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发展的。一些旧词的过时意味着需要人们创造出一些新的词,而新词的产生,也大体上服从一定规则,有其规律可循。语言的这种弃旧创新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体现出的是构词法。

构词法的主要形式:转化法、合成法、缩略法、截成法、混成法、逆成法、缀合法、前缀法、后缀法。

什么是构词法,它有哪几种主要形式?

一些旧词的过时意味着需要人们创造出一些新的词,而新词的产生,也大体上服从一定规则,有其规律可循。语言的这种“弃旧创新”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体现出的就是一种规律——构词法(word-formation)

构词类型有哪些

构词就是汉语语素构成词语的方法。汉语的构词法类型主要是合成法,还有少数类型是派生法和缩略法。

偏正式、联合型、补充型、动宾式、主谓式,是汉语中五种基本的最典型的构词类型。

词都是由一个或几个语素构成的。构成语素分两种,一种叫词根,指的是意义实在、在合成词内位置不固定的不成词语素和成词语素;一种叫词缀,指的是意义不实在、在合成词内位置固定在前或在后的不成词语素。例如“桌子”中的“桌”是词根语素,“子”是词缀语素。

有一个语素构成的词,叫做单纯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素构成的词,叫合成词。单纯词包括连绵词、叠音词和音译的外来词。合成词有复合式、附加式、重叠式三种构词方式。

一种语言里所有的词的总称,也可以指一个人或一部作品所使用的词。词汇是语言的建筑材料,由词和熟语组成。

词汇的核心部分是基本词汇。词汇的发展包括旧词的消失、新词的产生和词义的演变。经过新陈代谢,词汇体系越来越丰富。

汉语的五种基本构词法是什么?

一、联合型

1、外在形式:名+名、动+动、形+形

联合型的词,外在形式上都是两个表事物、动作或者性状的字,例如“途径”中的“途”和“径”都表示事物,“开关”中的“开”和“关”都表示动作,“寒冷”中的“寒”和“冷”都表示性状。

2、内在逻辑:并列

联合型的词,内在逻辑上,两个字之间是并列关系,无主次之分。语义上,两个字意义意义相同、相近、相关、或相反。例如“途径”中的“途”和“径”并列,意义相同,都表示“路”,“开关”中的“开”和“关”并列,意义相反,“寒冷”中的“寒”和“冷”并列,意义相关。

二、偏正型

1、外在形式:定语+名词 状语+动词或形容词

偏正型分为定中和状中两种,定中型偏正的外在表现形式为“定语+名词”,也就是其第二个字必定是表示事物的,如“冰箱”;状中型偏正的外在表现形式为“状语+动词或形容词”,也就是其第二个字必定是表示动作或性状的。

如“游击”“火红”。综上,一个合成词,其第二个字是表示事物、动作或者性状的,其有可能是偏正关系,具体还需要看两个字间的逻辑关系。

2、内在逻辑:修饰 限制

偏正型的词,内在逻辑上,两个字之间是修饰、限制关系,即第一个字修饰、限制第二个字。例如“冰箱”,“冰”修饰“箱”,冰的箱;“游击”,“游”修饰“击”,游动地打击;“火红”,“火”修饰“火”,像火一样的红。

三、补充型

1、外在形式:动+补语 名+量

补充型分为动补和量补两种,补充型词的动补外在表现形式为“动+补语”,也就是其第一个字必定是表示动作的,如“推翻”;补充型词的量补外在表现形式为“名+量”,也就是其第一个字表示事物,第二个字是表示该事物的量词,如“书本”。

2、内在逻辑:补充

补充型的词,内在逻辑上,两个字之间是补充关系,即第二个字补充说明第一个字。例如“推翻”,“翻”补充说明“推”,推得怎么样,推翻,类似的还有“提高、改进”等;而量补是较为特殊的,第二个字是第一个字的量词,例如“书本”“马匹”“房间”等。

四、动宾型

1、外在形式:动+名

动宾型词的外在表现形式为“动+名”,也就是其第一个字必定是表示动作的,第二个字是表示事物的,如“管家”“失业”。

2、内在逻辑:支配

动宾型的词,内在逻辑上,两个字之间是支配关系,第一个字表示动作、行为,第二个字字表示动作、行为所支配关涉的事物。例如“管家”,“管”的对象是“家”;“失业”,“失”的对象是“业”。

五、主谓型

1、外在形式:名+动或形

主谓型词的外在表现形式为“名+动或形”,也就是其第一个字必定是表示事物的,第二个字是表示动作或者性状,如“海啸”“心酸”。

2、内在逻辑:陈述

主谓型的词,内在逻辑上,两个字之间是陈述关系,第一个字表示被陈述的事物,第二个字是陈述前一字的。如“海啸”,“海”怎么了,海啸;“心酸”,“心”怎么了,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