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读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有轻微违反法律或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开设的一种特殊教育学校,不属于行政处分或刑罚的范围,法学专家、司法部研究室原主任王公义建议恢复工读学校,由心理学、管理学等方面的老师教育和帮助青少年犯罪者,工读学校收容13到17岁、有严重不良行为但并未达到违法犯罪程度的少年,这些人从常规的中小学退学、被开除,或者被学校认为不宜留校学习,但不足以送往少年管教所,故进入工读学校学习,工读学校的教育内容为常规学校教育、职业教育以及相应的法律道德教育,工读学校的管理比常规学校严格,学生平时住校、周

什么叫做工读学校?

工读学校,为教育挽救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学生开办的学校。在党委领导下,以教育部门为主,共青团、公安部门积极配合举办。根据中国实际情况,工读学校还只限于城市。

对去工读学校的学生,在城市要经区以上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公安机关联合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审査批准,还要征得家长的同意。在工读学校教育好了的学生,应送回原学校或调换学校继续上学,或安置就业,不应影响升学、工作分配和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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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以来,工读学校大胆改革办学形式,实行校内工读和托管教育、校外工读预备生教育。职业高中教育等三个教育层次相结合的办学体制,取得明显成绩,也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对工读教育的疑虑。

工读学校由原来单纯的对违法、轻微犯罪行为和品行偏常行为的矫治中心变为纳入普通教育系列,与普通教育接轨并为普通教育服务的特殊教育机构,并逐步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中心、矫治中心和研究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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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读学校

