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三部委近日印发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明确规定,测试车辆应当遵守临时行驶车号牌管理相关规定。未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上路行驶。

《规范》所称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X人、车、路、云端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并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智能网联汽车通常也被称为智能汽车、自动驾驶汽车等。

《规范》明确了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及测试车辆的准入条件。其中,测试主体应符合具备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技术研发或试验检测等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业务能力;对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时可能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具备足够的民事赔偿能力等七个方面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