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定力是行政行为的效力的一种。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行政行为在法律上所发生的效果及对行政相对人的影响。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

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做出即具有被推定为合法、有效的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变更和撤销前,公民和组织不得否认行政行为的效力。公定力又被称为效力先定。

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不可随意变更、撤销。

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对有关人员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执行力,是指权利主体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义务的法律效力。行政行为的效力有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以下方面: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

一、行政行为的效力有

1、行政行为的效力有以下方面: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哪些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

2、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

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与适当;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行政行为的效力及其效力的变动

行政行为是一种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行为,因为行政行为可以产生法律效力。法律是对所有人都有着约束,防止不法行为的产生。不过,有许多人对行政行为不太了解。比如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下面律图小编为您解答。

一、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通常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行政主体所有行为中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二、行政行为的特征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负担的问题。

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和拘束力有什么区别?

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成立,不管合法与否,若非无效行政行为,就产生一种拘束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的效力,在未经有权机关撤销或有其他理由影响其效力之前,都 推定其为合法有效。

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效,有关人员和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综上,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在前,拘束力在后,公定力侧重的是不管行政行为合法与否,推定其有效,拘束力侧重的是行政行为成立生效后要遵守、尊重和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