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绣又名“川绣”,是在丝绸或其他织物上采用蚕丝线绣出花纹图案的中国传统工艺,主要指以四川成都为中心的川西平原一带的刺绣。
蜀绣是中国刺绣传承时间最长的绣种之一,蜀绣的历史最早可能上溯到与中原夏朝文明同时代的古蜀三星堆文明。战国末期蜀郡已经成为位居中国第二位的丝织业基地,秦汉时开始在成都设置“锦官”,人们对衣饰的多样性需求使绣和锦并肩发展,并产生出了蜀绣独具特色的“锦纹针”。
蜀绣最早见于西汉的记载,当时的工艺已相当成熟,同时传承了图案配色鲜艳、常用红绿颜色的特点。清代确立了“
蜀绣是什么象征,意义?
蜀绣,它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国家地理的标志产品。蜀绣是中国四大名绣之一,与湘绣、粤绣、苏绣齐名。蜀绣技艺巧夺天工,蜀绣以其独有的文化特色和丰富的内涵,奠定了其在巴蜀文化中的重要地位。
蜀绣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刺绣之一。蜀绣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蜀的三星堆文明,与中原的夏文明是同时代的。战国末期,蜀县已成为中国第二个丝织基地。秦汉时期,成都设立了“锦官”(管理丝织品的政府机构)。人们对服装的多样化需求使得刺绣和织锦并行发展,产生了蜀绣独特的“织锦针”。
蜀绣最早的记载见于西汉杨雄的《蜀都赋》:“一枝烛辉煌,若以锦布绣之,则貌若无物。”杨雄做了刺绣后;西汉末年刘欣的《西京杂记》中也有汉代蜀绣的记载;这些记载表明,在西汉时期,织锦和刺绣是人们心目中最精美的丝织品,说明当时的织造和刺绣技术应该已经发展到了相当的水平。同时也传达出汉代蜀国灿烂的色彩明亮耀眼,给人以强烈的视觉感受。到西汉末年,蜀中“女工之工盖天下”(《后汉书》)。
西晋常渠《华阳国志》详细记载了蜀国的物产,用金、银、珠、玉列出织锦、刺绣。隋唐时期,蜀国的织锦和刺绣非常流行和发达。《隋书地理志》说“大人巧,织锦雕妙,故近于国”。唐代“织茧帛者美天下穷”(《宋史地理志》)。刺绣不仅是四川各地的生产活动,而且刺绣和刺绣也频繁出现在文人的诗词和赋中,代表着奢华、富贵和稀有。在唐代,四川的富裕家庭经常穿着华丽的衣服,而普通人则在闺房里用刺绣来表达他们的感情。
宋代《全亦舒文志》记载:“织纹锦绣,穷工极巧。”《帝宋镜》曰:“蜀地富庶,产丝帛,人作冰绾、丝绣等物,名为天下之冠。”蜀绣受宋代中原绣派的影响,由实用性转向装饰性和艺术性,追求以名人字画为绣粉的时尚。宋代邵熙时期(1191-1194)的双冠图是现存最早的蜀绣作品。刺绣材料是丝绸,有两个鸡冠花和一只公鸡。虽然历时近千年,但依然历历在目,展现了宋代蜀绣的画绣特色。宋代刺绣在针线上是精细的,用线停一两根线,发丝等针都是精细的。花鸟的刺绣没有细致到不能做的地步。另外,自然清新的题材比龙凤、汉唐流行的图案更富有生活气息。背书和绣工的作品后,说“仿宋绣”,称赞“细绣”,也就是说能消除针线痕迹,直接被称为“针神”。这是一幅仿宋画的作品,甚至有人称之为“画绣”。
宋元时期,蜀绣的针法继续发展,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针法特色和神韵风格;元朝末年,明于震在重庆称王,他的龙袍是蜀绣。胸前绣有丝线的龙腾采用了锁式针迹、齐针针迹、辅助针迹、混合针迹、联针针迹、滚针针迹、转折针迹等多种针迹,其隐约的针迹已经出现了两针三针的雏形。龙麟绣片平整光亮,色彩均匀,充分显示了蜀绣片的鲜明风格。
