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目的地》以科幻电影作为包装,外表看来很有些现代电影的表征,影片看起来很流畅,叙事张力也很足,不要害怕看起来杂乱;《前目的地》能够被上海电影节选入主竞赛单元,说明其开放性、多元文化价值所在;影片故事诙谐,结构巧妙,哲理丰富,是一部真正好看的科幻穿越片;影片在登入各大电影节后,也被业内人士称为年度烧脑神作,很多影评人纷纷用解析生命悖论,叩问生命本质来形容这部经典的科幻悬疑电影。
《前目的地》深度解析是怎么样的?
《前目的地》深度解析如下:
电影在忠于原著的前提下,迈克尔·斯派瑞和彼得·斯派瑞这对孪生兄弟导演档,赋予了《前目的地》更为出色的剧情渲染,开篇并未有何繁琐的背景交代,而是开门见山的引人入胜。
其所塑造的五个人物,追查恐怖分子的时空劳工局特工,反派炸弹客,女弃婴简,长大后的简,情感杂志的专栏作家,共同构筑了一个逻辑夯实的巨大谜团,巧妙的是这个谜团并非开篇就被抛出,而是随着剧情的递进,让人而能为之逐渐的疑惑丛生。
时空穿越科技带来的因果轮回,一切追根溯源发现所有的人和事其实都是自已,这种寄往于时空穿越去改变人和事,最终却发现这本就是无以突破宿命的桎梏,确耐人寻味。
科幻的外衣之下,《前目的地》并没有着对时空穿越技术令人兴奋的侃侃而谈,其也绝非走场面的大片,电影传递的是一种对穿越反讽的思潮,一个人的独角戏注定了人物孤独苍凉的基色。
原著中的还魂尸本就指有生命却没有记忆听人摆布的存在,任何妄以改编过往的方式,都将回溯自已的轨道,时空局的设立便是预防犯罪,而炸弹客的杀人真相同样也是挽救生命,这种矛盾的对立,宿命的纠葛,很难再有一部时空穿越电影能如此辩证的给人以哲理性的思考。
《前目的地》剧情简介:
一名时间特工“我(伊桑·霍克扮演)”奉命穿越时空,以试图阻止恐怖分子“炸弹客”的恶行。而在他最后的一次任务中,他来到了1967年,在一个酒吧,遇见了约翰(莎拉·斯努克扮演)。
约翰向他讲诉了自己从一个女孩到最后变性成为一个男人的辛酸故事。“我”决定带约翰穿越时空完成他的复仇之路,而在这个过程中,“我”逐渐发现了隐藏在时间悖论下不为人知的秘密,我们如同莫比乌斯环,周而复始的延续着我们的命运。
《前目的地》影评
真相比虚构要离奇得多。
——《前目的地》
这是我看过最烧脑的电影,没有之一。
借鉴网上的评价,整部电影可以理解为“我杀我自己上我自己生我自己”。主人公似乎陷入了一种个人命运的悲剧怪圈,无论哪个阶段的人生,都给人一种灰暗阴郁的的绝望感。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没有未来,没有过去,而造成这一切的源头是他自己。这让整部影片显的更加的荒诞与真实。
这部影片改编自一篇很有名的科幻短篇故事,不知是在网上什么地方看到过,我一直对这个故事印象深刻。在我看来,它把人描绘成一种被隔绝的孤岛状态,甚至带着一种对人的奋斗的一种疏离的嘲讽感——你做什么都没有用,历史必然发生,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当好一枚入局而不自知的棋子。
这种荒诞在影片中得到了更加细致的描述:主角想阻止爆炸犯伤害无辜民众,结果发现爆炸犯,也就是未来的自己实施爆炸行为是为了阻止另一些事情伤害无辜民众。逻辑很绕,也很简单,但就是怎么看怎么诡异,如果要直白解释,大概就是所谓的道德困境吧,如果注定有人要死,你选择让现在那一批人死还是未来的另一批人死。
事实上,虽然影片中描述的平行宇宙和多个自我的互相干预似乎离现实世界很远,但是总归在某些角度是有共通点的。人虽然号称是社会动物,但又有能够真正的爱你陪你到老呢?父母在你生命的中途出走,爱人不知道你来时的路,子女总有一天也会和你在岔路口分手。只有你自己,从始至终都是最懂你的人。虽然现在的你无法像影片那样影响过去的你,但大多时候,未来的你都脱胎与现实的你,他们会理解你现阶段所有人都无法完全探索的内心,知道你的渴望与不满,无条件的爱你,永不变心,这大概就是一个人对于伴侣最高的要求了吧?
