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电快递公司查询,收货方在没有收到货前,货丢失,应该由发货方和相关的快递公司沟通,协商处理解决,若财产损失大,可以报案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快递公司对已保价的快递,应当按照保价额度全额赔偿,对未保价的快递,应当按照运费的三倍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损毁,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快递被偷了一般怎么处理
如果是网购的包裹被弄丢了,可以先找卖家协商,卖家会自行做出补发或是退款的处理,若卖家不予处理或处理不满意,可以在沟通无解的情况下请网购平台官方介入。也可以向快递公司索赔,若是对索赔结果不满意的,或者快递公司无法按照事先约定来赔偿的,可以请求司法介入。对于索赔标准,各快递公司都有规定,按照寄件时约定的赔偿条款进行索赔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快递被人偷了怎么办?
快递被人拿走了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立即联系快递公司,第一时间反映情况。
不管快递是因为快递公司的失误,或者是自己公司负责收发快递的部门出问题了,在你不能确定原因在哪里时,一定要先及时向快递公司反应,了解情况。
如果快递公司员工反馈快递已被你的公司的他人代签的话,那么就可以缩小寻找快递的目标。
2、联系自己公司收发快递的部门。
目前,每个企业的个人快递和企业快递都很多,员工之间快递发错是避免不了的事情。
及时的与负责快递收发部门的人员联系,追回自己的快递。
如果追寻不了的话,要求合理正当的赔偿是应该的。
如果其不予赔偿的话,及时向企业的处理这类事情的部门寻求帮助,必要的时候使用合理的法律手段。
3、快递是被快递公司弄丢的,不论快递公司是出于什么原因,他们都应该有理由和有责任帮你追回快递,如果快递公司无法追回,就应该给予正当赔偿。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快递被偷了,怎么办
方案一:如果是网购包裹丢失,这个处理起来比较简单,直接找卖家,卖家会自行处理:补发或退款。如卖家不予处理或处理不满意,可以在沟通无解的情况下请网购平台官方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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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二:如果是私人邮寄包裹,这个处理起来相对复杂。首先请寄件方提供邮寄单(或快递单号)及有效证件到当地快递点进行索赔处理。
如对当地快递点索赔结果不满意,可联系快递公司客服电话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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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三:如对快递公司索赔结果不满意,或者快递公司无法按照事先约定赔偿的情况,可以请求司法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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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标准:各快递公司均有规定,按照寄件时约定的赔偿条款(快递单上有说明)进行索赔即可。
如就赔偿条款与快递公司产生争议时,可参考以下标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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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①《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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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快递被人偷了怎么办
网购的快递被别人偷走了的话那么你只要没有收到快递之前出现问题你都可以直接找商家平台让他们给你进行赔偿就好了。具体问题他们会处理的。
在最高法新闻通气会上,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杨临萍表示,消费者网购的货物在交付过程中被他人冒领,消费者主张销售者与送货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应由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销售者已将货物交给快递公司发运,但在运输过程中,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在送货时未验证对方身份信息擅自将货物交由他人签收,销售者尚未完成货物交付义务,构成违约,故对消费者请求销售者赔偿已付的电脑款及邮寄费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只约束缔约双方当事人,快递公司将货物错交给他人,属于销售者与快递公司之间的运输关系。快递公司不应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故对消费者关于快递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
相关案例:
2014年6月,首饰公司员工赵某通过网络与买家谈好钻戒交易事宜,销售成交价62300元钻戒一枚。2014年6月29日,赵某将上述钻戒交由快递公司寄往买家范某某,赵某支付了快递费22元、按保价费率5‰支付保价费20元。
快递公司向赵某出具运单背面有快递运单契约条款,所载内容有:“特别声明:寄件人托运价值超过2万元的贵重物品的,应当在托运时向本公司声明。
寄件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本公司有权按照不超过2万元的一般物品予以赔偿……若寄件人已选择保价或特安,则本公司按照投保金额予以赔偿。若托寄物仅有部分损失,则按照损失比例赔偿。”
2014年6月30日至同年7月2日间,毕某某利用从网络帖子上获取的钻戒快递发货人及收货人的相关信息,其冒充发货人拨打快递公司客服电话,修改收货人的收货地址及电话后签收快递,骗取钻戒并销赃,据查该帖子由首饰公司员工赵某发布。
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本案中,首饰公司通过快递公司邮寄涉案钻戒,双方之间形成邮寄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快递公司未按约定将托寄物品送达收货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院判决,快递公司赔偿首饰公司37380元。
快递公司主张因首饰公司选择了保价,应按照快递运单的保价条款进行赔偿。审理法官认为,保价赔偿条款属于限制责任条款,根据合同法规定。
合同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则在快递公司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寄件人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不应适用该保价条款。
首饰公司交寄涉案钻戒后,犯罪分子通过拨打快递公司客服电话修改收货人电话及收货地址,骗取钻戒。邮寄服务合同中收货人地址及电话的修改属于重大变更,快递公司应尽到谨慎的审查义务。
但快递公司自行变更上述信息且在送货过程中未对收货人的身份进行审核、验证,其对涉案钻戒的丢失具有重大过失,故本案不应适用上述保价条款,快递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首饰公司员工在与收货人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公开交流过程中,泄露了本案中运单的物品详情、发货人电话、收货人电话及收货地址等重要信息,使犯罪分子获知了其实施诈骗所需要的信息。
同时,从快递行业的性质和保价目的来看,快递公司对不同价值的物品在邮寄过程中的注意义务具有差别,对价值较高的物品通常会采取安全性更高的邮寄方式。快递公司要求邮寄超过2万元的贵重物品时应进行声明,首饰公司未如实声明。
导致快递公司未按物品实际价值采取与之相适应的邮寄方式。因此,对于涉案钻戒损失,首饰公司自身亦应承担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