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刑:以剥夺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的自由为主要内容的刑罚,受刑者在一定的设施内被拘禁。从法益的意义来理解,是自由法益的剥夺。执行这种刑罚的物质保证,是壁垒森严的牢或狱。因而,自由刑体系是一个臻于完备的过程。
关于自由刑的种类各国及各地区规定不同:法国刑法曾作了重徒刑、轻徒刑、拘留、监禁、徒役等的区分,但在1994年刑法典规定了徒刑、监禁、拘押三种自由刑。德国刑法也曾规定了重徒刑、轻徒刑、监禁、拘留四种自由刑形式,但在1969年修改后统一规定为“自由刑”。
自由刑包括
刑事处罚一般主要是人身处罚和财产处罚,根据我国相关具体情况我们可以知道形式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具体来说,自由形式包括哪些相关内容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自由刑包括哪些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自由刑包括哪些刑事处罚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但主体是人身罚。具体情况是:
(一)主刑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的特征是:一是刑罚的最低档;二是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三是劳动有报酬。四是羁押时间可抵刑期。
2、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
4、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死刑是我国刑罚中最重的一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执行的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和政治权的刑法,因此,死刑是严格控制的。
什么叫三种自由刑
自由刑是以剥夺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的自由为主要内容,受刑者在一定的设施内被拘禁。从法益的意义来理解,是自由法益的剥夺。执行这种刑罚的物质保证,是森严壁垒的牢或狱。因而,自由刑体系的臻于完备的过程。从各国来说,这一完备过程是从一五九七年荷兰的阿姆斯特尔达姆的男惩治监,一五九七年的女惩治监的建成开始的。各国仿效,各自形成一定规模的完备设施。 自由刑在近代成为刑罚体系中心是有其产生和发展的背景的:首先,它是资本主义启蒙思想家对封建制度抨击时,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等思想,主张“天赋人权”,提倡人道主义,反对封建制度的残酷性、恣意性。其次,是经济发展的进步。前资本主义的阶级社会对统治者人身依附关系在近代才得以解脱,使自由刑成为惩罚的可能;同时,有利于保存劳动力。最后,刑罚思想的演进。使过去那种“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报应刑思想逐渐被教育刑思想所矫正。不难看出自由刑成为刑罚体系的中心地位是历史的趋势。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属于自由刑的范围
我国目前的刑罚种类有哪些?
刑事处罚是指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