电影中主角对于目标的追寻其实在现实中的很多人身上也有依稀的体现。好像你的初心,你以为自己会一直保持最开始的样子,但一切都在变化,很多时候现在的你看来没有改变的事情其实已经偏离很远很远了,这种偏离也许是好事,也许是坏事,谁知道呢?除了过去的自己,或许连过去的自己也没有办法做到客观评价。
总的来说,我认为这是一部好片,剧情烧脑,各个主演都很容易让人产生代入感。虽然整部电影都显得压抑而冷峻,但细品总归还是能感受到一丝丝温情所在。这是部看完之后很容易和朋友聊起来的电影,毕竟一千个人心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总归不是电影,你总还有个人能够各抒己见,互不相让。
《前目的地》是一部怎样的影片?
《前目的地》是一部很高能的电影。讲雌雄同体的电影,不奇怪,跟变性人有关的故事,我们也听过,可你脑洞里绝对没有身为男性的自己穿越到过去搞身为女性的自己,然后还搞出孩子的事情吧?所以,看《前目的地》的时候,感觉脑洞一直在开,双眼永远圆睁、思维高速运转,不停的想象在导演塑造的科幻世界里,谁是谁,而谁又不是谁?
为了表达的更清楚,请允许我先进行一下剧透。电影开场伊桑·霍克饰演的时光旅行者在执行任务时被神秘人士所伤害,面目全非。场景接着切换到病床之上,接受了面容重置的他,被大夫告诉他,需要重新接受新的自己。故事由此切入到年代久远、西部风格的酒吧中,伊桑·霍克帅气的再度出现,而他眼前的顾客,是个长相帅气的“男人”约翰。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这个男人就讲起了当他是个小女孩时候得事情。从这里开始,两个人就不断的凭借着看着像小提琴盒子一样的时光穿梭器,在不同的年代穿梭来回。目的是一致的:回到过去,杀死霹雳炸弹客,改变时间线,让大爆炸不会发生。
身为时光旅行者的伊桑·霍克之所以将眼前的男人带回过去,是因为曾经的他是个奇特的妹子,而这个妹子的夫君,就是未来的霹雳炸弹客。穿越的故事中,两人回到过去,约翰发现其实自己就是Jane的爱人,约翰当然没法杀掉自己。更让人脑洞大开的是,Jane和约翰相爱后,生了约翰的孩子,可惜在医院被人拐走。而Jane生产的时候大出血,大夫切掉子宫,于是她体内的男性生殖器官就开始发育。Jane从此就成了John,而她的孩子实际上是被伊桑·霍克饰演的旅行者抱走,抱走后伊桑·霍克带着孩子再度穿越,然后把它交给孤儿院,故事又从Jane的孩童时代开始了。然后,我就只能糊涂了,影片的最后伊桑·霍克终于杀掉了未来的自己,霹雳炸弹客。他开始以作家的身份生活,打字完毕,裸露的身体,与当初作完手术的Jane一模一样。所以,饶了那么多圈子,伊桑霍克和所谓的Jane、约翰其实就是一个人,只是手术改变了容貌,穿梭打乱了记忆而已。影片是个周而复始的故事,双胞胎兄弟导演的这出环形时光旅行的戏码,实际上并非是想让观众明白更深层次的奥妙,而是借助电影中人们穿梭来回、自己与自己见面、交往、对话的情节,探讨我是谁这样的老套问题,进而讽刺讽刺时下流行的穿越题材。电影中的约翰和简,互为彼此,正如电影中的台词所说,像贪吃的蛇,将自己的尾巴吃掉,成为一个破解不了的圆,所以自己就只能不断的成为另一个自己,遇见不同的自己,变得,无非就是个躯壳而已。
片中由澳大利亚年轻女星莎拉·斯诺克饰演“她”和“他”,伊桑·霍克饰演“我”和炸弹客,伊桑的演技自不必说,但是该片中,莎拉的表现实在突出,她在扮演男人时候的造型,颇有里昂那多的味道,但是她演技精湛到,估计有人一开始会发现不了,“他”原来是个女的。在看完全片和小说之后,会发现导演的叙事结构与小说稍有不同,开片的第一个桥段,正是由“他”变成“我”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