1955年,我国第一所工读学校——北京市海淀区工读学校开办。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工读学校主要接收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通过半工半读促进其转变。现在,工读学校是青少年犯罪“社会预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接纳和教育厌学和行为偏常的“问题”学生。
“六一”是孩子们期盼的节日,工读学校的孩子们也不例外。但目前工读学校却面临困境,从1966年的200余所减少到目前的67所。儿童节前夕,记者走访北京市两所工读学校后,对此感受强烈。
A转变了孩子,就能转变社会偏见吗
台上,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在唱歌,台下,一个妈妈在擦拭眼泪。唱歌的孩子叫晓磊(化名),北京市朝阳区工读学校的在校生。在歌唱比赛中,他走到坐在观众席上的妈妈面前,拥抱着妈妈说:“妈妈对不起,以前我让您伤心了。”晓磊妈妈潸然泪下。
“向妈妈道歉,请家长观看演出,都是我们的建议,也是我们教育孩子的方式之一。”5月22日下午,朝阳区工读学校校长张美玲说,晓磊原来很霸气,动辄打架,让他妈妈操碎了心。来工读学校以后,他得到了学校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白天,晓磊的学习、活动都在班主任老师的视野之内。晚上,担心晓磊欺负同学的班主任便带着他一起练举重,满头大汗之后再洗澡、入睡。天长日久,晓磊从一个胖孩子变成了结实的大块头,和老师成了朋友。学校的心理辅导员、法制中心老师也趁热打铁对晓磊多方教诲。现在,晓磊积极参加各种兴趣小组,不久以前还在国际上获得了绘画金奖。
“工读学校的教育针对性很强,对青少年的犯罪预防非常有作用。”北京大学犯罪学专家张美英副教授认为,工读学校是青少年犯罪“社会预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晓磊这样的“问题”孩子处于犯罪的边缘,而工读学校恰好可以起到“拉一把”的作用。据资料显示,我国工读学校对违法和轻微犯罪学生教育挽救的成功率一般都在85%以上,不少高达90%以上。
但有些家长对工读学校顾虑重重,觉得工读学校名声不好,同时也担心孩子去了以后会交叉感染。对此,张美玲和北京市门头沟区工读学校校长董国舫都认为:这是社会偏见。工读学校普遍采取小班教学,一个班十几个学生、两个班主任老师,晚上班主任和学生们宿舍相邻,孩子们的活动几乎实时处于老师的视线范围内,可以有效遏制互相感染坏习惯。还有一些孩子,被送到工读学校,不是因为品行差,而是因为不适合普通学校中的应试教育,不存在交叉感染的问题。而且类似晓磊这样转变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
“孩子不是家长的私有财产。”张美英认为,工读教育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救助,是在普通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都对孩子失效的时候的一种有效的教育方式,有利于孩子的发展,家长们需要正确认识工读学校。
B封闭式管理还是开放式办学
一个孩子在室内小便,老师发现后批评他不该这样做,结果孩子反问:“我干的,怎么了?”而后赖在床上不下来。5月23日,门头沟工读学校负责学生宿舍管理的马老师认为,对这样顽固的孩子,说服教育是苍白无力的,处分也没有什么威慑力。该校班主任刘老师对此也有同感,他认为普通学校老师的“说教”工作做得也不差,工读学校的教育手段应该有特殊性。
“不能打骂,只能多用心。”是张美玲常说的话。在朝阳工读学校,老师们用“上网”、“打球”等奖励孩子们积极进步。张美英赞同这种做法,她认为工读学校如同医院,对这里的孩子应该采取个性化的教育进行疏导。“从孩子的生理、心理特点入手,逐渐矫正他们的不良习气。”
“一个班主任,三年了,都是和着衣服睡觉!”张美玲感叹老师们的辛苦。老师们总担心孩子们巨大的破坏力“惹事”。工读学校实行的“封闭式”管理让老师们很辛苦,孩子们却并不十分理解。“我们觉得学校管得有点太严了。”门头沟工读学校初三学生安安(化名)告诉记者,他们过的是“半军事化”的生活,早上6:05起床跑操,晚上9:00熄灯入睡,周一至周五不能随意出门。为了让学生们多接触社会,工读学校很注重组织孩子们参观、游览。记者采访时,安安和同学们刚刚从野生动物园回来。
对此,张美英建议,工读学校可以尝试“开放”办学,允许工读的孩子们回家,从而使得工读学校的教育、管理活动更符合学生人格完善的规律,同时学校也可以节省部分经费。
C该送不送,能进行强制吗
“有21个学生,除了请假的,今天来上课的有14个。”马老师介绍,他们招收的学生越来越少了,但是在北京市,他们还不是最少的。据了解,我国的工读学校从1966年时的200多所已经缩减为67所,而萎缩的原因之一就是招生难。
“招生难,该进的孩子进不来。”张美玲说,2002年,在北京市海淀区发生的“蓝极速网吧纵火案”,主角就是两个早已被学校建议送到工读学校的孩子。因为不愿到工读学校,家长又不同意送,他们俩就一直在社会上流浪,最后导致惨剧发生。“在工读学校学习过的孩子到了普通高中或者职业高中以后,比在社会上流浪后上高中的孩子表现优秀得多”,曾经在职业高中工作过多年的董国舫说。
多年以来,工读学校入学的标准一直是“三满意”,即孩子原来就读的学校建议,家长同意,孩子本人愿意。张美玲指出,但是现在的问题往往是:孩子不愿意,家长不同意,仅有学校建议,孩子因此无法入学。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在九种情形下,“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该法对于孩子坚持不来就读的情形没有具体规定。张美玲认为,孩子是非辨别力较差,家长没有履行好保护义务,最后对社会造成巨大损害,家长应该为此负责,家长的就读决定权也应受到限制。她建议,对于符合九种情形而没有来就读的,应该规定强制性的就读条款。
但是有时“三满意”达到,孩子仍然无法就学。董国舫介绍,门头沟属于北京市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家长一般都不富裕,虽然该校学生全年的饭费只有1300元,但是对于一些吃“低保”的家庭而言这也是个巨大的数字。他认为,解决之道在于恢复工读学校“工”的作用。在工读学校设立之初,其定位是“半工半读”,但是现在的情况是只有“读”,没有“工”。
工读学校“招生难”现象也引起了人大代表们的关注。在今年2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丁华建议,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在《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中应该有就读工读学校的强制性条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所在学校认为应当送工读学校接受教育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委员会核准后,监护人应当将其送工读学校接受教育。”“对违反本法关于送未成年人进工读学校接受教育规定的监护人,可由住所地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警告、罚款、拘留,并责令其改正。”
D特殊教育如何 进行政策支持
在门头沟工读学校,很难有绿色的感受。学生宿舍、教室是灰色的砖瓦平房,凹凸不平的小操场是石灰铺就,连教室窗下的两个乒乓球台都是灰色的。“这还是我们前两任校长在的时候,找人焊接的,买不起台面,用建筑材料填充的。”仔细一看,铁丝球网的一些地方已经脱落。
一个生锈的足球门前,有四分之一个足球场大小的空间可供孩子们踢球。小足球场边上是一个小篮球场。这个小操场同时还是该区青年教师公寓的必经之地。董国舫称学校的操场为穿堂院,“如果我们修操场,只能修250米跑道,还要给公寓里居住的人留下一个小过道。”
“缺教师的问题非常严重。”董校长解释,由于待遇不高,学校常年招不来老师,该校一位即将退休的老师现在担负着音乐、美术的全部课程。“如果有了汽车修理职高班,我就在这里学汽车修理。”安安告诉记者他初中毕业以后的计划。现在董国舫正期待着财政拨款,这样聘请专业老师、建塑胶跑道的操场、成立汽车修理职高班等便都有了着落。相对门头沟工读学校而言,情况较好的朝阳工读学校也为经费为难。“自筹”资金给两位校长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他们认为,国家现有的财政政策对工读教育“不够倾斜”。
“特殊教育需要特殊政策支持。”张丁华委员指出,要制定适应工读教育发展的特殊政策,解决工读学校办公经费不足、办学条件差等问题。

专门读书的叫什么学校

叫做工读学校,顾名思义,也就是一边读书一边做工,类似于劳动改造了,是专门给违法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开办的特殊学校。以前家长吓我们,就说给送到工读学校去。里面的老师管理确实非常严格,有监狱管教的风范,确实有部分未成年人被他们带好了,毕竟有的人也不是天生坏,而是因为好奇或者热血误入歧途。

工读学校是什么意思

[reform school;school for juvenile delinquents] 过去指半工半读学校、现多指监管并改造犯罪青少年的教养机构
工读学校_百度汉语
[拼音] [gōng dú xué xiào]

专门学校和工读学校的区别是什么?