明朝洪武世在四川设“织染局”,《明会典》记载,织染局包括绣工、织工、织毯工、毡工等。秦良玉的蟒袍(绣蟒-凤衫在,秦良玉)除蟒蛇纹外,胸背绣双凤,裙角绣寿山福海彩,留白彩云,两侧宝相花,有、辅针、联针、准星针、抢针,还有和金镶嵌,显示了当时蜀绣的技艺水平和特点。一件蓝缎镶金绣袍,前胸、后背、袖子上都绣有如意、云纹、宝相花等金色图案。由于明代大量使用棉织品,蜀绣中的挑花和拉丝技术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清道光十年(1830年),成都刺绣行业成立了专门的行会“黄三神会”,由店主(店小二)、材料(工人)、教师(工人)组成。这种组织形式的建立,标志着蜀绣已经从家庭手工制作逐步发展到市场化运作。根据业务的需要,可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别:穿着品(寿衣、披风、袖套等实用品)、服饰(戏服、长袍)和灯笼(婚丧嫁娶的屏风、彩帐等。);晚清时期,蜀绣店铺已经形成了家庭个体、小作坊和政府管理相结合的格局。起初,蜀绣主要流行于民间。清中叶以后逐渐成为一种产业,尤其是成都九龙巷和客家巷。当时,县政府办的工业劝导局也设有刺绣部门,可见其生产范围之广。当时的制作品种主要是官服、礼品、日用花服、侧花、婚棺、彩帐、条屏。
当时成都九龙巷、客家巷周边有八九十家刺绣作坊。随着官方劝导局的建立,蜀绣业更加繁荣。例如,神会时期黄三刺绣的要点是:制作服装,到了工业局时期,实用产品增加了刺绣欣赏类别,如条屏、中堂、斗方、横披肩等。以苏东坡的怪石、郑板桥的竹石、陈老莲的人物等古代名画来划分主题,并请当时的著名画家设计刺绣稿,绣出流行的图案,包括山水花鸟、古画等等。如八仙渡海、麻姑祝寿、吹笛引凤、麒麟送子等。还有大量的比喻,如喜鹊闹梅花,鸳鸯戏水,从此幸福,凤凰戴牡丹。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清政府在成都设立四川省劝业总局,内设刺绣部,聘请著名艺术家设计刺绣稿,研究刺绣技艺。当时,刘子健的山水、赵鹤琴的花鸟、杨建安的荷花、张志安的虫鱼等一批颇具特色的画家的作品被运用到蜀绣中,提高了蜀绣的艺术欣赏性。这时也涌现出、王、、罗文生、等一批著名的绣工。
随着蜀地丝织业的发展,蜀绣有了坚实的基础,所以很有名。刺绣立足于民间,但作为一种工艺,在当时还是很少见的,因为是奢侈品,由朝廷控制。
蜀绣的发展是基于蜀国的富庶,尤其是丝绸的质和量(著名的南方丝绸之路发源于成都)。
古蜀绣很少代代相传。
作为一种特殊的技能,刺绣在历史上经常被帝国政府所控制。如宋代设立文绣院,招募绣工绣御衣、饰。元朝在全国各地设立刺绣局,明朝设立御坊,负责各种工艺。在清朝,类似的机构被称为组织办公室。除了监督帝国政府的需要,这些官方机构还在正式建立刺绣行业和提高其社会和经济地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如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清政府在成都成立四川省劝业总局,设有刺绣部,有张红星等名家绣的动物四屏,并获得巴拿马运动会金牌。张行绣的狮子滚绣球挂屏荣获清廷嘉奖,并被授予五次军事功勋,为蜀绣赢得了极大的声誉。
起初,蜀绣主要流行于民间,流传于世。当时县政府办的“劝导局”也设有刺绣部门,可见其制作之广泛。当时的生产品种主要是官服、礼品、日用花服、侧花、婚丧嫁娶、彩帐和条屏,等等。
清朝中期(1644-1911)以后,蜀绣逐渐成为一种产业。当时,各县政府都设立劝导局,鼓励蜀绣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成都蜀绣厂在四川成立,使蜀绣工艺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技术不断创新的新阶段。
