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分在什么地方丢失的:
1、快递取件后丢失,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赔偿;
2、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网点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赔偿;
3、快递在中转网点丢失的由中转网点赔偿;
4、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的网点赔偿;
5、在快递派件途中丢失的,由快递送件员赔偿。
快递出去的东西不见了,责任谁负责?
快递出去的东西丢失,责任由快递公司承担。如果快递公司拒不承担可以拨打12305向国家邮政局进行投诉。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扩展资料: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第六条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电话为“12305”。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登陆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微信、书信或者传真形式申诉。消费者向市(地)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诉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 消费者申诉受理范围:
(一)邮政企业经营的邮政业务服务质量问题,具体包括:邮件(信件、包裹、印刷品)寄递,报刊订阅、零售、投递,邮政汇兑,集邮票品预订、销售,其他依托邮政网络办理的业务(不包括邮政储蓄);
(二)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快递业务服务质量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快递暂行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邮政局——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