法源不同,实质相同。

专门学校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工读学校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专门学校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进行矫正的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工读学校也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送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的学校。在1999年该法通过后至今还没有修订,所以沿用了至今。

专门学校在过去的10年里与大学和短期大学比较,一直保持着很高的就职率。

专门学校的学生有着实战技术和专门知识很高的评价。

专门学校的教师也非常热心,如果有疑问的学生也会慢慢地解答。在为暑假补习的学生补课,也不会觉得麻烦。

在日本国内,专门学校毕业后属于高等技术人才,根据2015年的数据表示,专门学校的就职成功率为79.6%,比大学的就职成功率要高过12.3%。

工读学校和专门学校的区别是?

一、法源不同

专门学校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法律原文:第二十五条【专门教育】: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

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工读学校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法律原文:第三十五条【不良行为制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二、实质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专门学校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进行矫正的学校。

在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里原法条还称这类学校为工读学校,而在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均将条文内涉及“工读学校”的部分,修改为“专门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工读学校也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送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的学校。在1999年该法通过后至今还没有修订,所以沿用了至今。

工读学校是为教育挽救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学生开办的学校。在党委领导下,以教育部门为主,共青团、公安部门积极配合举办。

根据中国实际情况,工读学校还只限于城市。对去工读学校的学生,在城市要经区以上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公安机关联合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审査批准,还要征得家长的同意。

在工读学校教育好了的学生,应送回原学校或调换学校继续上学,或安置就业,不应影响升学、工作分配和参军。根据中国实际情况,工读学校还只限于城市。

对去工读学校的学生,在城市要经区以上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公安机关联合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审査批准,还要征得家长的同意。在工读学校教育好了的学生,应送回原学校或调换学校继续上学,或安置就业,不应影响升学、工作分配和参军。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工读学校

                     百度百科-专门学校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专门学校是指什么学校?

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可以看出:《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专门学校”是指工读学校。
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开设的一种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不属于行政处分或刑罚的范围。欲知详情,可搜索“工读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三十五条 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十六条 工读学校对就读的未成年人应当严格管理和教育。工读学校除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在课程设置上与普通学校相同外,应当加强法制教育的内容,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开展矫治工作。 家庭、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在工读学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虐待和歧视。工读学校毕业的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同普通学校毕业的学生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各级各类学校指的是哪些类型的学校

各级各类学校指的是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前教育。

一、高等教育 ,

高等教育是在完成中等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专业教育和职业教育,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职业人员的主要社会活动,主要包括: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校、科研机构、本科院校、专科院校、分校、大专班以及成人高等学校 。

二、中等教育,

中等教育是在初等教育基础上继续实施的教育,包括高中阶段教育和初中阶段教育。实施中等教育的各类学校为中等学校,全日制普通中学是其主要部分,还有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中等技工学校、职业中学、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成人高中等。

三、初等教育,

初等教育指初中(含初中)以前的所有教育形式,狭义讲来指九年义务教育,广义讲来还应该包括家庭教育和必要的社会生活知识教育等。有人也把高中阶段的教育归入基础教育范畴,但是目前中国还没有普及这种类型的教育。

四、工读学校,

工读学校是为教育挽救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学生开办的学校。在党委领导下,以教育部门为主,共青团、公安部门积极配合举办。

五、特殊教育 ,

特殊教育是运用特殊的方法、设备和措施对特殊的对象进行的教育。狭义的特殊教育是指身心缺陷的人,即盲人、听障人(聋人)、弱智儿童教育以及问题儿童教育所纳入的特殊教育范围,并从经济投资、科学研究、师资和设备等方面支持这类教育。

六、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是由家长及幼师利用各种方法、实物,有系统、有计划而且科学地对孩童的大脑进行各种刺激,使大脑各部位的功能逐渐完善而进行的教育。

扩展资料:

高等教育的分类: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将中国高等学校分为四种类型。

1、研究型大学。是指提供全面的学士学位计划,把研究放在首位的大学,致力于高层次的人才培养与科技研发(即在校研究生数量与本科生数量相当的大学,或研究生数量占有较大比重)。

2、教学研究型大学。这类大学的教学层次以本科生、硕士生为主,个别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可招收部分博士生,但不培养专科生。

3、教学型大学。这类学校的主体是本科生的教学,特殊情况下有少量的研究生或专科生。

4、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这类学校体现了高等教育在学校、专业设置上最为灵活的部分,主要是为了满足当地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的需要。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各级各类学校校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