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各有千秋,风格不同。
理查德·克莱德曼属于新世纪音乐,轻音乐,追求天籁的感觉。钢琴表现方法十分朴素,微妙的触键之下并未让人感觉到修饰,而是直接的表现感情,此种稳健安详的音乐性塑造出充满感情的气氛。擅长演奏肖邦、拉威尔、德彪西等人的作品,在古典音乐界是一颗明日之星。被誉为钢琴王子。
马克西姆主要是走跨界音乐风格,把古典音乐和现代音乐结合在一起,让古典音乐不再让人望而却步,也让现代音乐充满内涵,曲风往往都是以激情,澎湃为主要格调。是一秒钟可以弹奏16个音符的钢琴圣手。
马克西姆,郎朗,理查德克莱德曼,谁的技术最好
没有可比性,技术不代表水平,因为他们是不同音乐风格的...
如果从难度上讲,好像就比较容易比较了。郎朗演奏过的高难度古典曲目非常多,得到很多大师的赞赏。
马克西姆的曲目整体来说要比理查·克莱德曼的高很多。但是理查·克莱德曼受人们欢迎是因为他的演奏方式,如果你仔细分析他对乐曲的处理,会发现他演奏的曲目虽然简单,却能够深深打动人是有他的道理的。世界各地的钢琴爱好者、钢琴家都有演绎过克莱德曼的曲子,但是效果几乎没有理想的。所以用技术来衡量,马克西姆和理查的技术也是一流的,只不过难度就无法与古典钢琴曲比较了。
我说马克西姆比理查德克莱德曼帅!厉害!对不对!!!?
这是你的看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像我就更喜欢克莱德曼,觉得克莱德曼更帅(希望我说这话你不要介意),因为他的浪漫和善良和他崇高的精神境界,演奏时感情洋溢,他演奏的曲目我几乎无一不爱。马克西姆是技术优势,我想应当用“酷”来形容他更为恰当,他的风格大体上还算可以为我所接受,比如《出埃及记》。我可以说你对,也可以说你不对,这是你的想法,我尊重。PS:你这人让我无言以对,其实到头来你就是想让人家说Maksim帅,不瞒你说,你真挺奇怪的。
请问理查德克莱德曼和马克西姆这两位现代钢琴诗人要是PK的话谁的水平更好?还是不分上下
艺人是不会恶意PK的,善意的也没必要,有这样几个原因。每个艺人都可以从另外的一个艺人身上吸取经验和专长,并转化为自己的特色。
克莱德曼出道较早1977年。但是丝毫不见他的热潮退掉。原因是他坚持每年都出一张全新专辑,在编曲上下足了功夫,编配和弦时的风格很独特,即横跨于古典与流行之间。这就是他火的原因。在录制原创曲和演绎他人的作品时,能够融入自己的感性和理性的思考。克莱德曼演奏钢琴时的触键力度,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所以他弹出来的风格其他人最多学到50%。他的琴音无论是在什么质量的钢琴上,都能保证华丽,这是克莱德曼的功底所至。所以特别容易打动听众。他在欧美出版的专辑哪一张不是热销呢?只是国内不引进罢了。这就是为什么他还能在2012年每个月还有5-15场演奏会的惊人数量的原因。另外,他的演奏曲目宽泛。例如他也弹《扎奴尔》、《突尼斯的一夜》这种难度极高的爵士啊。只是有一些人未听过罢了,想找得找得到,他演绎抒情作品其实也就占了60%。
马克西姆以电音为主。他具有极高的人气。他的钢琴演奏技巧高。跟克莱德曼一样,他已经为自己的演奏定位了。就像克莱德曼也绝不超出自己的定位范围一样,偶尔很可爱地“耍一下宝”。马克西姆的演奏非常流畅。这就是他的音乐能够留在人们心中的一个原因。另外注重选曲是他出品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