行政单位曾一度是大行政区,后历经多次变动,1965年基本稳定下来。1967年设立天津市,1988年设立海南省,1997年设立重庆市,同年收回香港,1999年收回澳门。

截至2004年底,中国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0个地区(州、盟);661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852个市辖区。

全国乡镇总数37334个,其中:镇19883个;乡17451个。全国共有街道办事处5904个。

全国设有居委会(社区居委会)78万个;居民小组1296万个。村委会644万个;村民小组5079万个。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