清初的艺人吸收了顾绣的优点(清末成都仍有几家作坊以顾绣为名),以及长针绣后扎针的民间刺绣方法。成都是当时蜀绣的中心。由于选材制作精细,成品牢固可靠,价格低廉,长期在陕西、山西、甘肃、青海等省销售,颇受欢迎。生产多件连衣裙、被套、枕套、窗帘、鞋帽等实用的服装产品。
清朝时期,成都发展了许多刺绣店。
蜀绣来源于人民,就像陕西剪纸、绵竹年画来源于人民一样,因为人民的创造力是无穷的。在城市和农村的庭院和闺房里,妇女们在嫁妆衣服和礼物上绣上精心设计的图案,寄托着她们对美丽的追求和对幸福生活的向往。随着时代的演进,很多民间技艺会逐渐形成产业和规模。
1831年(清朝),随着蜀绣行会的成立,成都蜀绣工艺迎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店铺、作坊数十家,绣工千余人。这一时期,刺绣产品开始由专业设计师设计,产品逐渐分为穿货、服饰、灯光三个行业。随着民间蜀绣的不断发展,蜀绣工艺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局面。清末政府提倡振兴实业,并在成都设立实业劝导局。劝业厅设有刺绣部,负责蜀绣的生产和销售。蜀绣中的许多精品被指定为皇家贡品,优秀的艺人还被授予“五品同题”的称号,极大地鼓舞了蜀绣的生产和制作。
民国以后,蜀绣虽然不再绣朝鲜服饰和贡品,但绣日用品的范围越来越广,几乎涵盖了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小到童装鞋帽,大到婚礼床上用品,室内装饰和礼品娱乐。随着刺绣范围和题材的普及,蜀绣的装饰性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出现了大量运用历代名画绣图的蜀绣作品。抗战时期,文化中心南移,许多画家和技师来到成都,为蜀绣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蜀绣技术的发展也遭受了很大的挫折。文革期间,很多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被批判为“封、资、修”。蜀绣也不例外。从事刺绣的艺人甚至被诬为“为帝王将相、才子佳人服务”,导致刺绣行业的改变,刺绣工人生计的改变。著名的成都蜀绣厂当时也处于关闭停产状态。这家专营蜀绣的集体企业创建于1951年,当时名为曙光绣品厂和李群绣品厂,有450多名专业人员。产品分两类:日用品和升值品。日用品包括斗篷、裙子、枕套、被子、床单、衣服、毛巾、窗帘、七彩窗帘等。欣赏品有中堂、斗方、绣屏等。
1971年后,成都蜀绣厂开始恢复生产,那些转行做其他行业的刺绣工人也回到厂里,重新拿起自己心爱的针和绣框。自1981年以来,蜀绣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除去蜀绣厂的绣工,农村郊县的绣工迅速增加到七八千人,蜀绣迎来了明媚的春天。在1982年第二届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和1985年巴黎博览会上,蜀绣获得了极高的荣誉。
四川的刺绣遍布全国。上世纪70年代末,川西农村几乎是“家家户户做针线活”,人数达四五千人,是刺绣厂职工的15倍。除绣花被、枕套、头巾、手巾、衬衫、台布等几十个品种外,还积极生产毛纺绣片和绣花屏风出口。刺绣仍然保持着浓郁的地方特色。民国初年,郫县安靖镇开始出现专营刺绣的绣户。
但是蜀绣的现状却不容乐观。四川只有一家成都蜀绣厂,条件很差,面临改制的问题。原来的小部分绣工都在30岁以上,很难注入“新鲜血液”。有专家说,美轮美奂的蜀绣发展已经严重滞后,与号称“百万绣工”的苏绣相差甚远。2005年底,成都蜀绣厂改制,全厂职工买断工龄。2006年初,成都市金牛区出资成立蒙蜀绣大师工作室;5月,蜀绣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