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事务保障所简称劳保所,属于国家公务员单位,现在一般都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保障所,隶属于各镇人民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是相应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事务保障所职责:

1、掌握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情况,按要求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定期上报就业统计报表和工作信息;

2、因地制宜推动发展各项形式的就业实体、社区非正规劳动组织。鼓励和协调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开发就业岗位,积极扩大就业;

3、建立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发布就业信息,搞好职业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